第一章中毒概論
由於毒物進入人體或接觸人體後,與體液、組織在一定條件下相互作用,而損害組織、破壞神經及體液的調節功能,導致正常人體生理功能發生嚴重障礙,出現各種代謝紊亂危及人體生命,此疾病過程被稱之為“中毒”。
凡是能引起中毒的物質,統稱為“毒物”。毒物根據來源和用途可分為:①工業性毒物;②藥物;③農藥;④有毒動植物。對於毒物要有正確的認識,有毒物質及無毒物質都不是絕對的,在一定條件下可相互轉化。同一種物質,在不同的條件下,可以引起中毒,亦可對人體有益。例如:三氧化二砷(砒霜)是劇毒物,但適當的方法及劑量,則可成為治療某些疾病的藥物;一般人認為水、食鹽、維生素等為無毒物質,但若進入體內過多或輸入速度過快,也能發生致死的毒害作用。
人體內部各種生理功能都是互相製約、互相促進頻繁地調節。人們在和外界環境接觸時,當某些物質侵襲人體後,體內的神經、呼吸、循環、血液、內分泌等係統的功能,即發生一係列的變化。這些物質的破壞作用與機體的抗毒能力相互鬥爭,並依著一定的條件向著它們的反麵轉化。如機體內的抗毒能力強,就能戰勝毒害;否則就會出現各種中毒症狀,而發生中毒。因此,有毒與無毒,治療作用和毒性作用,中毒和抗毒,等等,誰起主導作用,都和毒物性質、吸收數量、速度、進入途徑以及年齡、體質、精神狀態等有關。
人體組織細胞的生長、發育和衰亡始終都進行著新陳代
謝,發生中毒後,新陳代謝功能就受到了破壞;神經、體液係統調節著機體內自身的抗毒力量,相應進行劇烈的反應;加上外力的排毒、解毒等搶救措施;即有可能使組織細胞從破壞、變性或凋亡到不斷更新,最終解除毒性,恢複細胞、組織、器官功能,達到救治目的。因此我們醫務人員要認真研究各種毒物與人體相互作用的規律,掌握各種毒物引起中毒的條件及其損害機體的毒理,采取有效治療搶救措施,對一般中毒完全可以解除並得以恢複生理狀態。
中毒是完全可以預防的,我們應該了解各種毒物的性質,掌握毒物對人體損害的規律及條件,強化科學管理,化有毒為無毒,變有害為無害,利用其“毒”醫治疾病,化害為利,造福人類。
第一節 毒物在體內過程
(一)毒物進入體內的途徑
1.經皮膚粘膜吸收多數毒物不能從健康的皮膚吸收,而脂溶性毒物可經皮膚粘膜進入。如苯胺、硝基苯有機磷農藥等。
2.經呼吸道吸入粉塵中的某些毒物如鉛、噴灑農藥可自呼吸道吸收中毒;氣體毒物如一氧化碳、硫化氫等易由呼吸道吸收。
3.經胃腸道進入如食物中毒、某些藥物中毒等。有些毒物能從口腔粘膜吸收,胃粘膜對乙醇類溶液吸收迅速。大部分毒物在小腸吸收,小部分被直腸吸收。
4.經眼、耳、口、胸膜腔、陰道、直腸等處進入 毒氣、腐蝕性毒物可侵入眼、耳、口。毒物注入胸膜腔時,很快進入血液循環。直腸及女性生殖器粘膜對毒物吸收較快。
5.經皮下注射、靜脈注射等進入 毒物經皮下注入較經
粘膜吸收更迅速;毒物經靜脈注入其作用最迅速。毒物進入機體的途徑不同,其毒性作用出現的早晚亦異。
一般來說,靜脈注射快於呼吸道吸入,呼吸道吸入快於腹腔注
射,腹腔注射快於肌注,肌注快於皮下注射,皮下注射快於口服,口服快於直腸灌注。
(二)毒物的作用
1.局部作用 指毒物直接接觸局部引起的反應。
2.反射作用 多數毒物能刺激粘膜和皮膚的感覺神經末梢,通過神經、體液等反射性的影響整個機體。
3.吸收作用 是毒物被吸收進入血液循環後,在代謝過
程中表現出來的作用。
4.蓄積作用 有些金屬毒物侵入人體後,貯存於肝、腎、腦等組織,但不出現症狀,當過度勞累、情緒改變、患病、飲酒時,毒物變為可溶性狀態進入血液引起中毒的急性發作。
