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喋血上海灘之第四節(一)(2 / 2)

聽到範漢江讓自己“換袍”,煥章就“嗬嗬”冷笑說:“難道你以為我會做這種為人所不齒的事嗎?”

範漢江說:“這有啥子嘛?你未必沒有看到我們保國堂現在的發展有好快,我們的地盤擴得有好大。若是賢婿能夠到我保國堂來助我一臂之力,那我範漢江簡直就是如虎添翼,我們兩翁婿就可聯手打出一片更大的天地來,這會在虞城甚至全川袍界,那都是無人可望其項背的。”

煥章說:“這隻是你一個人的想法,你以為我會如你所願嗎?蘭庭社現在的確遇上了很大的困難,但是再困難我也不可能背叛蘭庭社呀。我的恩師當年教我文化,教我武功,教我做人,把我引出山溝來到了虞城,沒有恩師就沒有我的今天,恩師對我恩重如山。弄個說吧,恩師對我有再造之恩,而你與我則有弑兄之仇。這個仇雖然不同於你我私人間的恩怨結仇,但即便是碼頭之間的因公結仇,也足讓我定然不會做出啥子‘換袍’、‘跳堂口’之類的下三爛的事情的,因此,我是絕不可能與你合作的。”

範漢江與龍煥章的這次談話自然是不歡而散。煥章就開始籌備做軍火生意的相關事宜。

當初,自“飛龍場”事件之後,杜德勝還是不願意放棄由馬明翰和龍煥章打通的運輸線。雖然經曆了巨大的危險,煥章還差點為此而送了性命,但畢竟沿途已打通各地官方和拜會了各碼頭殊為不易。杜德勝考慮到馬明翰的強烈反對,以及龍煥章剛從生死線上下來,並已知名為販鹽實為販煙的秘密而不便再行安排,就將這條運輸線交由侯忠誠來負責。其實這個秘密馬明翰早就得知,但確實是礙於其與杜德勝的兄弟之情而隻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現在馬明翰接手蘭庭社,斷了與鴉片有關的一切生意,真的就是自斷生路之舉,蘭庭社財政陷入極大地緊張之中,蘭庭社的生存也麵臨著極大地風險。而煥章以圖另辟的這一條財路,卻是利潤頗豐但風險極大的軍火生意,煥章一心想著為恩師分憂,就急於想在軍火生意上闖出一條路來。

煥章接受馬明翰指令後,就著手對軍火生意進行調查。當時的四川,做軍火生意與販賣鴉片一樣都屬違法之舉,為此而丟命的人不在少數。這鴉片雲貴川都有種植,所以,隻要打通關係販賣鴉片不是難事。而軍火就不同了,因為大量的槍支彈藥當時的中國是造不出來的,四川就更不用說了。所以,軍火大都是洋貨。而四川軍火市場大概的情況是,從民國初期到三、四十年代,在四川的軍火市場中需求量最大的是由法國製造的兩種手槍。一種是長管十發,稱為“毛瑟”;一種比它短一寸,叫“花旗”。購買的對象主要是三種人,一是四川的大小地方軍閥,二是盤踞在四川各地的大小土匪,三是各碼頭的袍哥舵把子。而這些軍火都是由下江一帶偷偷進貨後往川中運的。如果做短線生意,就可以在宜昌進貨,運到虞城出手。其兩種槍價格接近,基本是每支槍配一百發子彈進價是大洋一百元,運到虞城後可賣二百五十元,除去或明或暗的各種支出,還有翻倍的利潤。如果做長線生意,若能夠直接到上海進到貨,則是每支槍配伍百發子彈,價格仍為一百元大洋。運到虞城後,每支槍配一百發子彈賣二百五十元,其餘的四百發子彈可以每一百發售大洋五十至一百元。這樣,其利潤空間就大多了。於是,一個月後,煥章帶著曾小兵,乘船親赴上海探尋進購軍火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