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著名稅務會計專家武田昌輔認為:“稅務會計是為計算法人稅法中的課稅所得而設立的會計,它不是製度會計,是以企業會計為依據,按稅法的要求對既定的盈利進行加工、修正的會計。”武田昌輔.新編稅務會計通論.東京:日本森山書店出版社,1985。
中國台灣稅務會計專家卓敏枝、盧聯生、莊傅等認為:“稅務會計者,乃是一門以法令為準繩,以會計技術為工具,平時負責彙集企業各項交易活動之合法憑證,並加以整理、記錄、分類、彙總,進而年度終了加以結算、編表、申報、完納有關捐稅的社會人文科學。”卓敏枝,盧聯生,莊傅.稅務會計.台北:三民書局,1998。
天津財經大學稅務會計專家蓋地教授認為:“稅務會計是以國家現行稅收法規為準繩,運用會計學的理論和方法,連續、係統、全麵地對稅款的形成、計算和繳納,即對企業涉稅事項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一門專業會計。”蓋地.稅務會計.4版.北京: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5。
國家會計學院於長春教授認為:“稅務會計是以現行稅收法規為準繩,運用會計學的理論和技術,並融會其他學科的方法,以貨幣計價的形式,連續、係統、全麵地綜合反映、監督和籌劃納稅人的稅務活動,以便正確、及時、足額、經濟地繳納稅金,並將這一信息提供給納稅人管理當局和稅收機關的一門專門會計。”於長春.稅務會計研究.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
稅務會計專家塗龍力教授認為:“稅務會計是以納稅人為會計主體,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依據現行稅收法規,運用會計基本理論與方法,對稅務資金運動進行連續、係統、全麵的核算與籌劃,旨在使納稅人在不違反稅法前提下,及時、足額、經濟地繳納稅金和向稅務征管機關提供納稅信息的一門專業會計。”塗龍力.稅務會計.北京:中國稅務出版社,1999。
本書認為,稅務會計是為滿足納稅人和征稅機關對納稅會計信息的需要,將會計方法與技術同納稅活動相結合的一門邊緣性學科,其核心任務是利用財務會計方法體係、以稅法為依據完成稅款計算、賬務核算、稅款繳納以及稅收籌劃等任務的一係列涉稅管理活動。
稅務會計是企業會計的一個分支,它以財務會計為基礎,對財務會計中按照會計準則進行會計處理與國家現行稅收法規不一致的會計事項或者出於稅收籌劃的目的而進行納稅調整或重新計算。也就是說,稅務會計以計稅為基礎,但稅務會計並不要求企業在財務會計的憑證、賬簿、報表之外再設一套會計賬表,而是要求各企業均應配備專職稅務會計人員,大企業還應設置專門的稅務會計機構,主要目的是為企業管理和決策活動提供納稅方麵的信息。稅務會計資料大多來自財務會計,在財務會計基礎上進行納稅調整、稅款計算,並最終填寫納稅申報表,披露相關的涉稅會計信息。由於各國的稅製不斷發展,稅收的國際協調不斷深化,稅務會計也在不斷發展完善。
1.2.3稅務會計的特點
1.法律性
稅務會計以國家現行稅收法令為準繩,這是明顯區別於財務會計的一個特點。財務會計中的一些計算方法,如存貨發出計價方法等,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適當的方法。甚至在《企業會計準則》中對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折舊年限、淨殘值等都可以由企業選擇,甚至進行會計變更。但是,稅務會計中的核算方法則必須在遵守國家現行稅法的前提下選擇,稅法嚴格規定了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分配關係。稅法是調節稅企關係的準則,國家不能超越法律征稅,企業也不能違背法律不履行納稅義務。納稅人無論選擇什麼樣的核算方法,凡涉及納稅的,都必須以稅法為準繩。財務會計製度與現行稅法規定有矛盾時,納稅人必須以稅法為基礎,依法及時足額繳納稅款。
2.專業性
稅務會計運用會計特有的方法和程序對與納稅有關的經濟業務進行核算和監督,如計算稅款、填製報稅單、辦理納稅手續、記錄稅款繳納及退補情況等。對某些稅種,其計稅依據與會計賬麵提供的依據可能不一致,此時必須以稅法為依據,進行相應的計算和調整。所以,稅務會計具有很強的專業性,要求會計人員不僅要精通會計,也要精通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