(三)毒物的排泄途徑
1.腎髒腎髒是排泄毒物的主要髒器,一切非揮發性或揮發性低的毒物,多數經腎髒排泄,有時在體內轉化後由腎隨尿排出。毒物經過腎髒,可使腎髒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嚴重者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
2.呼吸道 有些揮發性毒物如乙醚、汽油及苯等從肺吸收,大部分經肺呼出。
3.腸道 金屬毒物如鉛、汞、錳等,極少數生物堿如依米丁、嗎啡等,能從腸道排出體外。
4.胃 嗎啡在注射或口服吸收後,又可排泄到胃腸道;
因吸入砷化氫中毒死亡者的胃內也可發現砷。
5.皮膚、汗腺、乳腺、唾液腺、膽道等 由這些部位也能排出少量毒物。
(張進修 徐 晶)
第二節 中毒的診斷
醫務人員麵臨中毒病人時,必須正確、快速地作出診斷,機智靈活地進行搶救;全麵而迅速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和實驗室檢查;依據所得資料綜合分析,以確定由何物中毒,中毒的深度,何種髒器受損最重,以及如何進行治療。
(一)詢問病史
詳細詢問病史是中毒診斷的主要方法。對有一些中毒患者必須詳盡細致甚至帶有探索性征詢的方法,才能得到確診的依據。
詢問病史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發病情況 患者原來的健康狀況如何?出現症狀是緩起還是急起,患者家屬及同餐進食者中有無類似病情發生。病前、近期精神及身體狀況?是否突然發生嚴重症狀。
(2)從事何種工作,是否接觸毒物?接觸的時間、種類、環境條件等。
(3)近期患病與否?曾用何種藥物治療?數量多少?用後反應如何?
(4)發病前吃過哪些食物?以前吃同種食物有無不適?有無他人同食此類食物?病人吃此食物後有無惡心、嘔吐、腹瀉、煩躁、驚厥、昏迷、流涎、呼出氣味、尿色改變等。
5.有無有毒動物咬傷史,對一氧化碳中毒要了解室內爐
火、煙囪及同室他人情況。(二)臨床診查依據中毒患者的麵容、呼出氣味、排泄物的性狀、症狀及
體征,結合病史得出初步診斷,然後選擇性采留標本,做毒物
鑒定以明確診斷。
1.中毒分類 中毒有急性、慢性和亞急性之分。
(1)急性中毒是一次大劑量毒物進入體內而引起急性中毒症狀,症狀嚴重而潛伏期短,亦可是少量、烈性、易吸收的毒物受納後立即陷入昏迷狀態,在數分鍾內死亡,如氰化物中毒。(2)慢性中毒是由毒物少量多次進入體內所致,持續時間達數周甚至數年。但在慢性期都可有急性發作,如鉛、汞中毒。(3)亞急性中毒是發生時間介於急性和慢性之間。即毒
物一次性進入體內後,在較長時間內作用於人體所致。
2.中毒常見的症狀
(1)呼吸係統毒物對呼吸器官的損害,可導致呼吸中樞抑製或呼吸肌麻痹,可發生劇烈的咳嗽、失音、肺水腫、呼吸困難等。
(2)循環係統急性中毒病人致死原因為心力衰竭和休克。有些毒物是通過對血管和神經係統的作用或電解質紊亂而繼發心力衰竭、休克或心血管功能障礙。
(3)消化係統由於多種毒物經口進入由消化道排泄,而刺激和破壞消化道組織,而出現明顯的胃腸道症狀:劇烈的腹痛、惡心、嘔吐和腹瀉。由消化道進入的毒物部分經肝髒解毒,故肝髒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而出現中毒症狀。
