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走過的都不是冤枉路(3 / 3)

我們很少見麵,他一兩個月才會打電話到牯嶺街宿舍給我。每次見麵他總是一副害羞的樣子,告訴我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尼采如是說、叔本華如是說、佛洛依德、柏拉圖如是說,希臘古巴如何,惠特曼如何。

以上這些人是誰,我那時根本從沒聽過。我對他的博學簡直崇拜得五體投地,後來發憤啃書的熱烈情況,隻能以“風簷展書讀、古道照顏色”形容之。

他對我影響深遠,雖然他不是故意的。隻因我到底有一口氣在,不願被他看成小白癡。

我記得有一次他興致勃勃的拿了一本建中青年來給我“拜讀”,上頭有一篇他的萬言小說,一篇愛情小說。他說是他自己的親身經曆,在重考高中時,和“女朋友”愛得如火如荼。

女朋友?那我,又是什麼?

這個問題我沒問出口,隻是優雅一笑,一背過臉,感覺中已“肝腸寸斷”了一萬次。

我躺在搖搖晃晃的鐵板床上層,借著微弱的燈光看完他的小說,不隻看一遍……基於自尊,我認為那篇小說爛透了,有什麼難?我也會寫。我含著滿眶的眼淚很爭氣的對自己說。

有什麼難?我也會寫……當我開始寫第一篇小說時,我全無新手上路的羞澀徬惶。

像小小的火星點燃一整片雜草茂密的莽原;藏在心靈某處未開發的荒原被火光照亮。火光滅後灰燼殘留,正是播撒種子的沃土。

升高三時他拿了一本《丹諾自傳》給我,對我說,有為者亦若是。但他並沒有告訴我,英美法係跟大陸法係是不一樣的,在我們沒有陪審團的法庭中,律師能為當事人多講幾句話就該偷笑,哪有可能以滔滔不絕的口水翻雲覆雨?

我因《丹諾自傳》,跟他約台大法律係見。我們共同的第一誌願。從此,不到放榜不見麵,他說。他高三下學期因曠課太多辦了退學,在家中自修。放榜後我在另一所國立大學的法律係上看到他的名字。他說他已心滿意足。上大學後我們更沒有聯絡,我忙著當新鮮人,迎接“苦盡甘來”的生活,好逑者處處都是。我懷疑我根本沒談過真正的戀愛,和他。他把所有的信還給我。

聽說他大學隻念了一學期,因為每天隻打麻將不上課,被學校勒令退學,當兵去了。三年,音無訊息。在我的記憶裏幾乎已不再現身。

一個人的曆史中,若有一個沒有什麼血淚交集,卻改變了你一生道路的朋友,總是幸福的。有時我會懷疑。這樣的人,是上天指派來送給你隱形地圖的天使。或者,有些天使藏在書中。有些天使,有時也會惡作劇,給你一個錯的指示,但卻是必經之路。

他看過我的小說嗎?有時我會在想像的棋盤裏做著各種假設。

他快樂嗎?

還以狂狷自許嗎?到底曾經愛戀過我嗎?

有白頭發了嗎?還在看些什麼書?他結婚了吧?有孩子了吧?他,還活著吧?在我們有限的人生中,是否還能相見呢?

他酷看到這篇文章嗎?

有什麼難?我也會寫——他會這樣說嗎?

答案並不重要。

有沒有愛過也不重要。

凡走過的都不是冤枉路,如果我仍能微笑。

但願人長久,千裏共嬋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