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節 那一劍的榮耀(2 / 3)

張虎的笑容還留在臉上,嘴巴卻張得很大,大到都有人懷疑他的下巴是不是脫臼了。

“難道,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劍氣?”

孟隨風也是一臉驚訝的表情,一個用劍的人,如果練到萬物皆可為劍,那是劍聖;如果練到手中無劍心中有劍,那是劍神;一旦到了劍氣外放,以身化劍,那就是傳說中的劍仙了!

難道熊週已經成了劍仙?

答案當然不是。

仙人是不需要吃喝東西的,而熊週已經扶起了一張還算完整的桌子,找了一壺還剩下半壺的酒,給自己到了一杯,然後喝了下去。

孟隨風喃喃道:“我現在真的很慶幸,當年沒有成為你的敵人。”

他也在桌邊坐下,接著道,“做你的敵人,頭一定會很痛。”

熊週大笑,道:“當年我們並不是敵人,卻也算不上是朋友。”

孟隨風眼睛亮了,“那現在呢?”

“現在?自然也不是。我們是兄弟!”

兄弟,是一個多麼神聖的字眼。

對於熊週來說,更是如此。

他如果認了你這個兄弟,意味著如果你要他去死,他也絕不會皺一下眉頭。

孟隨風自然知道要熊週認他這個兄弟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情,他的眼眶已經濕潤。

“可我並沒有為你做過什麼,先前還想對鳳姑娘不利……”

“最起碼在這最危急的時刻,你沒有棄他們而去,甚至做好了犧牲自己的準備,無論你以前做過什麼,這就夠了!”

孟隨風感動道:“好,從此之後咱們就是好兄弟!”

漣兒覺得熊週兩人太過肉麻,“呸”了一聲,低聲道:“小高是兄弟,這個怪人也是兄弟,做你的兄弟有什麼好?偏偏他們還都像撿了寶一樣!”

“漣兒姑娘有所不知,”孟隨風正色道,“咱們江湖兒女,最重要的就是這‘義氣‘二字,為兄弟兩肋插刀,乃是江湖人的本分。所以……”

“所以,為了兄弟可以犧牲一切,包括自己的愛人?”

鳳卿憐冷冷的道,“姓熊的,當年姐姐死的時候,你是怎麼在她麵前立誓的?難道你都忘了麼?”

“我自然不會忘記,”熊週搖搖頭道,“小高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你不會不知道,認他做兄弟,不算違背誓言。”

“那他呢?他又算哪一條?”鳳卿憐指著孟隨風道,“他剛才隻不過替我打發了一波壞人而已,也值得你為他破誓?”

“對啊對啊,小高剛才為了小姐,差點連命都沒有了,這個怪人,頭發都沒掉一根!”漣兒插嘴道。

孟隨風尷尬道:“老八,我不知道你曾立下什麼誓言,如果不方便,那就算了吧。”

熊週悠悠道:“同生共死!想當年,我們一十三人曾經立下的誓言,七哥,你忘了沒有?”

他吐出一口長氣,接著道:“我沒有忘,雖然……在現在的你我看來,那不過是個謊言而已。”

孟隨風點頭,當年的少年情懷,熱血豪情,又豈是時間可以磨滅得了的?

“我在嵐兒麵前發過誓,不再亂認兄弟,不再為了一個不把自己當兄弟的人去拚命,除非他先為了我去死。”熊週道,“我看你腳步虛浮,肯定又用了那一招了。”

孟隨風歎了口氣,道:“果然還是瞞不過你!”他突然吐出一口淤血來,看來已經忍了很久。

伸手封住孟隨風的穴道,一邊替他推宮過血,熊週轉頭對鳳卿憐道:“我這七哥的幻術,每用一次,必受內傷,大哥曾說過,七哥這一身用這幻術不能超過三十次。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到那日我們分開,他已經用過了十八次。”

孟隨風苦笑道:“十年來,我遇到不下十次的危險,用了大概八次。”

“十八加八再加一”漣兒扳著手指道,“那你豈不是隻能再用三次了?”

孟隨風笑笑算是默認。

熊週道:“照你的身手,隻要不是那些高手,應該還沒有人能逼你使這一招。”

孟隨風道:“不錯,一般的高手是不能,可是有個地方的高手卻可以。”

“什麼地方?”

