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 第十九章 幫(1 / 3)

本不該管的,沒必要惹火上身,我是這麼認為。畢竟,用一個人的力量顛覆一個幫派之類的事隻有超級英雄才會做,而我,既不超級,也不英雄。

說白了吧,像伊雪所在的這樣的龐大利益集團,在我看來的確像幫派。

準確來說像黑幫。

至於黑幫,現代黑幫和古代黑幫都差不多,凡有實力又有勢力的基本上都橫跨政商兩界,也基本上黑白通吃。

黑幫和黑社會的不同之處在於,黑社會可以是少數人組成的小型犯罪集團或者簡單的利益幫派。一般來說,幾個小混混也會自己把自己叫做黑社會。黑幫則不同,雖然有些會時候也會叫作黑社會,但沒有人會對別人說自己是黑幫。準確來說,黑社會包括的群體很多,幾撥人打架也算,兩個黑幫勢力對抗也算。也就是說,黑幫不等同於黑社會,黑幫是黑社會的其中一種,而且是一種龐大存在。

黑幫是社會背麵的真實存在。一般由多個頭領組合而成,但並不一定就是做犯罪違法的事。

黑幫中,各個人分工明確,有犯罪,有經商,有從政,不同的勢力集合在一起形成一個跨地域的強大集團。所以,對每個國家的政府機關來說,這都是一個難以解決的大問題。

因為事實上每個國家黑幫都是一定會存在的,雖然不一定就是邪惡。它們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是一個戰亂國家從動亂走向穩定的必要條件。

如果一個國家發生了動亂,黑幫就會轉變成地方割據勢力,也就是常說的軍閥。軍閥的存在並不能說不好,因為無論是哪個軍閥最後擊敗其他軍閥後,國家又轉為了一個安定的國家。這是一個國家轉戰亂為和平的必要形式。換句話說,人類社會就必須這樣才能存在下去——決定點不在人類自身。

和平時期的黑幫和當政者之間的關係類似於苗王和皇帝的關係。原則上雖然互不侵犯,但是哪個執政者也不願意一個地方勢力過於強大,適當的打壓也是會發生的。

所有的黑幫在和平時期都隻是小打小鬧並不會有什麼大動作。當然,並不是所有的黑幫都是這麼“和藹”。再加上黑幫自身內部也有不和諧因素,所以在和平時期,黑幫在人心中基本上就是“惡”的存在。

要說起這個國家的黑幫,那要比島國的山口組厲害多了。比較有名的是一個自古便有叫三合會的組織,建國時期遭受過打壓,有沒落寞倒是不得而知。

到了現在我想也應該有些新的改觀了。

關於這個國家黑幫會比別國更強的原因,大概是源自體製。這個國家隻有一個執政黨,其他的黨派理所當然地成了背地裏工作的暗麵。想也想得到,這些人就最有可能成為黑幫,雖然他們不一定要引起戰爭或者製造禍端,因為他們隻是隸屬於不同的利益集團,隻是為了維護本集團的利益而形成鬆散的聯合。

類似於古代的南苗,苗王本身就擁有自己的勢力和威望。於是在國家的某個區域形成自己的體製。算不上國家,類似於幫派卻又和梁山好漢那種幫派相差很多。

但是,所以總的來說,黑幫是一般人恐怕一輩子都不會遇上或者遇上了也不知道的,如果真的撞上了,那刺激感比從珠穆朗瑪峰跳下去還要恐怖。

黑幫的情報搜集能力和政府差不了多少(不然早就被滅了),勢單力薄的一個人即使有逆天的能力,在這種看不見的集合怪物麵前也是自找死路。

我從不相信有誰能夠憑借一個人或者憑借幾個人,幾十個人就把黑幫滅了的謠傳。

唯一能滅掉黑幫的隻有另一個黑幫,或者政府的軍隊。

所以。

拿雞蛋去砸石頭這種事。

並不好玩。

沒有後台的我不可能像伊雪那樣遇到這種困難還興致勃勃。說到底,我是一個悲觀主義者,在事情還沒發生前,我總想著自己最悲慘的下場。

所以我這種人不適合當士兵更不適合當英雄。

我隻適合當個普通人,過普普通通的生活。

也因此,作為一個普通人的我很苦惱。

很多事我不想去管,既沒有管的能力,也沒有管的意誌。很多時候現實就是現實,沒有人會像熱血漫畫的主人公一樣天天精力旺盛。

但是,有些事不是不想管就能不管的,尤其是對現在的我來說。

要保持一定的判斷能力才是我因該做的事,無論什麼時候站對位置才是應該考慮的事。什麼顧全大局之類的事情我才不會去考慮,我想要的不過是保存自身,隻要在自己活著的前提下完成我對別人的承諾才算成功。否則,就算拯救了再多的人對我來說都沒有任何意義。

我就是這麼自私的人。

所以為了我自己,我需要看清局勢——這是我一開始就做的事。也正是如此我的印象裏已經大概有了些眉目。

伊雪是一個黑幫,曹軒身後是另一個,現在又外加警察,說不定馬上就有特務出現了。

值得肯定的是,曹軒那邊的貌似在倒弄毒品(畢竟賺錢),有可能警方也抓到了蛛絲馬跡,於是那邊就想轉嫁到伊雪這邊,可笑的是伊雪這邊偏偏出了叛徒,於是警方歪打正著抓了伊雪這邊的人。說實話警方想要抓的當然是全部黑幫,既然有了一個造毒的名號,相信他們哪個黑幫都會收拾一下。所以並不能奢望警方會站在伊雪這邊(也就是說人是不會放了),不過明麵上的合作還是可行的。

重點卻不在這裏,重點在於結果。

雖然隻有一部分在我手上,伊雪知道(不知道她安的什麼心),那邊的人也知道,相信警察也快知道了。至於我殺曹軒的事,相信會變成他們要挾我的道具——就像伊雪他們拿我的家庭要挾我一樣。

差不了多少,沒有高尚低賤之分,人心本來就殘忍,本來就不堪。說別人卑鄙的人自己也不見得高尚到哪裏去。我根本就不相信世上會有高尚的人,甚至認為道德楷模才是世上最可悲的人。

反正總的來說就是三個拳擊手打架我好死不死地站在中間,哪個人一拳都能打死我。

對此。

我不知道該不該對著天空豎起中指。

第二天,也就是十月二號。

我不如我所願地變回來了。

明媚的早晨剛爬起來就被伊雪扇一巴掌。

雖然她不說話,但我知道為什麼——這巴掌是昨天洗澡那茬的報應。

雖然知道原因,但一大早就觸黴頭的確是很不幸的事。

所幸伊雪不是那種一點事糾結半天的人,應該說是那種比較大度的人——沒有為那事生悶氣。

也許她是那種非常記仇,有怨報怨有仇報仇,報完之後就會平衡的類型。

這天一早吃完飯,她就坐在房間那張沙發椅子上抽煙,應該是在等什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