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雪,姑且這麼叫她吧。
九月三十號,也就是曹軒被我殺掉的第二天。
伊雪來找我了——她似乎對我拒絕了她的告白並不在意。
她找了托詞,說她父親說我能保護她——這種話自己說出來好害臊。
保護另一個人?這種事我從來沒有想過,甚至於我的朋友,我的家庭,並不是說不值得保護,隻是因為我不愛這種說法。
說一個人保護了某樣東西,就好像是自己付出了很大努力似的,覺得自己為別人付出了很多,所以別人也應該以相等的付出來回報自己之類的想法就會誕生。
我才不要這種搞笑的為別人付出的想法——我堅決捍衛為自己而活這條路。
就算我在客觀條件上像眾人所說的那樣“保護”了別人,那也是因為我自己決定的結果,我並不是無償的幫助了人,我得到了回饋——無論是物質上的也好,精神上的也好,隻要能夠滿足我的需求,怎樣的回饋並不重要。
所以,我活在世上,事實上是在做一場交易——我做一些事,然後得到我所希望的回報。
所以,我是個商人。
所以,我不喜歡做賠本的買賣。
所以,我從來沒有認為自己是個好人。
當然,我也從來沒有期待過被人當成好人。
準確無疑,我的判斷。
這是約會。
這種事會有人拒絕嗎?隻要是個男人,就算沒有什麼感情也不會拒絕一個女人的約會邀請。
所以,這件事應該這麼說——邪惡想法很嚴重的我被前天我拒絕了她的告白的女人邀請去逛街。
一句簡單的話包含了這麼大的信息量真是讓我有些小得意。
她,伊雪,每次的著裝都很奇怪。是那種奇怪?就是那種不該在現實生活中穿的衣服,不不不,應該說是雖然幹淨得體,但是卻是那種很刺眼的衣服,在人群之中格格不入的那種著裝。
白襯衫,灰毛衣,雪地靴,毛茸茸的手套,一件長到大腿的薄絨衣,藍色的牛仔褲,還有之前沒有帶起來的黑色全邊框眼鏡——人群中一眼就能認出來——格格不入。
“喂,你磨磨蹭蹭的幹什麼?”她回身問在五米開外的我。
“我不想被打死。”
“我又沒病,打你幹嘛?”
“不是你。”我回答道:“是你家裏的人。”
“這麼說還要怪我嘍?”她蹭了口氣:“沒事的,過來點。”
我走上前:“我還綁著綁帶呢,你不覺得拉著我上街很讓我為難嗎?”
“你不是已經讓我為難了嗎?”她盯我一眼:“我還是第一次遇見會拒絕美女告白的男人,你叫我怎麼辦?”
美女?我看向她。
她可以是美女嗎?
蘇儀可以是美女,而伊雪這嬌小的身體——看著像初中生——這也是我稱她為女孩的原因——從身形來看稱不上女人。
所以,應該換個稱呼,不該是美女而應該叫作可愛。
“你是不是在想些很失禮的事?”
我有些驚詫地後退了一步,連忙道:“哪敢哪敢。”
“喂喂喂,你像一個入贅女婿一樣是什麼意思?”
“不然你叫我怎樣?”我歎了口氣:“話說你出來要買什麼?”
“顏料,畫筆還有紙。”
“你會畫畫?”
“不行嗎?”
“當然可以。”我繼續道:“我隻是覺得一個像你這樣的人畫的應該是什麼?”
“漫畫。”
我十分震驚地看向她。不,應該是說不敢相信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