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京城四合院(上)(1 / 2)

在6老結過賬之後,段玉衡與陳喆便跟著6老離開了瑞霖茶莊,然後三人在潘家園附近的一個麵館,簡單地吃了一頓炸醬麵,最後,還是由陳喆開車,在6老的指路之下,來到了內城的一個胡同之內。

因為6老所住的胡同,道路非常狹窄,因此,陳喆也隻能將自己的車停在了胡同外麵的一個路邊停車位上,跟著6老,步行走進了胡同裏。

“胡同”,這兩個字原是蒙古語的譯音。《析津誌》載稱“巷通本方言”,是167年元代建大都沿襲下來的,至今已有7多年曆史。所以,京城的胡同是久遠曆史的產物,它反映了京城曆史的麵貌,屬於京城獨有的一種標誌性建築群體。

段玉衡與陳喆跟隨著6老的步伐,在胡同裏左拐右拐,最後來到了一座極具複古風格的院子麵前。

“謔!6老,您別告訴我這就是你家啊!”

段玉衡對於京城內城裏的這些院落,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印象,或者是了解,但是作為土生土長的京城本地人的陳喆,卻是知道,能夠在寸土寸金的京城內城裏,擁有這樣一座院落,是何等地富貴。

自元代正式建都京城,大規模規劃建設都城時起,四合院就與北京的宮殿、衙署、街區、坊巷和胡同同時出現了。據元末熊夢祥所著《析津誌》載:“大街製,自南以至於北謂之經,自東至西謂之緯。大街二十四步闊,三百八十四火巷,二十九街通。”這裏所謂“街通”即我們今日所稱的胡同,胡同與胡同之間是供臣民建造住宅的地皮。 當時,元世祖忽必烈“詔舊城居民之過京城老,以貲高(有錢人)及居職(在朝廷供職)者為先,乃定製以地八畝為一分”,分給遷京之官賈營建住宅,京城傳統四合院住宅大規模形成即由此開始。

而已觀四合院之由來,便可思起之富貴。

簡單點來解釋的話,就是,這些位於京城內城裏的四合院,在始建之初,便是供給那些來京城當官的官員及其家眷,以及大富貴的商賈及其家眷居住所用的。

這樣的院落,在新中國建國之初,曾一度被國家征用,利用這些四合院占地大,房間多,四合而避外者窺的優勢,在這四合院裏建立行政機構,進行辦公。

後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國家的經濟水平日益提高,國家各個行政單位自然不可能永遠呆在這樣的四合院之中辦公,於是,便又將這四合院,進行了公開出售。

當然,很多事情並不是絕對的,如今的京城之內,雖然四合院以不如古代那般多了,但是卻也不少,當初國家在經濟條件還沒有展起來之前,所占用的那些四合院,一部分是因為並不屬於任何私人,而被國家收回的,因此,後來國家拿出來公開出售也就很好理解了。

而這並不是,所有京城的四合院都是如此,還有很多四合院,在建國之初,便是有主的,這些人擁有著對應的房屋所有權,以及房契證明,因此,還有很大一部分四合院是在一些個人手中的。

但無論是哪一種,先這些四合院所處的地理位置,以及占地麵積就決定了,這些四合院如果拿出來買賣的話,本身就不是一般人能夠買的起的。

在京城,凡是去過一些四合院的人,一定就很清楚,因為這些京城四合院一開始的時候,都是供大富商賈,或朝廷命官,所居住生活的居所,因此,每一個四合院的麵積,都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