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十年不耐看,後三十年要耐活。
翻了一下最早的qq號,看了當年的一些評論,睹卻一群現實早已難覓其人的名字。
前二十年少波瀾,之後的五年是比較美好的五年,應該說二十六歲以後的五年,是最複雜也是最嘈雜、最荒唐也最現實的一段歲月。起初不經意,終了心難覓。作為自己人生的主角永遠無法推卸自己的過失和失職。事有小愧,情有小悔。有好幾次本該伸手相助沒伸手,有幾個本該參加和上份子的婚禮沒參加和上份子。日子拮據的時候朋友說想我了,要來看我,我出不起住宿費;吃飯的時候好些次都是別人結賬。有些事,忍忍可能就是成全,可是一氣之下也是“斷絕往來”;有些人,不必太苛求,怪我為人太峻責。h哥說我分得太清,s哥說我太擰,l哥說我太傻,w哥說我太誠。其實我也做了好多自己都瞧不起自己的事,也覺得自己其實也很“髒”,也會經常事後責怪自己。原諒別人難,原諒自己更難。我推卻了那麼多的眾歡時刻,一人向隅而坐,隻是為了覓那一份難得的清靜。我怕吵,我也不喜歡吵,更不喜歡熱鬧。熱鬧是群體的狂歡,可是我總能從狂歡中看到矯情、虛偽和醜陋。他們說要多看別人的好,看別人的好是別有用心的人的事,我隻惜好。我也看別人的好,但更喜歡看不好,看自己是不是也如此和確定如何相交。
s哥說做人要“戒急用忍”,說每天晚上要想一下今天所經曆的人和事,把能記得的話想三遍,多考慮幾遍為什麼。我脾氣是急,雖然平時看上去很安靜;我也能忍,但從來不是忍到皆大歡喜。我會改,也一直在改,但絕對不會容忍自己變成“自己討厭的自己”。一輩子很長,功名利祿很多,人總要給自己點念想,總不能和別人有相同的劇本,沒那麼多的“存屬巧合”。我這耳朵聽得建議足夠多,聽得讚美也足夠多,聽到的指責和詆毀也足夠多,就是接受的不夠多,畢竟我不是“虛空無掛礙”的布袋,我也不做道德的君子、聖賢,隻做一個力求進步的小人。
二十六歲之後的五年是前三十年的“爛尾”,也是在廢墟上重起爐灶的場所。不嫌棄,因為這是自作自受;不放棄,因為生命還有;不憧憬,因為要把這一生抵透。昨日因,今日受;今日因,將來受。過去的無法再重來,有的即便再重來也物是人非,所以不必掛念;有的過去最好別重來,重來也會掐死在第一時間,自己都理解不了自己為什麼會那麼糊塗。
原本覺得,活三十便是賺,活五十便是普大喜奔。從三十歲開始,活的每一天都是上天的恩賜,現在覺得自己應該貪心點,既然老天注意不到我,那麼再活它三十年又何妨,最好再活三個三十年才好,就是要做個“老不死”的老禍害。這樣最初的三十年也不過是人生的四分之一,抹不去的也可以風吹日磨雨消去。
前三十年是素描,下筆太快,線條太生;後三十年複三十年或者還要再複的三十年,何妨徐嘯且篤行。以江山入畫,取日月為明,人在畫中行,畫上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