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兒孫棄骸骨僮仆奔喪 (1)(2 / 3)

看官,照這樁事論起來,有家業分與兒子的,尚且不得他孝養之力,那白手傳家、空囊授子的,一發不消說了,雖然如此,這還是入世不深,隻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話。若照情理細看起來,貧窮之輩,囊無蓄貫,倉少餘糧,做一日吃一日的人家,生出來的兒子,倒還有些孝意。為什麼緣故?隻因他無家可傳,無業可受,那負米養親、采菽供膳之事,是自小做慣的,也就習以為常,不自知其為孝,所以倒有暗合道理的去處,偏是富貴人家兒子,吃慣用慣,卻像田地金銀是他前世帶來的,不關父母之事,略分少些,就要怨恨,竟像刻剝了他己財一般。

若稍稍為父母吃些辛苦,就道是盡瘁竭力,從來未有之孝了,哪裏曉得當初曾、閔、大舜,還比他辛苦幾分。所以人的孝心,大半喪於膏粱紈?F,不可把金銀產業當做傳家之寶,既為兒孫做馬牛,還替他開個仇恨爺娘之釁。我如今說個爭財背本之人,以為逆子貪夫之戒。

明朝萬曆年間,福建泉州府同安縣,有個百姓,叫做單龍溪,以經商為業。他不販別的貨物,單在本處收荔枝圓眼,到蘇杭發賣。長子單金早喪,遺腹生下一孫,就叫做遺生。次子單玉,是中年所得,與遺生雖是叔侄,年相上下,卻如兄弟一般。兩個同學讀書,不管生意之事。家中有個義男,叫做百順,寫得一筆好字,打得一手好算,龍溪見他聰明,時常帶在身邊服事,又相幫做生意。百順走過一兩遭,就與老江湖一般慣熟。

為人又信實,說一是一,說二是二,所以行家店戶,沒有一個不抬舉他。龍溪不在麵前,一般與他同起同坐。又替他取個表字,叫做順之。做到後來,反厭龍溪古板,喜他活動。龍溪脫不去的貨,他脫得去;龍溪討不起的帳,他討得起。龍溪見他結得人緣,就把脫貨討帳之事,索性教他經手,自己隻管總數。

就有人在背後勸百順,教他聚些銀子,贖身出去自做人家。

百順回他道:“我前世欠人之債,所以今世為人之奴,拚得替他勞碌一生,償還清了,來世才得出頭;若還鬼頭鬼腦偷他的財物,贖身出去自做人家,是債上加債了,哪一世還得清潔?

或者家主嚴厲,自己苦不過,要想脫身,也還有些道理;我家主仆猶如父子一般,他不曾以寇仇對待我,我怎忍以土芥視他?”那勸的人聽了,反覺得自家不是,一發敬重他。

卻說龍溪年近六旬,妻已物故,自知風燭草霜,將來日子有限,欲待丟了生意不做,又怕帳目難討,隻得把本錢收起三分之二,瞞了家人掘個地窖,埋在土中,要待單玉與遺生略知世務,就取出來分與他。隻將一分客本販貨往來,答應主顧,要漸漸刮起陳帳,回家養老。誰想經紀鋪戶規矩做定了,畢竟要一帳搭一帳,後貨到了,前帳才還,後貨不到,前帳隻管扣住,龍溪的生意再歇不得手。他平日待百順的情分與親子無異,一樣穿衣,一般吃飯,見他有些病痛,恨不得把身子替他。隻想到銀子上麵,就要分個彼此,子孫畢竟是子孫,奴仆畢竟是奴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