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企業籌建期的財務管理工作(2 / 2)

采用對外債務融資方式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時,便會發生借款費用,需要正確劃分能夠資本化的借款費用。確認的基本原則是: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於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生產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其他借款費用,在發生時直接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要發生在可資本化期間,這裏需要把握幾個時間點:1、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的時點,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即“資產支出已經發生”、“借款費用已經發生”、“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已經開始”;2、借款費用停止資本化的時點,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應停止資本化,如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建造分別完工的,應區別界定停止資本化的時點,如果分別完工但整體完工後才可使用的,還是應當在整體完工後停止資本化;3、購建過程中發生非正常中斷3個月以上的應暫停資本化。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新會計準則對可資本化的借款範圍有了擴大:一方麵對於專門借款發生的利息費用允許全部資本化,另一方麵,為購建符合資本化的資產而占有一般借款的,應根據累計資產支出情況和資本化率計算確定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外幣借款本息彙兌差額的資本化金額僅限於專門借款部份。尚未動用的專門借款的利息收入或暫時性投資的投資收益應衝減資本化金額。

四、不能進行資本化的費用

除了上述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外,一些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費用,應計入管理費用下的開辦費,例如:計入無形資產的土地使用權的按月攤銷費用;根據相關規定應計入管理費用的各項稅金,包括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船稅;部分業務招待費等等。

五、涉稅問題的處理

隨著籌建各項工作的逐步展開,涉稅業務也會陸續發生,涉及的主要稅金項目和處理方法如下:

1、契稅。通過招拍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財產的承受方,企業按照成交價格作為計稅價格,一般包括土地出讓金、市政配套建設費和各種補償費用等。在會計處理上,繳納的契稅可與土地出讓金一起確認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的入賬價值,在今後期間分期進行攤銷。

2、土地使用稅。取得土地使用權後,企業從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次月起開始根據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和確認的土地麵積繳納土地使用稅。如該基建項目為國家產業政策扶持發展的大型基建項目,麵積大、周期長、建設期無經營收入,可向省級稅務局申請辦理減免。

3、房產稅。隨著工程建設的推進,廠房、辦公樓等房屋建築物將逐漸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房產稅也隨之即將發生,如企業是委托施工單位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開始繳納房產稅,但辦理驗收手續之前就已投入使用的,則在使用當月就需按規定繳納。

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在城市、縣城、建製鎮和工礦區內的土地和房屋,如建設項目不在上述範圍內的,則不用交這兩項稅款。

4、印花稅。企業注冊成立時的注冊資本金(包括增資)和開展各項經濟活動所簽訂的施工、購銷、借款等合同均需按規定繳納印花稅。應該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經濟合同都需繳納印花稅,隻有暫行條例的稅目稅率表中列明的合同項目需要繳納。例如,工程監理合同即不需繳納印花稅。

5、增值稅。隨著全國增值稅轉型改革,企業購進生產經營用設備和原材料一樣,都可抵扣進項稅額,這就需要我們特別注意:及時申請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采購設備時要求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涉及采購和安裝的合同,盡量要求對方按銷貨開具發票,如安裝勞務部分較大的,隻要是能夠單獨區分為設備類資產項目的,也要將其單獨確認為設備資產,單獨索要增值稅發票,盡可能的實現進項稅額抵扣。在企業剛開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時,資金需求量大,且缺少現金流入的情況下,籌建期間積累下來的留抵稅額還是能夠顯著減輕企業稅負,減少大量資金流出,從而緩解資金壓力。同時通過對增值稅的籌劃,以“三稅”為計算依據的城建、附加等稅費也同步實現了減免,降低了單位的經濟負擔,有利於保證單位資金的正常周轉。

6、建築施工發票的取得。由於建築業按照在應稅勞務發生地繳納營業稅的原則履行納稅義務,如為企業承建工程的施工單位非本地企業,則建設方應敦促施工方到施工所在地即建設方所在主管地稅機關代開營業稅發票,雙方為同市不同區的,也應到建設方所在區辦理,以免對建設方企業取得發票入賬時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