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2 / 3)

現在家中有五口人的農民家庭,為官府服徭役的不少於兩個人,能耕種的土地不過一百畝,百畝土地的收獲量不超過一百石。農民春季耕種,夏季鋤草,秋季收獲,冬季貯藏,砍柴,修繕官府房屋,服徭役;春天不能避風塵,夏天不能避暑熱,秋天不能避陰雨,冬天不能避嚴寒,一年四季沒有休息的日子;還有民間的人情往來,吊唁死者慰問病人、贍養父母、哺育子女等負擔,也得從一百石的收獲物中支付。農民如此勤勞困苦,還要再蒙受旱澇災害,官府政令嚴苛而賦稅繁重,不按規定時間征收賦稅,早上發布的政令晚上又有變化。農民家中有資財的,以半價折賣,家中貧窮的,隻好去借利息雙倍的高利貸,於是就有人賣土地房宅、賣妻賣子以償還債務了。而那些行商坐賈,實力大的積貯錢財發放雙倍利息的高利貸,實力小的坐在市肆中作買賣,依靠手中囤積的物品,每天遊蕩在都市之中,得知皇帝急需某種物品,就把價格提高到兩倍以上。所以商人男的不去耕田耘草,女的不去養蠶紡織,但穿衣服卻非穿華麗的綢緞不可,吃飯非吃好米好肉不可。商人不受農民那樣的辛苦,卻可以得到很多錢財。商人依仗手中大量的錢財,與王侯顯貴結交,勢力超過了一般官員,於是以財利進行傾軋;商人到千裏之外遨遊,車子在路上前後相望,絡繹不絕。他們乘坐著堅實的車子,鞭策著肥馬,踏著絲製的鞋子,穿著精美的白色綢緞衣服。這就是商人兼並農民、農民破產流亡的原因。

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複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為複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無粟,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今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複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出於口而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於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

“現在的當務之急,沒有比使百姓從事農耕更重要的了。要想使百姓務農,關鍵在於使全社會把糧食看成為珍寶;使全社會把糧食看做珍寶的方法,在於朝廷把糧食作為獎懲手段統治百姓。可以召募天下百姓向官府繳納糧食,用以購買爵位免除罪名。這樣,富人可以擁有爵位,農民可以得到錢,糧食就不會被屯積。那些能夠繳納糧食換取爵位的人,都是糧食有餘的,收取餘糧供給國家使用,就可以減少對貧困百姓收取的賦稅,這就是所說的‘損有餘,補不足’,政令一公布就可以給百姓帶來利益。現行的律令規定:有一匹戰馬的人家,可免除三人的兵役;戰馬,是天下的重要軍事裝備,所以給予免除兵役的優待。神農的教令說:‘有高達十仞的石砌城牆,有寬達一百步的滾沸的護城河,有一百萬全副武裝的士兵,但沒有糧食,那無法守住城池。’由此看來,糧食是君主的重要資本,是國家政治的根本所在。現在百姓繳納糧食要得到五大夫以上的爵位,才能免除一人的兵役,這與對有戰馬的人的優待相比較,差得太遠了。封爵的權力,是君主所專有的,由口而出可以無窮無盡;糧食,是百姓所種的,生長於土地而不會缺乏。得到高等爵位和免除罪名,是天下百姓最迫切的欲望;讓天下人輸送糧食到邊境地區,以換取爵位、免除罪名,不用三年時間,邊塞的糧食儲備就必定會很多了。”

帝從之,令民入粟於邊,拜爵各以多少級數為差。

文帝采納晁錯的意見,下令規定:百姓輸送糧食到邊塞,依據輸送糧食的多少,分別授給高低不同的爵位。

錯複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竊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矣;郡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如此,德澤加於萬民,民愈勤農,大富樂矣。”