(4)泌尿係統 腎髒為毒物排泄的重要髒器,中毒時出
現程度不同的腎損害。其中以急性腎功能衰竭最嚴重。
(5)神經係統常出現神經係統因受損害而發生功能失調,如幻視、幻聽、亂語、煩躁、驚厥等。
(6)血液係統 某些毒物抑製骨髓造血,破壞紅細胞等,
可出現貧血、溶血、粒細胞減少及血小板減少等。
(三)中毒地點的檢查
醫務人員懷疑患者急性中毒時,可在其有關地點現場檢查中毒的因素。如發現可疑的空瓶及可疑的食物,發現敞開的瓶口和散落地上的藥片,設法盡快得到毒物的盛器和剩餘的毒物,對於診斷有很大的參考價值。同時要嚴防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轉移或偽裝現場,要提高警惕,細致調查。
(四)實驗室檢查
實驗室檢查需要一定的設備、方法和時間,在中毒的診斷中,如能結合實驗室檢查、毒物的鑒定,對指導搶救治療,很
有價值。
表1—1 幾種常見毒物的簡單實驗室檢查
毒物實驗檢查方法 說明一氧化碳 1.取血數滴加水呈紅色(正常為黃色)
2.取血數滴加水10mL,10%碳酸氫鈉溶液
數滴,呈粉紅色(正常綠棕色)
有機磷 血液膽堿酯酶活性降低
磷及磷化物 無機磷中毒病人的糞或嘔吐物放置黑暗處有
熒火
取切細樣品3~5牛角匙,放於三角燒瓶中,
加水50mL,再加10%酒石酸10mL
若硝酸銀紙條變
黑,示有磷
續表
毒物 實驗檢查方法 說明
硫化物 塞上裝有3根玻璃管的橡皮塞,預先在一管
中插入白濾紙條(用前滴上硝酸銀1滴),一管插醋酸鉛試紙條,一管放苦味酸紙條(用前滴飽和碳酸鈉1滴)
醋酸鉛及硝酸銀
紙條均變黑,示有硫化物(或硫化物、磷化物都有)
碘 嘔吐物加澱粉變藍色
汞
砷(砒霜)
嘔吐物10mL或含毒物10g,加6%的鹽酸
50ml煮沸數分鍾,加銅片1~2塊,再煮15
分鍾
銅片變銀白色變
灰黑色或黑色
鉛 血塗片有點彩紅細胞,尿卟啉陽性
亞硝酸鹽 取1滴檢液置白磁板上,加入聯苯胺冰醋酸飽和液1滴,即呈現紅色
急性中毒時,應常規留取剩餘的毒物或含毒標本,如含毒的嘔吐物、胃內容物、尿、糞血標本等。必要時進行毒物鑒定或細菌培養。毒物的鑒定越快越好,因曆時較長,有些毒物很易破壞而不易鑒別,如果不能立即進行實驗檢查,標本可先置冰箱中。
綜上所述,對於中毒的診斷,主要依據毒物接觸史、臨床體征等加以綜合分析;再采集標本進行毒物鑒定明確診斷。但在臨床工作中,對於患者的急救處理,切勿因等待實驗室檢查報告而延誤治療。遇到症狀符合而追問不出病史者,可做診斷性治療,如懷疑為有機磷農藥中毒時,可試用阿托品或解磷
定。
(張進修 徐 晶)
第三節 中毒的急救
中毒的急救處理原則是:立即終止接觸毒物;清除進入體內已被吸收的毒物和排除未吸收的毒物;維持呼吸、循環功能;如有可能使用特效解毒劑,對症支持療法。以上諸點必須盡量及早執行。
(一)立即終止接觸毒物
毒物由呼吸道或皮膚侵入時,要立即將病人撤離中毒現場,轉移致空氣新鮮的地方。立即脫去汙染的衣服,清洗接觸部位的皮膚。由胃腸道服入的毒物應立即終止服用。
(二)清除體內尚未被吸收的毒物
1.催吐 口服毒物的患者,隻要神誌清醒應作催吐處理,
這樣可將胃內大部分毒物排出,減少毒物吸收。
1)催吐方法
(1)探咽催吐即用壓舌板、筷子或手指等攪觸咽弓及咽後壁,使之嘔吐,此方法簡便易行奏效迅速。
(2)藥物催吐 常用的藥物有吐根糖漿、阿樸嗎啡。吐