“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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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虎現在的頭就很痛。

看見熊週剛才那一手,沒有人不會感到頭痛。

對付這樣的高手,隻有找武功比他更高的高手。

可是除了東西廠的幾個大管事,武功高的真的沒有幾個,而這幾個大管事根本不在此地。

張虎把牙一咬,決定把這件事原原本本的稟告給督公,請他出手。

劉瑾原本已在他的行轎中休息,年紀大的人,熬不了夜,更何況他還剛剛動過手。

“有何要事?”劉瑾麵色陰沉得似乎要滴出水來,“雜家可沒有這麼好的精力聽你說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張虎連稱不敢,低聲把熊週出現之後的事情全部告訴了劉瑾。

劉瑾仰頭麵露沉思之色,嘴中道:“竟然可以以一根手指,發出這麼強的劍氣,此人的武功不在雜家之下,江湖之中,什麼時候又出現了如此高手?”

張虎不敢打斷他的思索,隻得在旁邊默默候著。

隔了半晌,劉瑾突然站起身來,道:“你剛才說什麼?此人姓熊?”

張虎道:“不錯,此人自稱姓熊名週,我已經找人問過,江湖中似乎沒有這一名號的高手。”

“這就對了,”劉瑾道,“熊週。熊週……莫非是?張虎,發出信號,讓揚州附近的錦衣衛所統統前來,你隨雜家去會會這個熊週!”

“督公是否是要召集大軍,殲滅此人?我怕時間不夠。”張虎連忙道。

劉瑾要招眾錦衣衛前來,就算全騎快馬也要很長時間,熊週武功之高,如果僅憑他手下這一幫番子,根本不是對手,萬一劉瑾有什麼閃失,自己可吃不了兜著走。

似乎看出了張虎心中所想,劉瑾擺手道:“無妨,雜家自有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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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河?”

熊週搖頭歎道,“十多年了,竟然還能聽到這個名字。”

“難道自從當年王府一別,你就再沒有在江湖上走動?”孟隨風問道。

“不錯,當年王府一役,我心灰意冷,就想如師傅所說的那樣,找個既不太冷又不太熱,山也青水也秀的地方隱居起來,每天喝喝美酒,看看美景倒也逍遙自在。”

熊週道,“我師傅號稱‘逍遙子’,可惜終其一生都未曾逍遙,倒是我,真真正正快活了十年。”

“那你為什麼不這麼一直快活下去?”鳳卿憐冷笑道,“為何又來到這裏?”

她緊緊咬住下嘴唇,一副小女兒作態,便如一個十六歲的小姑娘好容易遇到自己心目中的愛人,卻又發現他不喜歡自己的那種表情。

“因為我接到一封信,一封用血寫成的救命信。”

他一口氣喝下三杯酒,這才接著道,“這個人,七哥你應該認識。”

“誰?”孟隨風道,“這些年來,我忘記了許多人許多事,說不定我已經記不得了。”

“當年我們十三個人中,最喜歡跟你要糖吃的,小朱。”

十年,足可以改變一個人。可以把一個少女變成少婦,也可以把一個流著鼻涕要糖吃的小奴隸,變成一個翩翩美少年。

“小朱,他怎麼會要你去救他?”孟隨風奇道,“當年十三個人裏,死了七個,留下的卻不足六個,他根本沒有走出那裏。”

“我也感到很奇怪。一年以前他突然找到我,說他發了一筆大財,以後再沒有人敢欺負他,罵他是個小奴隸了。我問他這些年去了哪兒,他又不肯說。”

“現在他又叫你去救他?去哪兒救?”鳳卿憐道,“這麼多年了,你一點都沒變。人家說什麼你就信什麼!”

她心中一陣難過,原以為熊週是來救她的,結果卻不是。

熊週搖頭道,“不知道,所以我才來你這裏。因為,他以前曾經告訴我,他喜歡上了一個女孩子,每天都會到她那裏捧場,那個女孩子的名字,叫做鳳卿憐。”

“我?”鳳卿憐突然想起來,每天晚上好像是有這麼一個人,默默地坐在角落裏的一張桌子邊,隻點一壺酒,一碟小菜。

他往往一坐就是大半天,既不喝彩,也不說話。

不過,似乎有些日子沒見到他了。

孟隨風看了看熊週,又看了看鳳卿憐,突然道:“怪了,這群內廠的番子為什麼還不衝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