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沙灘上的名字(1 / 3)

我喜歡到海島上旅行,因為海浪的聲音。

搜集靈感啊?自以為知情的人總是這樣問我。還是尋找寫作題材?

是啊,我的微笑似乎這樣回應著。其實不是的,隻是,有時說不,就要解釋很多。解釋之後,你可能會看見“勉強同意”的眼神,“不能理解”的笑容,或“強作解人”的詮釋,或者一連串的問題:你喜歡哪個國家,為什麼?

國家及國界對我的旅行並無太大意義。島嶼和旅館是旅行中唯一有生命意義的疆界。而喜歡就是喜歡,“為什麼”不能理直氣壯,為什麼要問為什麼?

至於我的出走,隻是想忘記,不是為了尋找。忘記“曾經”的我,也許,並不能忘記。

我喜歡坐在沙灘上看浪花襲來,退去的潮水在我身邊織出魚鱗狀的波紋與光影,我如同沙灘上那些靜靜的貝殼,什麼也不想,盡量不讓腦袋轉動,隻是無聲的笑著,等待下一次浪花來襲。

有時太開心,我就像個瘋子一樣咯咯笑了起來。十公尺方圓內,通常沒有人,一千公尺範圍內,大概也沒有跟我說同一國話的人,誰也聽不到我的笑聲。沙灘溫柔的吸收了我微弱的聲音,如同它們幾億年來做的一樣。

如果你願意把眼睛從“有價範圍”移開一下,你就會發現,珍貴珠寶的定義不隻是世上稀何的礦石,沙灘上的水花晶瑩璀璨,不隻這些!抓起一把沙子,我看見沙中隱藏著無可數計的貝殼珠子——它們可能來自幾千萬個不同的貝殼。死去的貝殼把身體貢獻給沙灘,千萬年來琢唇出直徑比一厘米還小的貝殼珠。

在有價的眼光看來,數大並不是美,不能販售就不值錢。還好不值錢,所以它們留在海邊,繼續傾聽海的聲音。

除了腳印,什麼也不該留下;除了記憶,什麼也不該帶走。我信仰這麼素樸的旅行觀。我花了許多天,坐在海邊,住在海邊,盡量享受無事可幹的感覺。我不搜集也不尋找,太陽太大時則回房寫稿——我並不想這麼努力,隻是習慣,在旅行時,寫稿變成一種壞習慣。一個從“曾經”的世界帶去的包袱。

這次在峇裏島,我忍痛租了一間有史以來我住過最貴的地方飯店,非常大而光亮的房間(在台北大概會被隔成四房二廳),隻因有十五公憤長的大陽台,坐在可以看見海的書桌前寫稿,時時可以聽見海浪的聲音,入夜時還有另一邊的田野迢遞過來的蟲叫蛙鳴。

啪啦啪啦,母性的海浪聲音,有時我昏昏然睡著了,醒來,喝幾口冰涼的啤酒,我覺得自己身處於最靠近天堂的地方。

這幾天,我做了一些非常值得紀念的事情,比如:

在沙灘上來回行走時發現一“馱”東西被衝上岸,走進一看,是隻死掉的有刺河豚。它足有五十公分長,大概是壽終正寢吧。我蹲下來看它,幾個當地人不久也湊過來看,說了些我不懂的話,探頭走開了——可能是看我太有興趣的樣子,怕我把它吃掉,告誡我不能吃吧!

在大清早和漁民出去看野生的瓶鼻海豚,海豚迎著剛剛升起的太陽向東方遊泳,有隻“人來瘋”的還興奮的表演了空中旋跳。

某一天早上有隻受傷的偽虎鯨(它長得太像鯊魚)遊上岸來,企圖擱淺等死,好心的當地人拚命把它送進海裏,幾番奮戰,它終於遊進海中。下午那人告訴我,偽虎鯨沒有活下來,傷得太重。看他們知其不可而為了,我的眼淚感激得掉下來,唉,在台灣,大家早已拿刀來割肉了,不是嗎?地方新聞曾這麼說。

