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對和諧社會的目的論解析
他山之石
作者:王鬆平
【摘 要】 文章解析了美籍德國猶太人本主義哲學家和精神分析心理學家弗洛姆社會和諧理論。弗洛姆把人類社會最終將達到新的和諧的思想上升到了目的論的高度。在他看來,對於個體的人而言,充分發揮人的力量以達到與自己的同類以及同自然界的最終的新的和諧正是人的最終目標;對於整體的人而言,在失去了原始的和諧之後,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新的和諧是人類社會的最終歸屬。
【關鍵詞】 弗洛姆;和諧;社會;目的論
社會和諧有兩種意謂,一是社會學意義上的和諧,一是目的論意義上的和諧。後者是前者最高級、最穩定、最完滿的狀態。在社會學家看來,和諧意味著社會協調有序地良性運行。從這個角度上說,並非隻有人類社會發展的最高階段才有和諧,哪怕是在等級製社會,和諧也是可能的。而在弗洛姆等思想家——主要包括他所稱的各民族的先知——看來,和諧意味著人類的內部統一,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最高階段的標誌。在他看來,實現人的完滿性,愛鄰人,行正義,說實話,以及實現他潛在的可能性——一個上帝的形象,是人自身存在的目的,用神學術語來表述,生活的目標就是實現自我拯救。他說:“存在就是有機體特有力量的展現。所有有機體都有著一種把其特有的潛力展現出來的內在傾向。所以,可以把人生的目的理解成按照其本性的規律展現其力量。”[1]對於個體的人而言,充分發揮人的力量以達到與自己的同類以及同自然界的最終的新的和諧正是人的最終目標。對於整體的人而言,在失去了原始的和諧之後,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新的和諧是人類社會的最終歸屬。他堅信,“有一天人類將形成統一的社會,不再作為分離的群體而生活”。[2]
弗洛姆認為,夢的語言是人類每天晚上都講的共同語言,是存在於人類曆史的各個階段及所有文化中的一種“通用語言”(universal language),是一種夜晚的語言,睡眠的語言,象征性的語言。其特征是,人們在夢中是自由、非理性和無意識的。“假如我們理解我們的夢,我們就能更多地理解我們自己與他人”。[3]在他看來,老子、孔子、釋迦牟尼、以賽亞、阿摩司、何西阿、赫拉克利特、蘇格拉底、柏拉圖、耶穌、凱查爾庫阿特、穆罕默德、斯賓諾莎、卡爾·馬克思、伯特蘭·羅素等東西方的先知們——那些宣告各種觀念並同時身體力行地履行這些觀念的人關於人的統一的夢想就是人類的通用語言。
通過對先知們思想的概括、詮釋及調和,弗洛姆把人類社會最終將達到新的和諧的思想上升到了目的論的高度。他指出,猶太先知關於“救世主”(messianic)時代的幻想或許是他們對世界的最大貢獻。這是一個關於人通過他的自我認識而得以拯救的幻想。救世主時期就是在伊甸園中施加於人的詛咒消失的時期。這個詛咒影響到人的身心之間的關係,也影響到兩性之間的關係,還影響到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使其喪失了原始的和諧。先知們抱持的這種救世主的設想就是“要建立一種不僅是沒有戰爭的新的和平,它要在個人之間、國家之間、兩性之間、人與自然之間建立一種團結和諧的狀態,一種正如先知們所講的人不用學會害怕的狀態”。[3]救世主的時代在某種意義上就是樂園狀態的再造。在史前時期的初期,在人們感受到自己與他人脫離之前,樂園的和諧占據著支配地位。“這是一種發展不充分的人和人和諧,純樸的和諧,一種原始的史前統一的和諧。救世主時代是對這種和諧的一種恢複。但這隻有在人們完全意識到曆史上的自我之後才能實現。救世主時代並不表示曆史的結束。它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真正的人的曆史的開端,因為在這個時期一切阻礙人成為完全的人的東西將被征服。”[3]“在先知們看來,曆史是在人變成具有人性的人之際開始的。在曆史展開的過程中,人創造了自己及其同伴與自然的新的和諧關係,從而大大發展了他的思維能力和愛的能力。這種新的和諧被描述為‘末日’,即人與人、人與自然和平共處曆史時期的末日。人自己創造出了一個新的天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