根糖漿的催吐劑量是:成人30ml口服,需要時半小時可重複一次,6個月以內的嬰兒不用此藥。在應用此藥催吐時要準確掌握劑量。阿樸嗎啡催吐有確實效果,用於不能口服催吐劑的病人,成人皮下注射3~5mg,幼兒、體弱病人及休克、昏迷者等禁用。
2)注意事項: 下列情況不用催吐方法:(1)強酸、強酸中毒。
(2)沒有嘔吐反射能力的病人。
(3)昏迷、驚厥病人。
(4)服阿片劑及抗驚厥類藥物等中毒因抑製嘔吐中樞不能達到催吐目的。
(5)有嚴重心髒病、動脈瘤、食道靜脈曲張及潰瘍病等病人不宜催吐。
(6)孕婦慎用。
3)催吐時病人的體位:當嘔吐病人發生時,應采取左側臥位,頭部較低,臀部略抬高;幼兒則應俯臥,頭向上臀部略抬高,以防止嘔吐物吸入氣管發生窒息或引起肺炎。
2.洗胃 當食進毒物後,洗胃是排除毒物最重要的方法,
應盡早實施。
1)洗胃時機:一般在食進毒物4~6小時以內均應進行。有些毒物如鎮靜劑、麻醉劑等在胃內停留時間較長;有機磷農藥在食進12小時胃內仍有殘存毒物。因此洗胃時間要依毒物性質而定。洗胃的早晚及是否徹底洗出胃內毒物,對中毒病人的搶救成功與否,關係甚大。
2)洗胃液: 食進毒物的原因在未查明時,采用生理鹽水作為洗胃液。濃度為0.45% (1/2張的生理鹽水)以免清水過量發生水中毒。毒物的種類明確時,應用相應的解毒劑洗胃。洗胃液一般溫度在25℃~27℃。用量: 成人每次300~500ml,小兒按10~20ml/kg,反複多次,進行洗胃,直到徹底清除全部胃內容物。
3)洗胃方法
(1)胃管法常用胃管為22號(0.7cm)~31號(1.1cm),根據需要盡量用較粗的為宜,胃管的一端帶有漏鬥。洗胃前將胃管送進入胃內40~50cm(自鼻根至劍突處),
將前端塗以潤滑油(石蠟油或植物油)。證明胃管是否誤入氣
管,可將胃管的一端放於一杯水中,如有氣泡發生,證明胃管不在胃內而誤入氣管;或用針管由胃管注入適量空氣,將聽診器放在劍突下胃區聽診,如能聽到氣流的“咕嚕”聲,證明胃管確實在胃內。將病人向左傾臥位,頭低於腹部,以防液體進入氣管。抽出胃內容物留作檢驗,並盡量抽盡,然後抬高胃管漏鬥端,慢慢灌入洗胃液300~500ml,昏迷病人以100~
300ml為宜,小兒按每次10~20ml/kg,反複進行,至液體流出液變清,不帶氣味為止。在洗胃時要嚴格掌握注入量與流出量相等,避免胃內液體增加而逼入腸中,毒物也可進入腸中或發生水中毒。亦有因胃內液體增加致胃壁過度擴張,造成胃破裂的危險。
(2)灌流洗胃法插入胃管後,先用注射器抽出胃內毒物,留待檢驗,然後用三通管放在低於床麵處,一端與有刻度的輸液瓶相連,一端與胃管相連,另一端接橡皮管作排出洗胃液的通道。
洗胃液每次的量及反複清洗的程度,注意灌入量與排出量相等。(同胃管法)
(3)注射器抽吸洗胃法 用16號~18號的鼻胃管通過鼻腔進入胃內,其插入的要求和胃管法相同,用500ml注射器注入洗胃液,每次100~300ml,小兒酌減。然後抽出,反複進行,要求洗胃徹底。本法多用於休克及極度衰弱的病人。(4)電動洗胃機洗胃法 電動洗胃機有自動控製和人工控製兩種。電動洗胃機的插胃管的方法和胃管法相同,此法要有數人操作。操作過程要嚴格掌握灌入量與實際注入量相符;
調節好正負壓,切勿負壓過大,注入壓力過高。
4)注意事項
(1)昏迷病人必須洗胃時,用注射器抽吸洗胃法洗胃,
病人取頭低足高位。嚴防嘔吐物進入氣管。
(2)對於休克病人應先搶救休克,收縮壓維持在12~
