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歐陽平進巷勘察凶殺案浮出水麵(1 / 2)

第2章 歐陽平進巷勘察凶殺案浮出水麵

歐陽平帶著五位同誌騎著自行車來了,他們把自行車停在小鬼巷對麵的廣場上,衝進了巷子,魚貫而行,一腳跨進了177號院門。

歐陽平接觸過許多案子,但像眼下這個案子還是第一次。不管怎樣,先把井下的情況搞清楚再說。歐陽平跟三個淘井工人嘀咕了幾句之後——這時候,圍觀的人已被一根繩子隔在遠處。一個工人先下去了,接著又下去一個,兩個人在井底下,可能會好一點。

“這井口雖小,但下麵卻大得很,這巷子裏的三口井就數它最大,而且很深。”

“是啊,過去有幾十戶人家都用這口井,”

說話的顯然是對小鬼巷情況比較熟悉的人。

雜物和汙泥從井下一桶一桶的弄上來,然後倒在地上,一個工人和幾個警察用鐵鍬和火鉗、爐勾慢慢地、細細地撥弄,不放過任何一個細小的塊狀物和條狀物。到中午的時候,井底清理幹淨——就差底朝天了,兩個工人先後上來了。

歐陽平他們在汙泥裏究竟發現了一些什麼東西了呢?現一一展示如下:1,一副近於完整的人體骨骼。

2,三根鏽蝕欲斷的圈狀鐵絲。

3,四塊城牆磚。

4,一個筆記本的塑料外殼。

5,五顆大一點的塑料紐扣和四顆小一點的塑料紐扣,都有點殘破——氧化的比較厲害。

6,九枚銀元,上有袁世凱的頭像;七枚硬幣:三枚伍分,兩枚貳分,兩枚壹分。

7,一把鏽蝕不堪的菜刀。

8,一雙鞋,隻剩下鞋底和一點鞋幫,幾個人看了好一會才確認這是一雙鞋。

9,其它雜物。

以上物件透露出的信息是:這是一樁謀殺案。被害人是被鐵絲捆綁——共捆綁了三處,凶手怕屍體浮上來,在死者身上綴了四塊城牆磚。死者為男性無疑,骨盆下口和恥骨下角,在七十二度至七十三度之間,身高在一米六九到一米七一之間;死者的年齡暫時無法準確判定,因為,屍骨,尤其是牙齒腐蝕得太厲害。但從牙齒的個數來看,年齡應該是中青年。目前也隻能作出這樣的判斷,更進一步的情況要經過法醫的鑒定和綜合的分析才可能得出一個正確無誤的結論。

第二天下午,案件有了一個比較清晰的輪廓——不過,這是在省廳和市局有關專家的幫助下得出來的結論——因為,這個案子已經引起上級的關注。無案則已,有案必破。吃的就是這碗飯,吃就得吃好了,絕不能吃幹飯。案子是由歐陽平報上去的。一方麵是出於他的職業上的考慮:鬼在人間,豈能任其逍遙;另一方麵和歐陽平的性格有關,越是有難度的案子就越有挑戰性。被害者死亡的時間頗費周折,因為,屍體是在水井中,而不是在土裏和自然狀態下的水裏,井水溫度變化不大,氧化的速度和自然狀態下的速度是不一樣的。

經過多方麵的綜合因素的考慮,被害者的死亡時間初步定在十年左右,時間段是四年之間,按這個時間推斷,應該是在一九六九年到一九七三年之間,這個時間段應該是在**********中後期;這可從筆記本的塑料殼上的凹陷出的“為人民服務”五個字得到證實。

九顆紐扣五大四小,估計是中山裝上的紐扣,因為當時就興中山裝。歐陽平已經請教了前巷口李記裁縫店的李師傅,中山裝有四個口袋,口袋有蓋,袋口有扣。所以,五個大紐扣是衣服扣,四個小紐扣是口袋扣。

如果這一點能夠成立的話,那麼死者的年齡應該是成人的年齡;根據骨骼整合以及各部分的長度來看,死者的高度在一米六九到一米七一之間;鞋子是解放鞋,幫和底是橡膠的,其它部分已經腐爛成泥。性別是男性。目前,就隻能知道這麼多。

根據這些信息找到凶手是遠遠不夠的,這裏麵有很多問題要解決:首先,是現場作案還是移屍作案?

第二,能不能清楚的、毫無遺漏的得到177號院子裏從一九六九年到一九七三年之間所有住戶的詳細而真實的資料,從現有情況看,這一點就很難做到。因為,小鬼巷裏的住戶就像走馬燈一樣的換來換去,他們後來搬到哪裏去了都很難搞清楚,又怎麼能得到和死者有關的詳細的情況呢?如果漏掉了一戶,就有可能漏掉整個案子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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