晁錯又上奏說:“陛下降恩,讓天下人輸送糧食去邊塞,以授給爵位,這是對百姓的很大恩德。我私下擔憂邊塞駐軍的糧食不夠吃,所以讓天下的屯糧崐大批流入邊塞。如果邊塞積糧足夠使用五年,就可以讓百姓向內地各郡縣輸送糧食了;如果郡縣積糧足夠使用一年以上,可以隨時下詔書,不收農民的土地稅。這樣,陛下的恩德雨露普降於天下萬民,百姓就會更積極地投身農業生產,天下就會十分富庶安樂了。”

上複從其言,詔曰:“道民之路,在於務本。朕親率天下農,十年於今,而野不加辟,歲一不登,民有饑色;是從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務。吾詔書數下,歲勸民種樹而功未興,是吏奉吾詔不勤而勸民不明也。且吾農民甚苦而吏莫之省,將何以勸焉!其賜農民今年租稅之半。”

文帝采納了他的建議,下詔說:“引導百姓的正確道路,在於讓他們從事農業生產。朕親自率領天下人務農耕種,至今已有十年了,但荒地的開墾沒有增加,一年收成不好,百姓就有饑餓之色;這是從事農耕的人還不多,而官吏沒有切實發展農業。朕屢次頒下詔書,每年都鼓勵百姓種植,至今未見成效,這就證明官吏沒有認真地執行詔令去勉勵百姓。況且朕的農民生活很苦而官吏並不去照顧他們,又怎麼能勉勵他們從事農業呢!今年把原定征收的土地稅的的一半賜給農民。”

十三年(甲戌、前167)

前十三年(甲戌,公元前167年)

春,二月,甲寅,詔曰:“朕親率天下農耕以供粢盛,皇後親桑以供祭服;其具禮儀!”

春季,二月,甲寅(十六日),文帝下詔說:“朕親自率領天下臣民進行農耕,供應宗廟祭祀的糧食,皇後親自采桑養蠶,供應祭祀的祭服;製定有關此事的禮儀!”

初,秦時祝官有秘祝,即有災祥,輒移過於下。夏,詔曰:“蓋聞天道,禍自怨起而福繇德興,百官之非,宜由朕躬。今秘祝之官移過於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弗取。其除之!”

當初,秦朝的祝官中有秘祝,一旦出現了災異,就把造成過失的責任從皇帝身上移到臣子身上。夏季,文帝下詔書說:“朕聽說天之道,禍從怨而起,福由德而興,百官的過失,都應該由朕一人負責。現在秘祝官員把過失的責任推給臣下,是顯揚了朕的失德,朕很不讚成。應予廢除!”

齊太倉令淳於意有罪,當刑,詔獄逮係長安。其少女緹縈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複生,刑者不可複屬,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繇也。妾願沒入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

齊國太倉令淳於意犯了罪,當處以肉刑,被逮捕拘壓在長安詔獄。他的小女兒緹縈向皇帝上書說:“我父親做官,齊國人都稱讚他廉潔公平;現在他犯了罪,按法律應判處肉刑。我感到悲痛傷心的是,死人不能複生,受刑者殘肢不能再接,即使以後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願意沒入官府做官婢,以抵贖我父親該受的刑罰,使他得以改過自新。”

天子憐悲其意,五月,詔曰:“詩》曰:‘愷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無繇至,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輕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為令!”

文帝很憐憫和同情緹縈的孝心,五月,下詔書說:“詩經》說‘開明寬厚的君主,是愛護百姓的父母。’現在人們有了過錯,還沒有加以教育就處以刑罰,有的人想改變行為向善,也無路可走了,朕很憐惜!肉刑的殘酷,以至於切斷人的肢體,摧殘人的皮肉,使人終生無法生育,這是多麼殘酷和不合道德!難道這符合為民父母的本意嗎!應該廢除肉刑,用別的懲罰去代替它;此外,應規定犯罪的人各依據罪名的輕重,隻要不從服刑的地方潛逃,服刑到一定年數,就可以釋放他。製定出有關的法令!”

