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報係與中共北方局、中共華北局的組織隸屬關係簡述
讀史劄記
作者:盧文斌
【摘要】 人民日報報係,始發於1927年8月創建的中共中央派出機構——中共北方局。報係中的《抗敵報》、《晉察冀日報》、晉冀魯豫《人民日報》及華北《人民日報》等,在新中國成立前均是中共中央北方局的下屬機構——中共晉察冀邊區總軍區軍政委員會、北方局北方分局、北方局晉察冀分局,及其繼承機構晉冀魯豫中央局和晉察冀中央局直至中共華北局,這一連續組織係統內的黨的機關報。
【關鍵詞】 人民日報 中共北方局 中共華北局 【中圖分類號】G210 【文獻標識碼】A
1949年8月1日,《人民日報》成為正式的中共中央機關報,隸屬中共中央。《人民日報》的前身——華北《人民日報》、《晉察冀日報》、晉冀魯豫《人民日報》和《抗敵報》等,分別是中共華北局、晉察冀中央局、晉冀魯豫中央局及北方局這些中共中央在1949年8月以前的派出機構的機關報。
由此來看,《人民日報》及其報係中的報紙,與中共華北局,並上溯中共晉察冀中央局和晉冀魯豫中央局及中共北方局,有著一脈相承的組織隸屬關係。現集束史料,梳篦史事,晰清史跡。
中共北方局的三次成立、撤銷及所屬機關報
中共北方局的第一次成立及撤銷(1927年8月—11月)。1927年7月,中國共產黨與國民黨的“第一次國共合作”破裂,國內“第一次大革命”失敗。國民黨對共產黨實行白色恐怖,肆意屠殺共產黨人,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遭到了嚴重的破壞。8月7日,中共中央在漢口召開緊急會議(八七會議)。會議通過的《黨的組織問題議決案》規定:“中央委員會緊急會議選舉中央委員會之臨時政治局以正式委員九人候補委員七人組織之”;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以前,中央臨時政治局執行中央委員會之一切職權”。
1927年8月9日,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召開第一次會議,討論北方工作問題,決定北方組織政治分局。以王荷波為北方局書記,蔡和森為秘書,委員彭述之、劉伯莊、張昆弟、楊善南(C.Y代表)。1927年9月22日,王荷波主持召開北方局擴大會議和順直省黨的活動分子會議。會上蔡和森傳達了八七會議精神,批判了陳獨秀、彭述之的右傾錯誤。
1927年10月,北方局製定《北方暴動計劃》,規定在北京、天津、唐山和京東四縣以及綏遠、內蒙古、熱河組織暴動。10月中旬,北方局書記王荷波召集開會,因叛徒出賣,王荷波等18人先後被捕,全部被敵人殺害。
1927年11月11日,中共中央決定撤銷北方局。這個時期的北方局,僅存在3個月。
中共北方局的第二次成立、撤銷及所屬機關報(1930年8月—12月)。1930年8月1日,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召開會議,李立三提出“目前革命形勢如暴風驟雨一般的發展”,“在這種形勢下,我黨應很快的成立中央總行委與成立南方局、北方局”。8月3日,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會議再次提出了成立南方局、北方局的問題,並對北方局的工作中心、工作方式等問題進行了討論。隨後,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以賀昌為書記的北方局。這一時期的北方局機關黨報是《北方紅旗》。
1930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討論北方局組織問題,決定取消北方局。1930年12月21日,中共河北省委發出第一號通知,稱:“已經遵照中央的指示改組,北方局取消。” 機關報《北方紅旗》隨之停刊。這一時期的北方局,僅存在4個月。
中共北方局的第三次成立、撤銷及所屬機關報(1935年5月—1945年8月)。1935年5月,中共中央派駐主持恢複北方局工作的代表孔原決定:由河北省委兼負北方局工作,“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即指導北方局所屬地區黨組織工作時,用北方局的名義;指導河北地區工作時,用河北省委名義。1935年6月,由彭真、李大章組成北方局天津工作組。9月,朱理治等三人組成北方局駐西北代表團。
193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瓦窯堡會議後,為加強對華北抗日鬥爭的領導,12月29日,中央召開政治局常委會會議,決定派劉少奇去北方局工作。1936年4月,劉少奇在天津重新組建北方局,時任書記是劉少奇,委員有劉少奇、柯慶施、彭真、陳伯達、楊尚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