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說:“人是精神獨立的存在。”我理解為人應該有尊嚴,人應該是有思想的動物,要不然人和動物沒有什麼區別。但是現在有多少稱作是“人”,卻連動物也不如的人。他們不是完全意義上的人,最起碼他們不符馬克思的標準。有些人,吃一頓飯,一桌的酒肉飯菜,要上千元,上萬元,乃至十幾萬元,一瓶五糧要幾百元,一瓶茅台要幾百元,他們又怎能隻糟蹋一瓶,一次要來上十幾瓶,喝不了,吐掉,接著再喝,再吐。他們那想到他們吐的是農民伯伯的多少心血。這些要用多少糧食才能釀成,這些糧食要農民伯伯忍受多少個日日夜夜,辛辛苦苦才能收割,入倉。他們也稱的上是人?古時候就有這樣的說法:“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墨子也提倡過:“一個無人不勞動的社會”後來就有人稱這些人是“賤人”。是呀,統治者是不用勞動的,從古到今,仍然是這樣,勞動的人是最底層的,也是墨子時代被稱為“賤人”的人。當代的農民伯伯,應該就是他們所說的“賤人”。但是這些自稱為人的“人”,他們卻燈紅酒綠,酒池肉林,夜夜笙歌,他們在揮霍什麼?他們酒足飯飽,有人自會為什麼付賬。他們之所以這樣瀟灑,就是為這一點,不心疼呀!浪費,不是自己用勞動得來的,花起來沒有一絲心痛的感覺。城裏的高樓大廈,有那一座不是這些貧苦的被稱為“賤人”的農民工來一磚一瓦的築起來的,但是若大的城市卻沒有他們的立錐之地,更不用問有那一套,那一間是他們的了。當那些自稱為人的在大肆揮霍的時候,是誰在炎熱的太陽底下揮汗如雨?是誰在為他們清掃著垃圾?是誰為他們所住的樓房增磚加瓦,加班加點?是誰在為他清理著堵塞的下水道?是誰清理著夜夜吐的狼籍?……這些“賤人”,每到晚上,睡在條件最差的工棚,夏天,蟲叮,蚊咬,炎熱異常。冬天,呼嘯的北風,成為他每夜“享受”的小夜曲。比包身工好點,有自由,但是他們卻得不到應有的尊重,有個貪官,據說有過這樣警言名句,而且是在法庭上這樣說的:“懲罰我,給我一個回過自新的機會,讓我去當農民吧。”我想這就是他們眼中的農民,在他們的眼中,農民就是這樣的不甚,自己有著罪惡滔天的罪行,竟然厚顏無恥到這種地步,讓他去做農民吧,把自己好像降低了身份似的,他還沒有意識到自己人都不算一個。這也可以從中得知,在他們的眼中,農民是最低層的。每次,出門,都能在路上見到年邁的乞討者。有一次過地下通道,見到一個老婦人,蹲坐在那裏,腳有殘疾。麵前放著一個破碗,裏麵丟著一毛,兩毛的錢,是好心人丟進去的。她的頭發散亂,皺紋,已經爬滿了飽經滄桑的臉,想像不能她經受了多少苦難,她那呆滯的雙眼,讓我想起祥林嫂,隻是雙眼,間或動一下,才知道她是個活物。不過,祥林嫂是在人吃人的封建社會,但是現在卻是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卻有這樣貧苦的人。不知道是誰的原因?那些自稱是人,卻不做人事的不免有些嫌疑吧!每一次路過,心裏不禁一顫。不禁的臉上火熱起來,自己無錢可施,隻有加快腳步離開。他們是有尊嚴的,他們在用自己的雙手來獲取自己想要的,他們沒有偷,沒有搶,農民工是靠自己來討生活,做比別人都苦都累的工作,吃著最粗糙的飯菜。乞討者,他們隻是想生存,對別人沒有一絲一點的傷害,但凡有一點生存的機會,他們不會乞討。人真的是分三六九等的嗎?孟德斯鳩也說過:“人生來是平等的”人和人之間沒有質的區別,人作為一個人的權利是平等的,馬克思也說:“人就是精神獨立的實在。”人沒有區別,隻要人有思想,有獨立的思想,就可以是個人,就可以是無差別的人。有些人,他不能算是標準意義上的人。他們吃的是人飯,卻不會像人一樣的思考。與動物沒有什麼區別,也許就是一隻狼,他隻是披了人皮罷了,滿嘴角裏流淌著鮮紅的血。一個人,要活的有尊嚴,不然他們就枉為人!
53、人,應當有尊嚴(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