13kPa(90~100mmHg)後再用注射器抽吸洗胃法。
(3)洗胃同時,須應用特效解毒劑及對症處理。洗胃完畢,由胃管灌入活性碳或解毒劑。
(4)強酸強堿中毒,服後超過30分鍾,深度昏迷者禁忌洗胃。
(5)休克病人洗胃應慎重。
(6)如服入毒物量大,病情較重,胃管難以插入胃內毒物滯留者,可考慮剖腹洗胃。
(7)嚴密觀察洗胃術後的並發症,如有發生,及時治療。
3.導瀉及灌洗腸道許多毒物進入腸道後可經小腸或大腸吸收,所以清除經口進入的毒物,除用催吐及洗胃法外,須導瀉及灌洗腸道,盡可能地迅速排出已進入腸道的毒物。
1)導瀉方法
(1)硫酸鎂: 成人量為15~20g,兒童250mg/kg配成
10%溶液口服。
(2)硫酸鈉: 成人量為15~20g,兒童250mg/kg配成
10%溶液口服。
(3)甘露醇及山梨醇:成人用量20%甘露醇或25%山梨醇250ml,兒童用量為2ml/kg,在洗胃後由胃管灌入。
2)導瀉應注意事項
(1)當毒物引起嚴重腹瀉時,不必再行導瀉。
(2)老年及體弱者,應慎重。
3)灌洗腸道的方法:本法用於食進毒物,經用瀉藥排毒已數小時後而瀉藥尚未發生作用的病人。抑製腸蠕動的藥物
(如巴比妥類)及重金屬所致的中毒,本方法尤為適用。
(1)1%的鹽水、肥皂水或用活性碳混懸液加於灌洗液中灌洗腸道使與毒物吸附後排出。
(2)存在於小腸內的毒物,用“Y”形管用大量液體作高位連續灌洗。
4.皮膚、粘膜上毒物的清除
(1)清除皮膚、粘膜上的毒物盡快脫離中毒環境,立即脫去汙染衣物,迅速用微溫清水(25~37℃)連續衝洗被汙染的皮膚。忌用37℃以上的熱水。
(2)粘膜創麵上的毒物先將其吸出,然後用大量的清水衝洗。
(3)強酸強堿灼傷皮膚應用大量清水衝洗10分鍾以上。強酸灼傷局部者用2%碳酸氫鈉、1%氨水或肥皂水中和,再用清水衝洗;強堿灼傷者用清水衝洗後,局部用弱酸(1%醋酸)中和,再用清水衝洗。嚴禁在清水衝洗之前使用中和方法,避免引起化學反應產生熱量,增加損傷。
(4)生石灰引起的燒傷應在用清水衝洗前先用幹軟布或軟刷將固體石灰全部移去。用有壓力的水流衝掉剩餘顆粒。
5.眼內汙染毒物的處理毒物汙染眼內,務必迅速用清水衝洗5分鍾以上;衝洗前切勿使用解毒劑,因解毒劑與毒物產生化學反應放熱,增加損傷。用生理鹽水或滅菌水衝洗5分鍾,必要時轉眼科進一步診治。
6.經呼吸道吸入中毒的處理當呼吸道吸入有害氣體時,應立即將病人移至空氣無毒害處。必要時給予吸氧、高壓氧甚至用正壓呼吸機或行人工呼吸。
(三)促進已吸收毒物的排泄
1.利尿排毒 多數毒物進入機體後經由腎髒排泄,因此
加強利尿是排泄毒物的重要措施。
(1)50%葡萄糖40~60ml,加維生素C500~1000mg靜脈推注。
(2)大量飲水(或濃茶、飲料)服利尿藥。亦可注射速尿20mg~40mg,促進尿液排泄。
(3)靜滴甘露醇、山梨醇等促進利尿,衝淡毒物保肝、
保腎,增加解毒排毒。
(4)對血壓降低者,可靜滴升壓、利尿合劑(25%葡萄糖500ml,生理鹽水330ml,0.5%~1%普魯卡因100~
150ml,10%葡萄糖酸鈣5ml,維生素C3g,氫化可的鬆
50mg、胰島素30~40u)150~200ml,每6小時1次。
2.血液靜化療法血液淨化療法治療急性重度藥物中毒,急性重度毒物中毒是藉助體外血液循環及特殊解毒淨化裝置或腹膜,從血液中直接迅速清除藥物或毒物,終止其對機體靶器官的毒性作用,從而迅速緩解或解除中毒症狀,提高救治成功率。
