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算借款者是商人,這種借款的利息也應比他們從前所付的稍微低點,從而使所有借款人(無論是不是商人)都可以因這一改進而減輕負擔。
二、放債人不能是銀行或者公共資金的保管者,而應該是貨幣的實際擁有者,這並不是因為我討厭銀行,而是因為考慮到某些令人生疑的銀行活動,所以不能讓它們擁有這種權利。
三、國家應該對這種特許放債征收少量稅款,並將大部分利潤留給債主,使放債人不會因減少這一小點利潤而失去信心。比如,一個從前取10%或9%利息的放債人寧願把收益降到8%,也不願放棄這穩穩當當的收益,轉行去做其他有風險的行當。
四、不應該在數量上限製這些特許的放債人,但應把他們的借貸活動限製在某些重要的商業城鎮,這樣他們就不可能把別人的錢當自己的錢用,即不可能以5%的利息借入,然後以9%的特許利息貸出。因為沒有人願意把錢借到遠方,借給不知根底的人。
假如有人反對,覺得這樣一來就在某種程度上正式認可了放債,因為以前它隻是在某些地區被允許。那我的回答是:對於放債,與其默認其存在從而任其猖獗,不如公開宣布其合法,以便對其加以約製。
談建築——建築的首要原則就是實用
建造房屋的目的是為了居住,而不是為了供人觀賞。所以,建築的首要原則就是實用,美觀是第二位的。當然,二者若能兼顧更好。假如單純為了追求美觀,那麼,還是把建造這種魔宮的權利留給詩人吧。因為詩人們建造房屋是不用花錢的,隻需發揮想象就能描繪構造出富麗堂皇的宮殿。
在環境惡劣的地點建造房屋,無異於為自己打造一所牢獄。因此,建築基址的選擇是非常重要的。要綜合考慮環境中的各種因素,如土壤和氣候、空氣和水源、季風、海洋和河流、跟市鎮的距離,以及散步和遊獵、放鷹之地等等。最好再考慮一下《伊索寓言》中評論之神摩納斯的告誡——給房子裝上輪子,以便能夠避開壞的鄰居[9]。還有一些問題我不想多說,如缺水;缺林木和蔭蔽;缺風景;缺平地;附近缺少供打獵、放鷹、跑馬之地;離大城市過遠或者過近;房子太孤立或地域太狹小,將來難以擴建,等等。所有這些都應該在動工之前予以考慮,然後擇善而從。假如有條件,最好同時建造幾所不同用途的房屋,使一座房屋所欠缺的,在另一座房屋得以彌補。所以,當龐培拜訪盧克萊修的新居時,曾對他說:“這真是一處避暑的好地方,但是你到冬天怎麼辦?”盧克萊修說:“鳥類尚且知道在冬天到來之前遷向新居,難道我們還不及它們聰明嗎?”
關於房屋的選址我們就談到這裏,下麵我們來說說房子本身。記得西塞羅曾寫過一本《論演說》,後來又寫了一本《演說家》。在前一本書中,他講述了演說的原理;在後一本書中,他則講述演說的實踐。至於理想的建築,我們也需要有一個簡單的模型來描述。現在的歐洲,盡管不乏梵蒂岡和西班牙王宮那樣的雄偉建築,但要想找到一處堪稱典範的優良住宅卻很難,這種情形不能不令人驚異。
我個人認為,一座完美的宮室首先應該滿足主人的多種需求。除了必備的居室之外,還應該有豪華的正廳,以供舉行慶典和宴會,以及一些小巧玲瓏的側室。
宴會廳中正廳的高度最好能達到40尺,正廳周圍應該配備化妝室等附屬建築。室內還應該按照冬天和夏天的不同需要設置兩處小客廳,但這兩間屋子占地麵積沒必要太大。在建築的底層,應該有一個地窖以供儲藏。建築中應該有廚房、食具室等。作為正麵的主樓,我覺得至少應該比側麵的副樓高出兩層,而每層的高度最好達到18尺。樓頂上應該覆蓋優質的鋁皮,並且用浮雕來裝飾。全樓可以根據不同需要分成若幹廳室,樓梯應該設在中軸線上,並且用古銅色的雕木加以環繞。樓梯頂部的裝飾一定要非常講究。樓梯的下部絕不適宜設置餐廳,否則炊氣會順著樓梯一直升到樓上。第一層樓梯的高度最好達到16尺,而這也應該是樓下屋子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