丞相張蒼、禦史大夫馮敬奏請定律曰:“諸當髡者為城旦、舂;當黥髡者鉗為城旦、舂;當劓者答三百;當斬左止者笞五百;當斬右止及殺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賕、枉法、守縣官財物而即盜之、已論而複有笞罪者皆棄市。罪人獄已決為城旦、舂者,各有歲數以免。”製曰:“可。”

丞相張蒼、禦史大夫馮敬奏請製定這樣的法律條文:“原來應判處髡刑的,改為罰作城旦和城旦舂;原來應判處黥髡刑的,改作鉗為城旦、鉗為城旦舂;原來應判處劓刑的,改為笞三百;原來應判處斬左腳的,改為笞五百;原來崐判處斬右腳以及殺人之後先去官府自首的,官吏因受賄、枉法、監守自盜等罪名已被處置但後來又犯了應判處笞刑的,全都改為公開斬首。罪犯已被判處為城旦、城旦舂的,各自服刑到一定年數後赦免。”文帝下達批準文書:“同意。”

是時,上既躬修玄默,而將相皆舊功臣,少文多質。懲惡亡秦之政,論議務在寬厚,恥言人之過失;化行天下,告訐之俗易。吏安其官,民樂其業,畜積歲增,戶口浸息。風流篤厚,禁罔疏闊,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罰大省,至於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焉。

這一時期,文帝自身謙遜自守,而將相大臣都是老功臣,少文采而多質樸。君臣以導致秦滅亡的弊政為鑒誡,論議國政講究以寬厚為本,恥於議論別人的過失;這種風氣影響到全國,改變了那種互相檢舉、攻訐的風俗。官吏安於自己的官位,百姓樂於自已的生業,府庫儲蓄每年都有增加,人口繁衍。風俗歸於篤實厚道,禁製法網寬鬆,有犯罪嫌疑的,從寬發落,所以,刑罰大量減少,甚至一年之內全國隻審判了四百起案件,出現了停止動用刑罰的景象。

六月,詔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勤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為本末者無以異也,其於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

六月,文帝下詔書說:“農業,是天下的根本,沒有什麼事情比農業更為重要。現在那些辛苦勤勞的農民,還要繳納租稅,這樣做,使從事農耕本業和從事工商末業的人沒有區別,說明鼓勵發展農業生產的政策不完備,應當免除農田的租稅!”

十四年(乙亥、前166)

前十四年(乙亥,公元前166年)

冬,匈奴老上單於十四萬騎入朝那、蕭關,殺北地都尉,虜人民畜產甚多;遂至彭陽,使奇兵入燒回中宮,候騎至雍甘泉。帝以中尉周舍、郎中令張武為將軍,發車千乘、騎卒十萬軍長安旁,以備胡寇;而拜昌侯盧卿為上郡將軍,寧侯魏為北地將軍,隆慮侯周灶為隴西將軍,屯三郡。上親勞軍,勒兵,申教令,賜吏卒,自欲征匈奴。群臣諫,不聽;皇太後固要,上乃止。於是以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將軍,成侯董赤、內史欒布皆為將軍,擊匈奴。單於留塞內月餘,乃去。漢逐出塞即還,不能有所殺。

冬季,匈奴老上單於用十四萬騎兵攻入朝那縣和蕭關,殺了北地郡都尉孫,擄掠了許多百姓和牲畜財產;匈奴騎兵直抵彭陽縣境,並派一支奇兵深入腹地燒了回中宮,偵察騎兵一直到了雍地的甘泉宮。文帝任命中尉周舍、郎中令張武為將軍,征發一千輛戰車、十萬騎兵駐紮在長安附近,以防禦匈奴進攻;文帝又任命昌侯盧卿為上郡將軍,寧侯魏為北地將軍,隆慮侯周灶為隴西將軍,分別率軍屯守上郡、北地郡和隴西郡。文帝親自去慰勞軍隊,操演軍隊,頒布軍事訓令,獎賞將士,準備親自統兵去征伐匈奴。群臣勸阻他親征,文帝不從;皇太後堅決阻止,文帝才打消了統兵親征的念頭。於是文帝任命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將軍,成侯董赤、內史欒布為將軍,迎擊匈奴。匈奴單於在漢塞之內活動了一個多月,才撤退出塞。漢軍把匈奴驅逐出邊塞之外,就撤兵回境,未能對匈奴有所殺傷。