浮潛,看小醜魚和鸚鵡魚在珊瑚礁群中穿梭,喝進幾口海水,鹹得可以把我醃成魚幹。

遊泳,皮膚已經曬成小麥色。

在沙灘上看兩隻很會享受的狗在弄潮並舔來舔去。

向灘販買了一隻烤玉米,在落日時邊走在沙灘上邊吃。

在吧台邊喝很嗆的愛爾蘭威土忌,一邊看著潛水攝影家DavidDoubilet的“海洋之光”圖片,對海中的怪東西們嘖嘖稱奇,發誓將來一定要去大溪地,然後帛琉群島、新幾內亞和埃及的海邊。

對照我平常密集的“工作狂”日誌來看,這大概叫做“混吃等死”。

我獨自玩得開心。

我想到日子正當少女時曾經做的“傻”事:喜歡一個人,於是騎了兩個鍾頭的腳踏車到海邊,把他的名字寫在沙灘上。

保守的小鎮不許在讀書時談戀愛。多嘴的手帕交會泄漏我的秘密,於是我隻好把名字寫在沙灘上,讓海浪衝去,不留一點痕跡。“重大”的秘密說了,死無對證。

寫了哪一個名字?當初的重大秘密,我如今並不記得,是A是B還是C,還是ABC都有?

寫在沙灘上的名字是誰,並不重要,就好像沙中的貝殼珠屬於哪一種貝殼,名字,都不代表什麼。那一刻和大海的聲音心靈相通的感動,仍然非常美妙。

我們的名字,再怎麼特殊,再怎麼輝煌光燦,都隻是寫在沙灘上的名字。最後會被潮水磨平,沒有一點痕跡。對於藍天碧海,我們不如一個貝殼。

當我每次聽到久違的海浪聲音時,它也這般提醒我。

當我每次坐在沙灘上微笑或大笑,我也提醒自己,隻有當下的開心與歡喜,是真正屬於我的東西。

上天自有打算

這些日子,我在種花。

提起種花嘛,很多古人喜歡用“蒔花植卉”這種文縐縐的話,接下來那一句就是以“冶情養性”說明其功能。

我種花,不是為了怡情養性,那麼說,就太假死了。人的性情大抵已經固定,自己若不願洗心革麵,借茶啊花啊念佛啊打坐啊,改的不過是一些皮相。剛開始是誤打誤撞,抱著學習的精神,主持一個有線電台的花卉節目,我告訴自己:雖然我算是半個花癡(花的白癡),但學些常識也好,況且,不必交補習費,還有主持費。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你補習,還有人給你錢,啊,太棒了!

我的腦袋說簡單很簡單。就是:事情還沒開始時一定樂觀得不得了。

……反省一下,過去每次談戀愛時也一樣,剛開始時,對方都是我認為打著燈籠沒處找的天作之合,我總是感覺自己無比的幸運。有一次我不小心發現多年前的一本隨身劄記,愕然發現我曾寫過如下的句子:

感謝上帝!像我這樣一個溺水的人,其實是會抓住任何一根稻草的,現在我隻祈求有個舢船漂過來,而他竟送給我一艘豪華郵輪……

對照日期,現在我已看清,當時我所謂的豪華郵輪,其實……唉,是艘處處漏水的破船……噢,我或許不該如此坦白的陳述人生中曾經發生之事實。不過,一段不適合的感情確會讓人感覺,回首當時一片灰暗,額手稱慶劫難已過。唯有好情人使人回顧時仙樂飄飄,一片光明。

不,不談感情。

話說當時自以為補習又不必繳學費的我,從此風塵仆仆在台灣各地奔波,常常在清晨五點給鬧鍾嚇醒,心不甘情不願的出外景,烈日豔陽當頭沒話說,萬一花農住在高海拔地區,冰霜雪雨也不是沒淋過。

