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檔案行政指導研究綜述(1 / 3)

檔案行政指導研究綜述

調查報告

作者:吳雁平

摘要:檔案行政指導作為主要的檔案行政行為之一,它較之檔案業務指導是一個新課題、新方法,相關研究剛剛起步。對檔案行政指導的概念、主體、分類、依據、特征、作用、意義、範圍、麵臨的問題及對策等研究成果進行梳理,不僅有利於今後的研究,也有助於實踐。

關鍵詞:檔案行政指導;檔案;行政指導;綜述

1 檔案行政指導研究概況

為了方便對檔案行政指導研究情況的論述與探討,本文將學術期刊、博碩士論文中有關文獻視為理論界的研究成果,將檔案行政管理機關製定的有關規範性文件視為實踐界的研究成果。

最早在文獻中提及“行政指導”一詞的是黃誌剛1992年在《浙江檔案》上發表的《檔案業務指導書的建立》一文當中。此後的22年間在知網文獻數據庫中,以“檔案行政指導”為檢索詞,“全文”為檢索項,可檢索到的文獻有66篇,其中期刊文獻58篇,碩士論文8篇。以“檔案行政指導”為檢索詞,“篇名”為檢索項,可檢索到的文獻有14篇期刊文獻。僅僅從數量上看,提及“檔案行政指導”的多,專門論之的少。

在“全文”項檢索到的66篇文獻中署名文獻60篇,涉及作者60人,其中發表文獻2篇以上的有張卓(4篇)、簡瑩瑩(2篇)、姚笑雲(2篇)、李建芳(2篇)、劉東斌(2篇)、楊立人(2篇)6人。以1/10的人數,發表近27%的文獻數(14篇)成為核心作者群。

2 檔案行政指導研究的主要內容與成果

2.1 檔案行政指導的概念。從理論界來看,代表性的定義有以下幾種:

謝淩奕:“所謂‘檔案行政指導’,是指國家檔案行政機關在其所管轄的範圍內,對特定的人、企業、社會團體、組織機構等運用非強製性的手段,獲得相對人的同意或協助,指導相對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種行為,以實現檔案工作目的的行為。”[1]

路君蘭:“檔案行政指導是指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檔案法律法規,對所轄範圍內的檔案事務,通過采取示範、引導、敦促、建議等非強製手段,在行政相對人的同意或協助下,指導相對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從而實現一定檔案行政目的的檔案行政行為。”[2]

張卓:“檔案行政指導是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在其職責範圍內,為引導行政管理相對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根據法律精神、原則,開展的勸告、建議、說明、提醒、警示等行政行為。”[3]

陳婷婷:“檔案行政指導是一種不以行政強製為特征的新型行政手段或方式。它是檔案行政主體為實現檔案行政目的,通過倡導、引導、勸告和激勵等方式,指導檔案機構和檔案工作者按照某種規範作為或者不作為的一種不具有強製拘束力的行政行為。”[4]

實踐界對檔案行政指導的定義:

《昆山市檔案局行政指導工作實施意見》表述為:“檔案行政指導是指檔案行政執法部門在其法定職權範圍內,根據經濟和社會管理需要,采用具體的指導、示範、建議、勸告、警示、鼓勵、指示等非強製性方式,征得行政相對人的配合和同意,引導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從而有效實現行政管理目的。”[5]

《昆明市呈貢縣檔案局行政指導工作手冊》表述為:“行政指導就是行政機關在其所管轄的事務範圍內,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或者法律原則,針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用非強製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該行政相對方的同意或協助,有效地實現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動的管理行為。”[6]

從上述定義中可以看到,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踐界,對檔案行政指導已經形成了一些共識,但還存在著一些分歧。

主要共識有:一是檔案行政指導是檔案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二是檔案行政指導是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在其法定職責(轄區)範圍內的行政行為;三是檔案行政指導是檔案行政管理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實施的行政行為;四是檔案行政指導是非強製性的行政行為;五是檔案行政指導是檔案行政管理機關的主動行政行為;六是檔案行政指導采用指導、示範、建議、勸告、警示、鼓勵、指示等多種方式;七是檔案行政指導是需相對方的同意或協助的行政行為;八是檔案行政指導是為實現檔案行政管理目的的行政行為。

主要分歧有:一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否可以成為檔案行政指導的依據;二是檔案行政指導的對象是特定的人、企業、社會團體、組織機構,還是一切檔案行政管理相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