近年來,血液淨化療法的種類,目前在臨床上常用方法有:
①血液透析(HD);②腹膜透析;③單純超濾和序貫透析(UF
或SHD);④血液濾過(HF);⑤血液灌流(HP);⑥連續性動
—靜脈血液濾過透析(CAVHDF);⑦血漿置換(PE)。
3.高壓氧的應用高壓氧治療目前已廣為應用於臨床各科,在急救醫學和一些疑難病例中,已取得極為有益的治療作用。
本文重點談一下高壓氧在有關中毒急救中的適應證、禁忌證。
(1)適應證 高壓氧治療與中毒急救相關的主要適應證,
急性腦缺氧、腦水腫、窒息或心跳驟停,還可用於一氧化碳中
毒、硫化物中毒、氰化物中毒、光氣中毒、二氧化碳中毒、氨
氣中毒等。
(2)禁忌證內出血、氣胸、惡性腫瘤、青光眼、視網膜剝離應視為絕對禁忌證。而嚴重肺氣腫、肺囊腫及肺部感染、活動性肺結核、凝血機製異常,精神異常,重症甲狀腺機能亢進等在應用高壓氧治療時必須權衡利弊再做決定。
(四)解毒劑的應用
當毒物進入人體後,除了盡快排除毒物外,必須用相應的解毒劑進行解毒。許多毒物均有其特效解毒方法或拮抗的藥物。常用的解毒劑見表1—2。
(五)對症治療
由於毒物已不同程度地損害有關器官,使其正常生理功能減退或喪失,發生各種嚴重症狀,故應積極對症治療。對症治療是中毒搶救的重要一環。中毒的急救時,排毒、解毒以及對症治療,應同時進行;對症治療既能減輕病人痛苦,還能使病人有更多的挽救機會。
1.疼痛刺激性或腐蝕性毒物中毒,神經係統受到強烈的疼痛刺激,故可發生休克等,所以要及早應用鎮痛或麻醉劑。
(1)鹽酸嗎啡成人每次10~15mg,注意對呼吸中樞及血管運動中樞有抑製作用,且有成癮,故要慎重。
(2)磷酸可待因、鹽酸氯丙嗪或苯巴比妥等可用於疼痛不大劇烈時。
(3)硫酸阿托品或呱替定可迅速製止胃腸道痙攣所引起的疼痛。
(4)硝酸甘油(成人0.3~0.6mg含於舌下)可製止輸尿管、膽管或冠狀動脈痙攣引起的疼痛。
表1—2 常見毒物的解毒劑
中毒種類解毒藥物名稱 作用 成人 小兒 備注
鉛、錳、鈾、依地酸鈣鈉 與多種金屬
每日1g靜
每日15~
水溶液可作
鐳、釩、鐵、鈷、硒、銅、鉻、汞、鎘
青黴胺
離子結合成穩定的絡合物,經腎排出,對鉛中毒有特效
本藥中的巰基能奪取已經與組織中酶係統結合的金屬,成為不易分解的化合物,經腎排出,對鉛、汞、銅等中毒有效,驅銅效果顯著
注或肌注,3
~4日為一療程,間隔
3~4日可
重複
每日0.1~
0.3g口服,每日3~4次,3~7日為一療程,停藥3~4日後,可開始下一療程,一般用
1~3療程
25mg/kg,
配成0.3%
~0.5%溶液靜滴,需
1小時以上滴完,每日
2次,2~3
日再使用
1.治療肝豆狀核變性時,每日用
20~25mg/
kg,分3次口服
2.治療慢性鉛、汞中毒,每日20
~25mg/kg分4次口服,5~7日
為一療程
皮膚上放射物質的去汙劑,外用時不能經皮膚吸收
毒性小,但效果較差
砷、汞、金、
銻、鉍、銅、二巰丙醇鎳、鎢、鋅、
鉻、鉛
作用同青黴
胺對急性砷、汞中毒有特效
第一日每次
2.5~3mg/
kg,肌注,每
4~6小時1次,第二、三日每6小時
1次;以後每12小時
1次,7~14
日為一療程
同成人 對慢性汞中
毒效果較差
續表
中毒種類解毒藥物名稱
作用
成人
小兒
備注
二巰丙磺鈉
作用同青黴胺對砷、汞
5%溶液2
~3ml 肌
5%溶液每次 0.1ml/
