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稅務會計概論(2)(1 / 3)

(2)無論會計還是稅收,對一些經濟交易或事項的把握,隻有運用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才能揭示其本質。比如在利益驅動和相對浮躁的市場經濟環境下,許多上市公司為了達到既“創造業績”提升股價而又逃避虛增利潤帶來的高額稅負的目的,往往利用稅收與會計之間的複雜性差異人為地轉移收入、操縱利潤,玩弄“數字遊戲”,愚弄政府、投資者等利益相關者,這已成為秘而不宣的會計潛規則。但如果我們運用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從稅會協作角度分析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就能夠輕鬆破解其“數字遊戲”。這裏從法律角度給出例證:若兩個企業聯營,一個企業對另一個企業進行貨幣投資,投資協議所約定的回報條件為“不論被投資企業盈利情況如何,投資企業一律按照固定金額享受利潤分配”,則這一聯營從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分析,就不屬於真正的聯營,而是一種資金借貸關係。

但目前我國稅法在運用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方麵還有很大差距,稅法更多地考慮一項交易或事項的法律形式。許多過於依賴形式化條件的稅法條款實際上背離了立法精神,成為納稅人濫用稅法條款避稅的漏洞。因此,有必要強化稅法實質重於形式的立法導向,減少稅收征納的隨意性,以防止稅法條款的濫用。

2)稅會協作的良性互動

會計與稅收的協作,可謂任重而道遠,需要一個長期的博弈過程。一般來講,應該以政府立法和製度安排為路徑依賴,建立稅會協作的良性互動模式。

(1)構建稅會溝通—依賴信息係統。

所謂“稅會溝通—依賴信息係統”,是指以整合稅務信息與會計信息而形成的一個相互依存、密切配合的能實現資源共享的信息係統。這一信息係統需要稅收與會計的協作,即一方麵通過稅務當局與財政部門協同製定會計信息披露規則與內容,強製要求納稅人定期披露;另一方麵,在稅務當局和財政部門之間實現納稅人的涉稅信息與會計信息的交互式傳遞與溝通,真正發揮信息共享機製的作用,降低各方的信息成本。

利用這一信息係統,一方麵可以為稅收征管提供會計基礎數據,因為稅款征納以會計核算為基礎,稅收的會計信息依賴性必然要求會計與稅收的協作。目前稅務係統推行的納稅評估納稅評估是稅務征管的基本方法之一,指稅務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納稅人報送的納稅申報資料(含會計報表和納稅申報表等)進行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分析,並結合日常掌握的稅收征管資料,運用一定的方法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其本質就是通過評價會計數據(主要根據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內在邏輯的合理性來甄別納稅人是否存在蓄意避稅甚至偷逃稅款行為的稅務評價方法。在納稅評估中,稅務當局往往設計一些涉稅財務指標,比如稅收負擔率、稅負變動率等來監控納稅人的稅款繳納情況。由於受征稅成本與會計信息質量的製約,納稅評估的實施範圍有限,隻是一部分納稅人甚至比例甚微的一小部分。如果會計製度給予配合和協作,要求納稅人報送的財務報表必須附帶適當的涉稅財務分析,那麼這種看似微不足道的稅會協作就會帶來稅收征管成本的降低。

稅法對會計信息質量有著天然的製約、保護和監督的功能。相對於會計製度而言,稅收政策的權威性和強製性使其對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具有法律“剛性”。企業少報盈利,就會被界定為偷逃稅,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企業虛增利潤,就得多納稅,並承擔不如實申報納稅帶來的風險和責任。因此,稅法在某種程度上維護了會計信息的質量,畢竟會計與稅收有著藕斷絲連的關係。但目前稅務信息這裏所指的稅務信息的來源渠道,既包括納稅方,也包括征稅方,但無論從哪一方獲取稅務信息,都是有一定難度的,都存在一定的信息障礙。的非公開性也使稅法提升會計信息質量的效果大打折扣,稅會協作麵臨著一定的信息危機。在稅會協作中應盡快解決稅務信息透明化問題,實現會計信息、稅務信息的溝通配合,充分利用稅務信息優勢。

(2)利用稅會協作開展反避稅。

避稅是一個頗受關注、頗有爭議的敏感話題,它涉及法律、稅務、會計、道德等領域,對其評判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避稅是指納稅人為了在合法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應納稅所得額而做出的交易或安排布萊爾·阿諾德(BrianJ.Arnold)等.國際稅收基礎.2版.北京:中國稅務出版社,2005。,這種解釋持中立態度,而《國際稅收詞彙》對“避稅”一詞的解釋含有明顯的貶義,認為避稅是納稅人“通過精心安排,利用稅法的漏洞、特例或其他不足之處來鑽空取巧,以達避稅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