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孤獨與愛情(1 / 2)

她很聰明,她知道一個人在家的夜晚最是寂寞,而這剛好就是某種情緒萌芽的契機。不要天真的以為我真的對這個遊戲感興趣,能讓我感興趣的從來都隻有音樂和女人。對於這種主動送上門的小羊羔,有什麼理由拒絕呢?當時我想,所謂的女朋友不過是一個名分罷了,我大可以在以後的記憶中不著痕跡地將它抹去。隻是到了現在,我清楚地意識到,有些事有些人你可以忘記,但總有人會記得。你不承認又有什麼用呢?那隻能成為被人識破的謊言。

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麼?夢想?愛情?名譽?金錢?

追逐夢想的人變成了別人的夢;

追逐愛情的人獲得至臻的承諾;

追逐名譽的人成為道德的標杆;

追逐金錢的人擁有豐富的財寶。

如此便是完美的人生?假如是,那我在追逐什麼?我要成為什麼樣的人,我還要再擁有些什麼才算成功呢?寫出一首傳遍街頭巷尾的歌?曆經千辛萬苦終於抱得美人歸?

也許應該是這樣,但我常常又想著快樂至上。我們為什麼要思考那麼多呢?身體不就是最誠實的回答嗎?身體會帶領我們做出每一個在當下而言最能帶給我們快樂的選擇。而每一個當下,串接起來,就成了這不知從何處來更不知會到何處去的人生了。

人本就是矛盾的統一體,所以我才可以一邊喜歡著J,一邊又跟其他女孩子快意人生。隻是陳妙,似乎這兩者她都不屬於。她好像一本封麵簡單,內容晦澀的書,翻來翻去,不會厭,也不會倦,但會累。可是她就是有這種魔力,讓你放不下她,想要靠近她,因為她這本書啊,讀著讀著,你就會發現,好像是在讀自己,又好像是在讀很多人,或者幹脆,就是在讀一本書。這讓我想起了我爸說的一句話:看山有三個階段,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還是山。

那時,我跟陳妙雖然確定了關係,但彼此還是陌生的。她主動提出跟我回家,我悄悄的附在她的耳邊說:“女孩子要矜持。”

她也輕聲地說:“對男朋友不要。”

我揉了揉她的頭發,“你不想特別一點嗎?這麼快,我是會忘記你的。”

她笑著問我:“你經常帶陌生的女孩兒回家嗎?”

我搖了搖頭。

“那為什麼我就不特別了,不是說不熟悉的時候最有感覺嗎?”

我輕輕的擁她入懷,淺笑著說:“我跟她們都在外麵,不回家的。”

她慢慢的放鬆了身體,舒服的貼到了我的胸膛上。

那個瞬間,在人流湧動的地鐵站,我突然想到了陳妙曾說過這個遊戲裏她要得到愛情。而我似乎已經感覺到了。

我突然後退了半步,陳妙一個趔趄,差點沒站穩,她抬起頭詫異的看著我。慌亂中,我匆匆一指剛剛停下的地鐵,“哦?到了!我先走了啊!你自己回家小心!”拔腿就上了車。

上下班高峰,地鐵異常的擁擠,而這竟然讓我覺得很有安全感。

雖不是為陳妙所說的遊戲而來,但我怕自己就要輸了。剛剛那陣悸動就是征兆吧!我為什麼會對她心動呢?為什麼呢?感情這種東西真的是可以培養的嗎?我聽有人說,愛情不過就是在特定氛圍下,身體因某個人的刺激分泌了多巴胺。然後我們心跳加速,全身沸騰,興奮不已,於是我們就說自己愛上眼前的那個人了。

如果J是個醜八怪,我還會喜歡她嗎?陳妙呢?我還會對她心動嗎?讓人興奮的到底是這個人的外表還是內在?我們愛上的是一個人青春的容貌,美麗的聲音,柔順的長發還是穿過層層骨肉之下那怯弱的靈魂?

這些真讓人瘋狂,所以說道理這種東西,稍微想一下是可以讓你長見識的,但想多了,隻會越來越糊塗。這個時候,我們就需要庸俗的肉體把我們帶回煙火人間。

跟陳妙在一起的事沒過多久就被J知道了,我早看出來她心裏有疑惑。但陳妙教過我,不要再像以前一樣一股腦兒的和盤托出,所謂的推拉,就是要保持那份神秘感。

可惜的是,徒弟還沒學的透徹就被迫出師了。在J問起我的時候,我們非常不愉快的吵了一架。回家後,我打電話告訴了陳妙,問她怎麼辦。她說讓我不要管,她會處理好的。我不知道她是怎麼跟J說的,但後來J似乎也沒有再生我的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