對鉛、鋇、鈷亦有效中毒有特效
注,以後每次 1 ~
kg,皮下或肌注,第一2.5ml,每4
~6小時1
次,1~2日
日3~4次,
第二日2~
3次,第三後,每 次
2.5ml,每
日以後每日
1~2次,共日1~2次,療程1周左右
用3~7日,
總量30~
50ml砷、汞、鉛、硫代硫酸鈉
可與汞、砷
每次0.5~
10~20mg/
口服隻能作
鉍、碘
結合成硫化物
1g,用生理鹽水稀釋為
kg,用生理鹽水或葡萄
用於胃腸道未被吸收的
5%~10%溶液靜注或肌注
糖液配成
5%~10%
溶液靜注,
毒物每日1~2
次鐵 去鐵胺
為鐵絡合劑,是鐵中
肌注:開始
1.0g,4小
肌注:
20mg/kg,
腹瀉,視力模糊,腹部毒的有效解毒劑
時後0.5g,
以後每4~
每4小時1
次,靜滴:
不適,腿肌震顫等
12小時1次肌注,每日總量不超
20mg/kg
速度不可超過每小時過6.0g。
靜注:劑量
15mg/kg,
必要時6~同上,速度保持在每小時15mg/
12小時可重複1次kg
續表
中毒種類解毒藥物名稱
作用
成人
小兒
備注
有機磷化碘解磷定合物、對硫 (解磷定)
能恢複被有機磷農藥抑
詳見有機磷中毒
同成人
1.與阿托品合用有協
磷、內吸(磷敵,磷、甲拌PAM)磷、敵百
製的膽堿酯酶的活力
同作用
2.對內吸磷,對硫磷、
蟲、敵敵三硫磷、特
畏、樂果、
其他有機磷農藥
氯磷定詳見有機磷中毒
阿托品對抗乙酰膽堿的毒蕈堿樣作用和部分中樞神經毒性作用,能解除平滑肌痙攣,興奮呼吸中樞
詳見有機磷中毒
詳見有機磷中毒
詳見有機磷中毒
詳見有機磷中毒
普的解毒效
果好
3.對敵百蟲、敵敵畏中毒療效差或無效
4.對樂果、馬拉硫磷、二嗪農、穀硫磷、樂果等急性中毒及各種慢性中毒無效
5.詳見有機磷中毒
副作用較小,為首選藥物,作用同上
同時合並應用解磷定比單用阿托品效果好,但阿托品劑量應減少
續表
中毒種類解毒藥物名稱
作用
成人
小兒
備注
阿托品、莨毛果雲香堿菪堿類、曼(匹羅卡品)陀羅、顛茄
主要作用為興奮膽堿反應係統,隻
1%溶液每次 0.5~
1.0ml,皮
每次0.1mg/kg,皮下或肌注
對中樞神經中毒症狀無效,故應加
能對抗阿托
品類引起副交感神經作用
下注射,15
分鍾1次
用中短效的
巴比妥類藥物,如戊巴比妥鈉或戊
巴比妥
氯丙嗪(冬
鹽酸苯海拉
對抗肌肉震
口服:每次
每次1~
有口幹、頭
眠靈)
明(可他敏)
顫
25~50mg,
2mg/kg,口
暈、嗜睡等
奮乃靜
每日3~4次,肌注:每次20mg,每日1~2次
服或肌注
副作用
麻醉劑、阿
鹽酸丙烯去
能有力並迅
每次5~
每次0.1mg/
1.用於嗎
片、嗎啡、甲嗎啡(丙
速地對抗嗎
10mg,皮
kg,皮下、肌
啡及人工合
可待因、海洛因、呱替啶、美沙酮,其它阿片類
烯嗎啡)
啡的中樞抑製、呼吸抑製、嘔吐及消化道痙攣作用等
下、肌注或靜注,需要時隔10~
15分鍾重複1次,總量不超過
40mg
注或靜注
成鎮痛藥的急性中毒
2.對阿樸嗎啡的催吐作用,巴比妥類及麻醉藥的呼吸抑
製無效
3.有眩暈、嗜睡乏力、出汗、感覺異常、幻視等副作用
續表
中毒種類
解毒藥物名稱
作用
成人
小兒
備注納洛酮
與嗎啡化學
每次0.4~
每次5~
也可用於乙
結構相似,
0.8mg,肌
10μg/kg,
醇中毒,非
對阿片類受體的親和力
注或靜注,
必要時2~
肌注或靜注
麻醉藥中毒所致昏迷的
比嗎啡大,
