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準時。”她說。
“我一向準時。”我答。我仿佛天生就是很守時間紀律的人。我不善等待,故不願遲到,也不喜歡行色匆匆,我盡量不要讓自己有“因為……所以我晚來了”的借口。
我也幾乎鐵口直斷的認定,一個男人,如果他跟你約會老是遲到,他自己的人生必定缺乏自製力,再有什麼雄心壯誌,實行力一定很低。
我們在高一時,同是離家到台北求學的孩子。我怯生生的帶著行李搬進牯嶺街的宿舍,她是第一個跟我打招呼的室友,第一天,她顯然就對新環境非常適應。
她說話的樣子很有自信,理路清晰,我記得。而至今她仍未變,不施脂粉的她,臉龐仍如當初素淨的少女。
我們談到貧乏簡陋但卻值得回味的宿舍生活、共有的已經離世的朋友。彼此忙碌的工作,還有我們這種少小離鄉奮鬥、非常害怕將來沒出息會對不起家鄉父老的心態。
她說她曾沒日沒夜、一個人顧著六七部電腦終端機工作數年,感覺自己對生活的感覺被抽光,終於覺得自己應該停一停。
她說她很堅定自己不需要婚姻,因為生命未必要經過“正確的”社會製度才圓滿。
我換了個位子,逃離越來越熾熱的正午陽光。她說:我剛才從醫院出來,醫生告訴我胸部的硬塊己呈不規則狀,是惡性腫瘤,我正在想,怎樣跟我媽講……
我默然。
我自己倒能接受。她說,有一次我跌斷腿,事發時因為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我竟然先問自己,如果隻有一條腿,怎麼辦?我告訴自己,我還是會活下去;於是我又問自己,如果是骨癌呢?我又對自己說,也還可以接受,隻要給我幾天時間,讓我處理一下未完成的事情,看看一些朋友,隻想好好說再見。
我懷疑著她的豁達,可是她的麵容仍如陽光一般平靜。我從沒見過她激動的樣子,任何時刻。
入院開刀通知我一聲,我會去看你。我努力使我自己和她一樣平安寧靜,雖然一切是那麼措手不及。
我想到為了要和她見麵,我還曾掙紮過,我掙紮,因我有許多預設,因我害怕自己並不擅長聊天、也不擅長麵對質疑,怕日子平地起波瀾,因為真實的我在不“應工作要求演出”時,常恍惚怔忡如第一次步入高中宿舍的少女。
我先天性的害羞,正如她先天性的成熟。我們好好吃完午飯,在午後驟雨即將電雷聲引爆前,好好說了再見。
我獨自在懊熱的陽光下散步了一會兒。長久以來,走路一直是我保持頭腦平靜的好方式,讓我感覺我是個活生生的人,有一張不虛偽的麵孔,讓我體會:當下天下太平無事。
走著走著,我從偽裝的平靜中走了出來,我看見自己無法遮掩的沮喪與驚訝,還有多愁善感。許多種情緒在我心中此起彼落、互相消長。
多少年來,我一直企圖不讓喜怒哀樂影響我生活的節奏。我怕跟個性歇斯底裏的人交朋友,因為我清楚,自己有這樣的本質。如果不是多年獨自生活的磨練、太多挫折與離別的考驗,我想,我的情緒很容易變成一顆動不動就會被引爆的手榴彈,或者變成灑狗血專家。
自小在情緒不穩定的環境中長大,又吃過苦、耐過勞的人,或善於觀察環境、發現隨意發泄情緒總會成為失敗者的人,大概都很容易變成我這個樣子:但有時矯在過正,反而讓情緒積壓著,外表“酷”得要命,其實……還是“鐵血柔情”,心軟得像鮮奶饅頭。
太容易受外界影響、太容易隨別人的磁場波動,又不願淪為陰陽怪氣,不想被譏為生理不順,所以不斷告訴自己,鎮定些,鎮定些。萬一有人有事使我情緒一激動起來,不管自己有理沒理,總有些內疚感。
有一陣子,我忽然發現自己很久沒掉過眼淚,甚至,掉淚已不是本能,總要先找到些“充分且必要”的理由。
是堅強,還是故作堅強?
我隻發現,情緒並不容易克服,不能強迫它折服,對我而言。總要等待一段時間,讓我自己像植物的根,慢慢的吸收掉土壤中的水分,才能變成養分。
我需要時間複原。不管是挫折、失戀,甚至是跟老朋友好好說再見。
從壓製情緒到安安靜靜看見自己的情緒,真是一條漫長的路。我知道,我不如她那般,可以理路清晰地和自己溝通。
明白自己會故作堅強,使我發現自己開始堅強了些。
走在馬路上,頭發不斷吸收陽光的熱量,我頭昏目眩,揮手招來計程車。雷雨正巧開始為熱鬧的市區掛上水色的簾幕。
我還有下一“攤”約會。我不想遲到。
其實,我不想遲到,是怕因為自己的疏失,而錯過了生命中原本可以擁有的美好時光。是因為,時日有時冗長,有時緊迫。有時容你渾渾噩噩,何時竟不容你說一聲:我愛你,不容你和他握一次手,一秒鍾也不肯多給,等你想第一次張開雙手擁抱他,已經太遲,因為你遲到。再熱烈的擁抱,隻能凝結在像的冰層中。
在我的生命中,竟有這麼多隻能永遠停留在想像中的擁抱!
隻想好好說再見。
這一句話,讓我有了充分且必要的理由流淚。
現世安穩,歲月靜好——此時此刻的環境好得像張愛玲年輕時的奢望。但我們,竟然還常常來不及,好好說再見。
再見,就是一種祝福。雖然我還是不喜歡轉彎太大、動不動就生離死別的、非常灑狗血的人生或故事。
朋友
基本上我仍有“鄉下孩子”的單純特質,見過麵就有三分情,就是朋友。
除非……
住在城市這麼些年,知道每一個勉強下的定義幾乎都附帶著但書。附帶但書,是因為吃過了些苦頭,也因為洞察了一些世故,了解天底下一樣米養千萬樣人——上天造人是“有物有則”,有的相近,有的相悖,有的人彼此湊在一起會活得更加愉悅,有的則會像鬥魚一樣兩敗俱傷,他的“我”與你的“我”兩相妨。
相信上天自有主張的人,必相信,不是每個心靈上的“人種”都可以放在一起。
就把這種冥冥中的定理定義為“磁場”吧。不然,無可名之。
“磁場”也是奇妙的,有些人你第一眼磁場不對,後來因緣際會,成為你的知音;有些人,一碰了麵就與你展開一場友誼的熱戀,結果,因為某些事件,你發現他不是你想像中的人。你們的親密關係,原來隻是想像力天馬行空的結果。
有時怨不得他人,他並沒蓄意騙你,隻是他沒你想像中那般義氣,或他有他的“難處”。
而所謂“難處”,若非事到臨頭,很難現身。冠蓋滿京華時是朋友,在斯人獨憔悴時未必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