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分配是基礎性的分配,應側重於效率對資源進行有效的配置。首先,實行按效率分配可以促進生產力的發展。隻有以效率作為分配的標準,才能提高生產率,降低勞動消耗,才能節約物質消耗,降低單位產品成本中的生產資料的支出,才能促進企業加強管理,推動技術創新,從而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其次,按效率分配在促進生產力發展的同時,也為社會提供了大量的物質產品,可以緩解我國目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再次,實行按效率分配,可以打破分配中的平均主義,可以調動勞動者和行業部門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發揮人們在生產中的作用。
但是,市場經濟本身並不能克服和消除收入差距的擴大,隻側重效率並不能解決貧富差距問題。麵對當前我國收入差距過大的嚴峻現實,就必須在初次分配中加大調節收入分配的力度,更加注重公平,一方麵,政府應加大對初次分配過程的監管力度,限製某些行業的過度投資和壟斷經營,嚴格調控土地等資源的初次配置。特別是對國有企業的改製要加強監督,充分發揮監事會的作用,防止暗箱操作和國有資產的流失。另一方麵,主要通過教育和培訓創造平等的就業機會和通過規範金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來實現初次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再分配是指以政府為分配主體而進行的二次分配,它是在社會收入初次分配的基礎上所進行的一種宏觀調節,其主要職能及重大目標就是合理調節收入差距,實現社會公平,從國民收入再分配看,公平有助於縮小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貧富差距,緩和社會利益矛盾,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一個穩定的外部環境,同時,也有助於擴大內需,促進國民經濟增長。要解決當前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就必須加強政府在再分配領域的調節職能,使收入差距保持在有利於協調經濟利益關係,促進經濟發展,保證社會穩定的範圍內。具體措施可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1、改革政府轉移支付製度,加強政府在東西部之間、城鄉之間、不同群體收入之間的轉移支付調控力度。一是中央的財政支出要規範化,要有嚴格的審批程序。二是對於西部落後地區的發展要有傾斜性政策,加快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重點扶持特色產業的發展。三是加大財政支出的支農比重,重點增加對農業基礎設施及農村教育的投入,增強農業經濟的發展後勁。
2、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稅收製度,加大調節收入分配力度。一方麵應強化個人所得稅這一調控手段,改革所得稅製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個人申報製度,同時,盡快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對高收入進行合理調節;另一方麵,貫徹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支持中西部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在全麵取消農業稅後要推進農村綜合改革,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3、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係,有效扶持弱勢群體。完善的社會保障製度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意義重大。當前需要盡快構建一個城鄉一體化的健全的社會救助體係,快速擴大社會保險製度的覆蓋麵,確保城鄉困難群體有起碼的生活保障。要更多關注農村居民的醫療保障問題,積極推進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製度的建設。
4、加強法製建設,整頓不合理收入。由於現階段我國一些製度的不完善和執法不力,某些行業或個人憑借行業壟斷和某些特殊條件獲得了與其創造的價值不相符的收入。這種不合理的收入過大也是造成收入差距過大的原因之一。對於這些不合理收入,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加以整頓管理,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規範和限製,通過稅收等手段調節收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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