上輦過郎署,問郎署長馮唐曰:“父家何在?”對曰:“臣大父趙人,父徙代。”上曰:“吾居代時,吾尚食監高祛數為我言趙將李齊之賢,戰於钜鹿下。今吾每飯意未嚐不在钜鹿也。父知之乎?”唐對曰:“尚不如廉頗、李牧之為將也。”上搏髀曰:“嗟乎,吾獨不得廉頗、李牧為將!吾豈憂匈奴哉!”唐曰:“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

文帝乘輦車經過中郎的官府,問郎署長馮唐說:“您老人家原籍是何處?”馮唐回答說:“我的祖父是趙國人,父親遷居代國。”文帝說:“我在代國時,我的尚食監高祛多次對我稱讚當年趙國將軍李齊的賢能,講述他與秦兵大戰於钜鹿城下的事情。現在,我每次吃飯,心思沒有不在钜鹿的時候。老人家您知道嗎?”馮唐回答說:“李齊還不如廉頗、李牧為將帶兵的本領大。”文帝拍著大腿說:“唉!我偏偏得不到謙頗、李牧那樣的人做將軍!有了這樣的將軍,我難道還擔憂匈奴的入侵嗎!”馮唐說:“陛下即使得到了廉頗、李牧也不能任用他們。”

上怒,起,入禁中,良久,召唐,讓曰:“公柰何眾辱我,獨無間處乎!”唐謝曰:“鄙人不知忌諱。”上方以胡寇為意,乃卒複問唐曰:“公何以知崐吾不能用廉頗、李牧也?”唐對曰:“臣聞上古王者之遣將也,跪而推轂,曰:‘閫以內者,寡人製之;閫以外者,將軍製之。’軍功爵賞皆決於外,歸而奏之,此非虛言也。臣大父言:李牧為趙將,居邊,軍市之租,皆自用饗士;賞賜決於外,不從中覆也。委任而責成功,故李牧乃得盡其智能;選車千三百乘,彀騎萬三千,百金之士十萬,是以北逐單於,破東胡,滅澹林,西抑強秦,南支韓、魏;當是之時,趙幾霸。其後會趙王遷立,用郭開讒,卒誅李牧,令顏聚代之;是以兵破士北,為秦所禽滅。今臣竊聞魏尚為雲中守,其軍市租盡以饗士卒,私養錢五日一椎牛,自饗賓客、軍吏、舍人,是以匈奴遠避,不近雲中之塞。虜曾一入,尚率車騎擊之,所殺甚眾。夫士卒盡家人子,起田中從軍,安知尺籍、伍符!終日力戰,斬首捕虜,上功幕府,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其賞不行;而吏奉法必用。臣愚以為陛下賞太輕,罰太重。且雲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罰作之。由此言之,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上說。是日,令唐持節赦魏尚,複以為雲中守,而拜唐為車騎都尉。