3分鍾後可解救
比丙烯嗎啡
重複一次
效力大10~20倍對乙酰氨
乙酰半胱氨
參與細胞的
首次劑量
同成人基酚(撲熱
酸
還原過程,
140mg/kg
息痛,泰諾)調節肝內磷脂代謝,保
口服,以後每4小時1
護肝細胞免
次,每 次
受毒物的損
70mg/kg,
害
共3日,可稀釋成5%
濃度,口服或由胃管灌入
注:以上藥物,最好先注射亞硝酸鈉,繼之注射硫代硫酸鈉;或先注射亞甲藍,繼之注射硫代硫酸鈉;重複時劑量減半。注意血壓下降時,應立即注射升壓藥物,勿用腎上腺素。
(5)各種疼痛可選用下列藥物 強痛定、鎮痛定、布洛
芬、尼美舒利、萘普生等。
2.咳嗽刺激性毒物中毒常引起咳嗽,咳嗽也是一種保護性反射動作,能排出呼吸道內分泌物和異物,因此在治療中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處理。
(1)對於中毒後引起輕度咳嗽可暫不處理。
(2)咳嗽劇烈,有引起出血危險的,應用鎮咳劑如磷酸
可待因,咳美芬等。
(3)咳嗽劇烈,伴有大量粘痰,應以祛痰為主,不宜用鎮咳劑。如用溴已新、竹瀝等,霧化吸入排痰,可用生理鹽水
20ml,加α-糜蛋白酶2.5~5mg,適量加入抗生素,每日用2
~3次。
3.嘔吐與腹瀉急性中毒中,嘔吐及腹瀉最常出現,這種反應有利於毒物的排除。有毒物排出後,嘔吐及腹瀉自然減輕。如果嘔吐及腹瀉時間過長,過於劇烈可引起脫水、酸中毒或引起循環衰竭等危症,所以必須及時處理。
1)嘔吐的處理
(1)洗胃後,注入小量米湯或牛奶等,可減輕嘔吐。
(2)嘔吐持續出現或加劇,可皮下或靜脈注射硫酸阿托品。成人0.5~1mg,亦可選用山莨菪堿(654~2),肌注或靜脈注射,成人5~10mg。
(3) 胃複安(滅吐靈): 成人每次10~20mg肌注或口
服。
(4)針刺療法: 常選內關、足三裏、中腕、胃俞等穴位。
2)腹瀉
(1)由於毒物刺激,用瀉劑排除毒物後,腹瀉一般緩解,
此時可讓病人食流質食物。如豆漿、牛奶、米湯等。
(2)如係毛果雲香堿、毒扁豆堿中毒引起服瀉者,可皮下注射硫酸阿托品。
(3)腹瀉嚴重者,毒物基本完全從胃腸道排出,可選用止瀉藥,如活性炭、思密達、複方樟腦酊等。
(4)凡腹瀉嚴重者,常伴有不同程度的脫水電解質紊亂及酸堿平衡失調,應視情況進行治療。
4.水、電解質及酸堿平衡失調
1)補液
(1)首先要明確脫水的程度,脫水的性質,一般等滲性脫水最常見。是否有酸中毒,是否有血清鉀及鈣的異常。醫務人員應結合病史,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等綜合分析、做出判
斷。
(2)輕度脫水即體液丟失占體重的5%,一般不要靜脈補液,可應用口服補鹽液(ORS),每公斤體重50~80ml,少量多次在6小時內服完。
(3)中度脫水是指體液丟失占體重5%~10%,病人可出現精神萎靡或煩躁不安,皮膚幹燥,彈性差,口唇幹燥,尿量明顯減少。應靜脈補液。成人24小時補液量3000~
5000ml,小兒每公斤體重100~150ml;等滲性脫水用1/2張含鈉液,常用3∶2∶1溶液(3份5%~10%葡萄糖,2份生理鹽水,1份1.4%碳酸氫鈉),低滲性脫水用2/3張含鈉溶液;補液速度應先快後慢,其中總量一半於8~10小時內滴完,其餘一半在16~24小時內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