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小說的半生緣
文化觀察
作者:張福林
小說作為一種文體,它反映的是人最生動、最深刻、最普遍的本質。從這個意義上講,小說就是對人生的一種思索。正是小說的這種特性,讓我從很小的時候就迷上了它,愛看小說,想寫小說。
說歸說,其實人們對人生思索的方式很多,或者說誰不在思索人生?何必借助小說這種東西,寫起來吃苦受累,怪麻煩的。我之所以選擇小說,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從小性格內向,不願意在人前表現,更不想和那些自己不喜歡的尤其是華而不實的人交流。這種性格在一定程度上限製了我的活動空間,導致的惡果是玩兒到一起的人越來越少,不是我和人家玩兒不到一塊去,就是人家不願意和我玩兒。記得在方莊子上小學時,有一次我無意識地從我們家搬家後一直沒打開過的兩個麻袋中翻出一套《文學》叢書。那個年代的孩子們還是輕鬆的,沒有多少作業,大人們也不怕孩子看閑書,給的空間很大。從那時起,小說成了我最好的夥伴,在雨果、狄更斯、莫泊桑、契訶夫、魯迅、茅盾、巴金等人作品中尋找自己喜歡的朋友。後來,不知是哪一天,大概是上了大學以後,我有了自己的眼力,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標準。於是,我突發奇想,要用文字造一群人和自己玩。當然,有好人也有壞人,好人是我要的,壞人是我恨的,我用小說創造了一個屬於我自己的世界,它確實讓我思考了不少問題,忘掉了不少煩惱,也找到了自己的樂趣。其實,什麼事都有兩麵性,換個角度看,小說這個可惡又可愛的東西,也把我變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理想主義者,讓我至今在那個現實的世界中玩兒得不利索。
人類一思索,上帝就發笑。小說和其他文學樣式都是人類試圖思考的方式。記得曹文軒老師談論小說時提到過這句格言,他的解釋很有些意思。我也覺得很有趣兒,想換個角度,以一個平常人的思維方式理解一下猶太人的格言。我覺得猶太人發明這句格言不是為了解釋小說用的,它大概是講上帝與人的關係,就像中國人講的如來佛祖與孫悟空的關係,人和孫悟空都掌握在上帝和如來佛手心裏。在這裏人和孫悟空永遠都是被動的,人和孫悟空所做的一切在上帝和如來佛看來都是可笑的遊戲。其實,對這句格言我們還可以往細處分析,人類的思索是豐富多彩的,它不僅有對錯之分;還有深淺、粗細、遠近之別。笑也是多種多樣的,有大笑、有微笑、有嘲笑、有怪笑、有訕笑、有皮笑肉不笑……如果人類的思索是對的、是科學的,上帝會笑嗎?會是一種什麼樣的笑呢?是開懷大笑,我們能理解,是發自內心的微笑,也行。如果是嘲笑,甚至是怪笑,那這個上帝就很難讓人理解了,或許是個神經病。我是一個無神論者,因而從來不信上帝,更不信上帝造人。恰恰相反,我認為上帝是人造的,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後,人們能夠吃飽肚子胡思亂想了,就在你我他之外造出了一個第四者,並賦予它至高無上的神力。但我們的先人是絕頂聰明的,他們造上帝不隻是說說玩的,而是有大用處的。他們告誡後人不要自以為是,更不能認為自己是宇宙中的老大,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在我們之上還有一種力量,它是人類不可抗拒的,是說一不二的。這就在人們頭上懸起了一把刀,平時看不見,可不知什麼時候它會掉下來,置人於死地。我認為先人所說的上帝不是無中生有,它真正的內涵是指宇宙、太陽係、地球、自然之類的東西。我們什麼時候不尊重它了,不按自然規律去思索,它就會發笑,不過,這時肯定不是什麼好笑,笑過之後,人類就會上演一出悲劇。但是,我們無法停止思考,也就無法舍棄小說。
小說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一直跟著我東奔西走,幾乎是我走到哪兒就把它帶到哪兒。可我也從來沒把寫小說當作一回事兒,不給自己設定壓力,我采取的是一種“羊拉屎”戰術,哩哩啦啦,想寫就寫,想停就停,想扔就扔。所以,我留給人們一種印象,說張福林這個人寫小說有年頭了,盡管至今也沒寫出什麼好小說,可他還在堅持。其實不是堅持,我也沒想堅持,因為堅持的含意太累,它有堅守、艱難、痛苦、不快樂的意思,這讓人不好受。說實在的,我之所以一直沒有放棄對文學的探索,就是一種愛好,像人們抽煙喝酒玩牌一樣,有樂,有癮。小說確實給我帶來了不少好處,比如:生活了一段時間,覺得累了,想總結一下;對社會出現的一些現象,理解不了了,迷惑了,想梳理一下;這時,我會想到小說,我就想寫小說。正是在寫作的過程中,我才明白了不少不明白的事,我才想通了不少想不通的事。從這個意義上講,小說使我快樂。
責任編輯 王秀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