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新型城鎮化下的社會保障製度
理論研究
作者:張漢裕
【摘要】本文將從社會保障的概念內涵入手,通過回顧城鄉社會保障曆史發展及麵臨的具體問題,在新型城鎮化不斷推進的今天如何從城鄉二元結構向一元結構發展,為城鄉社會保障協調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為我國社會保障事業提出自己的一些見解。
【關鍵詞】城鄉統籌 二元結構 社會保障支出
一、我國城鄉社會保障製度曆史沿革
(一)我國社會保障製度發展狀況。
新中國成立六十多年裏社會保障製度發展進程,就是社會保障製度從無到有,覆蓋麵從窄到寬,管理從分散走向集中從探索向完善邁進的過程。自建國以來,我國社會保障製度建立完善大體經曆以下“三大階梯”式的發展:社會保障製度的建立與發展、社會保障製度的恢複與探索、社會保障製度的完善與全覆蓋。
(二)我國城鄉社會保障差異的具體表現。
1.保障類型差異巨大
雖然我國城鄉社會保障製度一直在不斷發展和完善,並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而且由於人口基數大、經濟結構不合理的客觀原因導致目當前城鄉社會保障製度改革麵臨困境。
2.城鄉社會保障居民覆蓋麵積差異巨大
根據根據2012年6月5日國家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部最新公布的《2011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下稱“公報”)的數據顯示,社會保險工作深入開展,社會保障體係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全年五項社會保險參保人數逐年上升,基金收入合計24043億元,比上年增長5220億元,增長率為27.7%。基金支出合計18055億元,比上年增長3236億元,增長率為21.8%。
3.保障水平差距巨大
社會保障的資金很大一部分來自於國家財政,然而目前國家財政用於農村社會保障製度建設的支出比重很低,這就使得城鄉社會保障體係兩極分化越來越嚴重。
三、我國城鄉社會保障差異的原因分析
(一)城鄉二元戶籍製度約束。
戶籍製度是我國的一項傳統基本行政製度。1950年,公安部首先製定相關法規規定在城市中一律實行戶口登記,隨後,在農村建立起簡易的戶口登記製度。從此,政府所頒布一係列與戶籍相關的政策規定給城市與農村地區帶來巨大的差異。在城鄉二元戶籍製度的背景下,形成了典型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造成了城鄉隔離的局麵。這種戶籍製度不僅有失社會公允,並嚴重阻礙了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二)城鄉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存在問題。
我國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麵:
1.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數量不足
造成這個問題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與政府財政投入密切相關,雖然改革開放後我國經濟總量有了長足發展,但是很大原因是由於政府將財政收入的大頭用於發展經濟,這樣長期運行的結果便是政府在社會保障支出中的責任缺失。二是與我國分稅製改革有關。
2.城鄉社會保障支出結構不合理
財政關於城鄉的社會保障支出方麵也是不合理的,財政關於社會保障的支出大多投入到了城市,對於農村地區的投入則相對較少。例如養老保險製度:城市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製度,政府、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其應有責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