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理性在溝通中的實現
綜合
作者:李齊放 李彩雲
摘要:生活中無處不在的溝通行為,其目的是達到主體間的理解及一致,並由此保持社會的有序與合作。在現時條件下,恰當的溝通應該被賦予更為重要的價值表示和地位。溝通過程中,如果言者將主要的注意力集中在傾述或傾注,有意或無意地忽略了受眾的理解(更遑論達成一致),溝通效率難免大打折扣。本文提出:注重交往理性,是達成良好溝通的重要基礎;並給出了滿足真實性、真誠性和正確性要求的具體路徑。
關鍵詞:交往理性 溝通
交往理性的根據是交往主體之間相互同意、普遍讚同而且自覺遵守的規範,這就是哈貝馬斯反複強調的交往行為必須遵循的三個有效要求:“一個交往性的、成功的言語行為除了語言學表達的可領會性以外,還要求交往過程的參與者準備達到理解,要求它們高揚真實性、真誠性和正確性等有效性要求,並且相互地予以滿足。”(哈貝馬斯《交往與社會進步》,張博樹,重慶出版社,1993)“真實性”與作為事態總體的客觀世界相聯係,“正確性”與作為社會交往關係的社會世界相聯係,“真誠性”與作為情感、意誌和自我表達行為構成的主觀世界相聯係。交往理性內蘊於以語言為媒介的交往行為中,並以達至主體之間相互“理解”與“一致”為目標。作為交往核心要素的“理解”是展開於主體之間的交互性意識活動,“理解最狹窄的意義是表示兩個主體以同樣方式理解一個語言學表達;而最寬泛的意義則是表示在與彼此認可的規範性背景相關的話語的正確性上,兩個主體之間存在著某種協調。”而理解的目標是要達成一致。“一致”是在相互理解、知識分享、彼此信任與彼此同意基礎上建立起的主體之間的相關性、統一性。
說話者(或曰溝通的主動方)在溝通中如何滿足真實性、真誠性和正確性等有效性要求呢?從主體間相互尊重的意義上說,說話者應該進行換位思考,即如果我是受眾(聽眾、觀眾、讀者),最想從說者那裏得到的怎樣的信息?以什麼方式得到這些信息?如何讓這些信息使我受益?這些問題的本質直指交往理性。
首先,根據溝通具體形式(談話、講座、報告等)的性質或要求,充分考慮可能影響溝通的相關因素,關心表達對受眾的實際影響,關心現場的整體實在效果,找到適合當時、當地的可行的說服方式,讓參與者聽進去且聽得懂,獲得他們的智識和情感認同。那些“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大道理”,聽了上句就能猜到下局的套話比如普世(普適)的致辭,就是典型的溝通失敗的案例。
其次,要建立受眾對說者的信任(說者對論題的權威性、說者對受眾的真誠、說者講話方式的合理等)。可通過與受眾分享經驗、琢磨細節,進入說者將要展開的世界。最可能改變一次溝通的效果的方法之一,是改變溝通對象對溝通者的印象。溝通者有威望嗎?可愛嗎?是同我一樣的人嗎?我們有可能來區分威望的構成部分:知名的、專家和公正無私。如果溝通者被認為是在他談論的領域裏的專家,或者是他處於不會從他所鼓吹的改變中得到好處的地位,他們就會比那些不被認為是專家和客觀的溝通者有效果。當溝通者被認為是具有可靠和可信賴的這兩種品德時,就會產生最大的效果。特別是對那些有牽連和懷疑的人,有時把訊息安排得使他們好象是無意聽到的,這樣對於打消他們認為溝通者是試圖在操縱聽眾的疑慮,反而會更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