太辛苦了,太辛苦了!過程之中我不斷自言自語。不過我是個很“扭”(四聲)的人,不告一段落,絕不打退堂鼓。“太辛苦了所以我不做”“太難了所以我不玩”這種話我是說不出來的。看我能在法律係念完四年才決定“畢業後絕對不再翻六法全書”,就不難想到我的“韌性”何等堅強。我的朋友曾說:因為頑固和死愛麵子,做什麼事我很難不成功,戀愛俘外。

兩季節目做完大功告成,心想總算可以揮一揮衣袖了吧。我卻在陽台上種起花來,同時,如有朋友想綠化環境,我又毛遂自薦當起免費的園藝顧問。

隻因回首當時仙樂飄飄,一片光明。

陽台上的合果芋和白玉萬年青已經蔚然成為三代同堂的家族,當初小小的一株幼苗,已迅速變成七、八盆健康可愛的植株。(專家們也許會說,這兩種植物有什麼好誇口,不難種嘛,但我還是很頑固的堅持,我種的更加青翠欲滴。如今我明白,老王種瓜,是一定會自種自誇的,因為有了感情的成分。)

樟樹、楓樹、夜來香、樹蘭、仙人掌各得其所。

影響植物生長最大的因素,是陽光與土壤。有些喜陽,有些喜陰。喜歡陽光的草花,你偏把它端入室內,它當然會死於非命,別怪花市的人給花打特效藥,埋怨它到你家就死翹翹。

“土”字也沒那麼好寫,有的要保水,有的需透氣,有的很容易被淹死,有的不能太幹,砂土、培養土、發泡煉石、蛭石、珍珠石、蛇木各司其職。

慢慢覺得千樹萬花靜觀皆自得,多長出一片葉子也值得我開心。

我體認到植物有它們的季節,你人力不能回天運。彩葉芋入冬必得冬眠,土上光禿無葉,春夏之交,自然鑽出土來競豔;楓樹也得挨過飄零的冬天。季節不到,你有心栽花,花必不發。

人是不是也有他的季節?如果有,那必是算命的人所說的運勢了。

看著植物時,不論再怎麼仔細,看不到它們的成長過程,但日複一日,不知不覺之間,綠葉像把小傘,新芽已冒出土地。在這處處求效率的時代,一草一木在麵對它們的生命時,依然有十足耐心。

我猜所謂“格物致知”大概就是我在看草木時所做的、差不多的事。望著葉子發呆時,常有熟悉的音律流進我心中的耳朵:

靜靜的,什麼都不做

當春天來時,草木就開始生長……

靜靜的,什麼都不做,指的是心,不是手。否則草木再怎麼耐命一定會完蛋。

可是,我們的人為可以“做”到什麼地步呢?

春未,我播了蔦蘿的種子。天氣相當懊熱,我播種已有些遲了,但蔦蘿不負我望,一株、兩株、三株……接連挺起嬌弱的嫩莖,羽狀的葉於冉冉向上增生,一葉、兩葉、三葉……

正當我在編織一幅“嬌美纖弱的紅花隨風搖擺”的圖畫時,某天早上醒來,哇,顯然有可惡的入侵者,把葛蘿當成美味大餐,吃掉三分之一的蔦蘿。

此後就是我與不知名敵人的大戰。

我不斷遷徙蔦蘿的幼苗,甚至把它們藏到一堆仙人掌之中,奈何那個敵人可能是“有翅膀”的,而且有耐心與我捉迷藏。沒過幾天,它總會很機靈地發現蔦蘿種子的藏身之處,哢哢哢(我想像中的聲音),把“我的”蔦蘿當“它的”大餐吃掉。(加引號的原因,是因我後來發現,我和那隻蟲的占有心態沒啥不同。)

一個月下來,所有的蔦蘿都陣亡了。播種季節已過,這場戰爭我是輸了。

不過戰事並未罷休,這隻(批)隱形蟲大概抱著“沒魚蝦也好”的心態把“我的”楓樹樹葉咬成不規則狀,夜來香也遭到毒手,最可怕的是,對昆蟲們向來一向是“爹不疼娘不愛”的黃金葛也被咬了好幾口。

哼,我我我,再也忍不下去了,非給你瞧瞧厲害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