文帝大怒,起身返回宮中,過了許久,召見馮唐,責備說:“您為什麼要當眾侮辱我,難道沒有適當的機會嗎!”馮唐謝罪說:“我是個鄉鄙之人,不懂得忌諱。”文帝正在擔憂匈奴的入侵問題,於是終於再問馮唐說:“您怎麼知道我不能任用廉頗和李牧呢?”馮唐回答說:“我聽說上古明君派遣將軍出征時,跪著推將軍的車輛前行,而且說:‘國門之內的事,由我來決定;國門以外的事情,請將軍裁決。’一切軍功、封爵、獎賞的事都由將軍在外麵決定,回國後再奏報君主。這並不是虛假的傳言。我的祖父說:李牧為趙國將軍,駐守邊境時,把從軍中交易市場上收得的稅收,都自行用於犒勞將士;賞賜都由將軍在外決定,不必向朝廷請示批準。對他委以重任而責令成功,所以李牧才能充分發揮他的聰明才幹;他率領著精選出來的一千三百輛戰車、一萬三千名善於騎射的騎兵,十萬訓練有素的將士,所以能夠在北方驅逐匈奴,擊敗東胡,消滅澹林,在西方抑製了強大的秦國,在南方抵禦了韓國和魏國;在那個時候,趙國幾乎成為一個霸主之國。後來,恰逢趙王趙遷繼位,他聽信郭開的讒言,終於誅殺李牧,命令顏聚代替李牧而統兵;正因為如此,趙國軍隊潰敗,將士逃散,被秦軍消滅。現在我私下聽說魏尚擔任雲中郡郡守時,把軍中交易市場所得的稅收全都用來犒勞士卒,還用自已的官俸錢,每五天宰殺一頭牛,自已宴請賓客、軍吏和幕僚屬官,因此,匈奴遠避,不敢接近雲中邊塞。匈奴曾經入侵雲中郡一次,魏尚率領車騎部隊出擊,殺了很多匈奴人。那些士兵都是平民百姓的子弟,從田間出來參軍從征,怎能知道‘尺籍’‘伍符’之類的軍令軍規!整日拚死戰鬥,斬敵首級,捕獲俘虜,在向幕府呈報戰果軍功時,隻要一個字有出入,那些舞文弄墨的官員,就引用軍法來懲治他們,他們應得到的賞賜就被取消了;而那些官吏所奉行的法令卻必須執行。我認為陛下的賞賜太輕,而懲罰卻太重。而且雲中郡守魏尚因為上報斬殺敵軍首級的數量差了六個,陛下就把他交給官吏治罪,削去他的爵位,判罰他做一年的刑徒。由此說來,陛下即使得到廉頗、李牧,也不能任用啊!”文帝高興地接受了馮唐的批評。當天,就令馮唐持皇帝信節去赦免魏尚,重新任命魏尚做雲中郡守,並任命馮唐為車騎都尉。

春,詔廣增諸祀壇場、幣,且曰:“吾聞祠官祝厘,皆歸福於朕躬,不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之不德,而專饗獨美其福,百姓不與焉,是重吾不德也。其令祠官致敬,無有所祈!”

春季,文帝詔令擴大祭祀的場所,增加祭祀所用的玉和幣帛,並且說:“朕聽說祠官在祭祀的祈福禱告中,都將福歸於朕個人,而沒有為百姓祈福,朕對此很感慚愧。以朕這樣的失德之人,獨享神靈的福蔭,而百姓們卻不能分享,這是加重朕的過失。此後祠官在祭祀禱告時,不要再為朕個人祈禱祝福!”

是歲,河間文王辟強薨。

這一年,河間王劉辟強去世。

初,丞相張蒼以為漢得水德,魯人公孫臣以為漢當土德,其應,黃龍見;蒼以為非,罷之。

當初,丞相張蒼認為漢朝得“五行”中的水德。魯國人公孫臣認為漢朝當屬土德,與土德相應,應該出現黃龍;張蒼認為公孫臣說的不對,不采納崐他的觀點。

十五年(丙子、前165)

前十五年(丙子,公元前165年)

春,黃龍見成紀。帝召公孫臣,拜為博士,與諸生申明土德,草改曆、服色事。張蒼由此自絀。

春季,成紀縣出現了黃龍。文帝召見公孫臣,任命他為博士,與其他學者論證漢得土德的觀點,草擬改換曆法和改變服色的方案。張蒼從此自動黜退。

夏,四月,上始幸雍,郊見五帝,赦天下。

夏季,四月,文帝第一次親自前往雍地,對五帝廟行郊祭之禮,並且宣布大赦天下。

九月,詔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上親策之。太子家令晁錯對策高第,擢為中大夫。錯又上言宜削諸侯及法令可更定者,書凡三十篇。上雖不盡聽,然奇其材。

九月,文帝下詔,令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薦賢良、能直言極諫的人,皇帝親自策問考試。太子家令晁錯的對策為高等,文帝提升他為中大夫。晁錯又上書文帝,談論應該削減諸侯王的實力以及應該改的法令,上書共計三十篇。文帝雖然沒有完全采用他的意見,卻對他的才能另眼相看。

