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鬼輸錢活人還賭債 (1)(1 / 3)

第八回  鬼輸錢活人還賭債 (1)

詩雲:

世間何物最堪仇,賭勝場中幾粒骰。

能變素封為乞丐,慣教平地起戈矛。

輸家既入迷魂陣,贏處還吞釣命鉤。

安得人人陶士行,盡收博具付中流。

這首詩是見世人因賭博傾家者多,做來罪骰子的。骰子是無知之物,為什麼罪它?不知這件東西雖是無知之物,卻像個妖孽一般,你若不去惹它,它不過是幾塊枯骨,六麵鑽眼,極多不過三十六枚點數而已;你若被它一纏上了,這幾塊枯骨就是幾條冤魂,六麵鑽眼就是六條鐵索,三十六枚點數就是三十六個天罡,把人捆縛住了,要你死就死,要你活就活,任有拔山舉鼎之力,不到烏江,它決不肯放你。如今世上的人迷而不悟,隻要將好好的人家央它去送。起先要贏別人的錢,不想到輸了自家的本;後來要翻自家的本,不想又輸與別人的錢。輸家失利,贏家也未嚐得利,不知弄它何幹?說話的,你差了。

世上的錢財定有著落,不在這邊,就在那邊,你說兩邊都不得,難道被鬼攝去了不成?看官,自古道:“鷸蚌相持,漁翁得利。”

那兩家賭到後來,你不肯歇,我不肯休,弄來弄去,少不得都歸到頭家手裏。所以賭博場上,輸的討愁煩,贏的空歡喜,看的陪工夫,剛剛隻有頭家得利。當初一人,有千金家事,隻因好賭,弄得精窮。手頭隻剩得十兩銀子,還要拿去做孤注。

偶從街上經過,見個道人賣仙方,是一口價,說十兩就要十兩,說五兩就要五兩,還少了就不肯賣。那方又是封著的,當麵不許開,要拿回家去自己拆看。此人把他麵前的方一一看過,看到一封,上麵寫著:賭錢不輸方價銀拾兩。

此人大喜,思量道:“有了不輸方去賭,要千兩,就千兩,要萬兩,就萬兩,何惜這十兩價錢?”就盡腰間所有,買了此方。拿回去拆開一看,止得四個大字道:隻是拈頭。

此人大駭,說被他騙了,要走轉去退。仔細想一想道:“話雖平常,卻是個至理。我就依著他行,且看如何應驗?”

從此以後,遇見人賭,就去拈頭。拈到後來,手頭有了些鈔,要自己下場,想到仙方的話,又熬住了。拈了三年頭,熬了三年賭,家資不覺掙起一半,才曉得那道人不是賣的仙方,是賣的道理。這些道理人人曉得,人人不肯行。此人若不去十兩銀子買,怎肯奉為蓍蔡?就如世上教人讀書,教人學好,總是教的道理。但是先生教學生就聽,朋友勸朋友就不聽,是什麼緣故?先生去束修、朋友不去束修故也。

話休絮煩,照方才這等說來,拈頭是極好的生意了。如今又有一人為拈頭反拈去了一份人家,這又是什麼緣故?聽在下說來便知分曉。嘉靖初年,蘇州有個百姓,叫做王小山。為人百伶百俐,真個是眉毛會說話,頭發都空心的。祖上遺下幾畝田地,數間住房,約有二、三百金家業。他的生性再不喜將本覓利,隻要白手求財。自小在色盆行裏走動,替頭家分分籌,記記帳,拈些小頭,一來學乖,二來糊口。到後來人頭熟了,本事強了,漸漸地大弄起來。遇著好主兒,自己拿銀子放頭;遇著不尷尬的,先教付稍,後交籌碼,隻有得趁,沒有得陪。

久而久之,名聲大了,數百裏內外好此道的,都來相投,竟做了個賭行經紀。他又典了一所花園居住,有廳有堂,有台有榭,桌上擺些假古董,壁上掛些歪書畫,一來裝體麵,二來有要賭沒稍的,就作了銀子借他,一倍常得幾倍。他又肯撒漫,家中雇個廚子當灶,安排的肴饌極是可口,拈十兩頭,定費六、七兩供給,所以人都情願作成他。往來的都是鄉紳大老、公子王孫,論千論百家輸贏,小可的不敢進他門檻。常常有人勸他自己下場;或者扯他搭一份,他的主意拿得定定的,百風吹他不動,隻是醒眼看醉人。卻有一件不好,見了富家子弟,不論好賭不好賭,情願不情願,千方百計,定要扛他下場;下了場,又要串通慣家弄他一個,不輸個幹淨不放出門。他從三十歲開場起,到五十歲這二十年間,送去的人家,若記起帳來,也做得一本百家姓。隻是他趁的銀子大來大去,家計到此也還不上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