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良芻議
編者的話
7月5日,悄然出現在官方網站上的國辦發〔2013〕6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還是在金融圈內引發了沸反盈天的輿論。
其實,這一涵蓋了10條意見的文件中最具看點的是排在第九條的“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全文引述如下——“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和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允許發展成熟、經營穩健的村鎮銀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內,調整主發起行與其他股東持股比例。嚐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探索優化銀行業分類監管機製,對不同類型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經營地域和業務範圍上實行差異化準入管理,建立相應的考核和評估體係,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廣覆蓋、差異化、高效率的金融服務。”
盡管本刊呼籲多年,但舉雙手讚成上文之際卻發現,想要對上述區區193個字的文件關鍵內容進行解讀,很可能需要千百倍於原文的字數。因此不妨套用胡適在倡導新文化運動時發聲的第一篇振聾發聵的雄文——1917年發表的《文學改良芻議》一文的分析結構,來簡化需要討論的內容,畢竟對文化改造的難度遠大於金融。
胡適原文論及,“吾以為今日而言文學改良,須從八事入手。”在此不妨逐條引用並按金融改良之意稍加擴展引申。
一曰,須言之有物。金融改革喊了多年,一向雷聲大雨點小,如何保證此次是動真格的?
二曰,不摹仿古人。以信托業為例,過去30年,管控忽鬆忽緊,起起落落何止三五次?過去的金融改革成功經驗寥寥,無需蕭規曹隨,要敢於大膽嚐試,適應市場的就是好的。
三曰,須講求文法。金融改革真正的難點不在於所有製,在於進退有據,放開民資進入銀行的前提顯然是存款保險製度,當然這更是利率市場化的前提。
四曰,不作無病之呻吟。作為市場化改革真正的深水區,金融領域聳人聽聞之語時常沉渣泛起。美國曾有銀行家言,銀行家的職責不是贏得人們的喜歡,而是信賴。而國內金融業卻多有逢迎上意而忽略市場之舉。
五曰,務去濫調套語。既然是真心改革,就要拿出有誠意的行動,空言無益。
六曰,不用典。過去罕有明顯的民資進入金融業大獲成功的例子(略去財務投資者),所以要向前看,向市場需求看,像唯一的國家級民資金融玩家馬雲那樣打破常規。
七曰,不講對仗。國內金融業向來喜歡講究門當戶對,大機構樂於搞定大客戶,這局麵該打破了吧?在鼓勵差異化、廣覆蓋的精神之下,未來應該能出現體量空前的專注於小微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
八曰,不避俗字俗語。俗者,民風也。既然是民資進入金融業,是不是可以整合很多民間管理風險之道運用在金融創新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