是歲,齊文王則、河間哀王福皆薨,無子,國除。

這一年,齊王劉則、河間王劉福去世,都無子,封國被廢除。

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上,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采。於是作渭陽五帝廟。

趙國人新垣平自稱善於“望氣”,得以進見文帝。他說長安東北有神,結成五彩之氣。於是文帝下令在渭陽修建五帝廟。

十六年(丁醜、前164)

前十六年(丁醜,公元前164年)

夏,四月,上郊祀五帝於渭陽五帝廟。於是貴新垣平至上大夫,賜累千金;而使博士、諸生刺《六經》中作《王製》,謀議巡狩、封禪事。又於長門道北立五帝壇。

夏季,四月,文帝在渭陽五帝廟郊祭五帝。這時,文帝寵貴新垣平,封為上大夫,賞賜黃金累計一千斤;文帝還讓博士、諸生雜采《六經》中的記載,彙集成《王製》,謀劃議論巡狩、封禪等事。又在長門亭的道北設立了五帝壇。

徙淮南王喜為城陽王。又分齊為六國;丙寅,立齊悼惠王子在者六人:楊虛侯將閭為齊王,安都侯誌為濟北王,武成侯賢為川王,白石侯雄渠為膠東王,平昌侯為膠西王,侯辟光為濟南王。淮南厲王子在者三人:阜陵侯安為淮南王,安陽侯勃為衡山王,陽周侯賜為廬江王。

文帝把淮南王劉喜再次封為城陽王。又把齊國分立為六國。丙寅(十七日),文帝封立齊悼惠王在世的六個兒子為王:楊虛侯劉將閭為齊王,安都侯劉誌為濟北王,武成侯劉賢為川王,白石侯劉雄渠為膠東王,平昌侯劉為膠西王,侯劉辟光為濟南王。文帝封立淮南厲王在世的三個兒子為王:阜陵侯劉安為淮南王,安陽侯劉勃為衡山王,陽周侯劉賜為廬江王。

秋,九月,新垣平使人持玉杯上書闕下獻之。平言上曰:“闕下有寶玉氣來者。”已,視之,果有獻玉杯者,刻曰“人主延壽”。平又言:“臣候日再中。”居頃之,日卻,複中。於是始更以十七年為元年,令天下大。平言曰:“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決,通於泗,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寶氣,意周鼎其出乎!兆見,不迎則不至。”於是上使使治廟汾陰,南臨河,欲祠出周鼎。

秋季,九月,新垣平指使人攜帶玉杯到皇宮門前上書,獻寶給文帝。新垣平對文帝說:“宮門前有一股寶玉之氣移來。”過了一會,前去查看,果然有人來獻玉杯,杯上刻有“人主延壽”四字。新垣平又說:“我算出今天太陽將再次出現在中天。”過了一會兒,太陽向東退行,再次到達中天。於是,決定把文帝在位的第十七年改稱為元年,並特許天下人聚會痛飲,以示慶賀。新垣平說:“周朝的大鼎沉沒在泗水中。現在黃河決口,與泗水相連通,我看東北正對著汾陰有金寶之氣,估計周鼎可能會出世吧!它的征兆已經出現了,如果不去迎接,周鼎是不會來的。”這個時候,文帝派人在汾陰修廟,南麵靠崐近黃河,想要通過祭祀求得周鼎出世。

/後元年(戊寅、前163)

後元年(戊寅,公元前163年)

冬,十月,人有上書告新垣平“所言皆詐也”;下吏治,誅夷平。是後,上亦怠於改正、服、鬼神之事,而渭陽、長門五帝,使祠官領,以時致禮,不往焉。

冬季,十月,有人向文帝上書,檢舉新垣平“所說的一切都是詐騙”,文帝命令司法官員審查,最後,新垣平被誅滅三族。從此之後,文帝對於改變曆法、服色及祭祀鬼神的事,也就疏怠了,立於渭陽、長門的五帝廟,隸屬於祠官管理,由祠官按照季節時令祭祀,文帝自己不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