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侯複假道於虞以伐虢(1)。
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2)。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3),寇不可翫(4)。一之謂甚,其可再乎(5)?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6),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7),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8)。大伯不從,是以不嗣(9)。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10),為文王卿士,勳在王室,藏於盟府(11)。將虢是滅(12),何愛於虞!且虞能親於桓、莊乎,其愛之也(13)?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偪乎(14)?親以寵偪,猶尚害之,況以國乎?”(15)
公曰:“吾享祀豐絜,神必據我(16)。”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17)。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18)。’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19)。’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20)。’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21),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22)
弗聽,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23),曰:“虞不臘矣(24)。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25)
冬,十二月丙子朔(26),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27)。師還,館於虞(28),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29)。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於王,故書曰:“晉人執虞公(30)。”罪虞公,言易也。
【注釋】
(1)晉:國名,在今山西省翼城縣東。晉侯:晉獻公。假:借。僖公二年晉曾向虞借道伐虢,今又借道,故用“複”。虞:國名,姬姓。在今山西省平陸縣東北。虢(guó):國名,姬姓。周文王封其弟仲於今陝西寶雞東,號西虢,後為秦所滅。本文所說的是北虢,北虢是虢仲的別支,在今山西平陸南。(2)宮之奇:虞大夫。表:外表,這裏指屏障、藩籬。(3)啟:啟發,這裏指啟發晉的貪心。(4)寇:凡兵作亂於內為亂,於外為寇。翫(wán):即“玩”,這裏是輕視、玩忽的意思。(5)其:反詰語氣詞,難道。(6)輔:麵頰。車:牙床骨。(7)宗:同姓,同一宗族。晉、虞、虢都是姬姓的諸侯國,同一祖先。(8)大(tài)伯、虞仲:周始祖大(tài)王的長子和次子。昭:古代宗廟製度,始祖的神位居中,其下則左昭右穆。昭位之子在穆位,穆位之子在昭位。昭穆相承,所以又說昭生穆,穆生昭。大伯、虞仲、王季俱為大王之子,都是大王之昭。(9)不從:指不從父命。嗣:繼承(王位)。大伯知道大王要傳位給他的小弟弟王季,便和虞仲一起出走。宮子奇認為大伯沒繼承王位是不從父命的結果。(10)虢仲、虢叔:虢的開國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的弟弟。王季於周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為王季之穆。(11)卿士:執掌國政的大臣。盟府:主持盟誓、典策的官府。(12)將虢是滅:將滅虢。將,意同“要”。是,複指提前的賓語“虢”。(13)桓莊:桓叔與莊伯,這裏指桓莊之族。莊伯是桓叔之子,桓叔是獻公的曾祖,莊伯是獻公的祖父。晉獻公曾盡殺桓叔、莊伯的後代。其:指晉。之:指虞。(14)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莊公25年晉獻公盡誅同族群公子。以為戮:把他們當作殺戮的對象。唯:因為。偪:通“逼”,這裏有威脅的意思。(15)親:指獻公與桓莊之族的血統關係。寵:在尊位,指桓、莊之族的高位。況以國乎:此句承上文,因此省略了“以國”下的“偪”字。(16)享祀:祭祀。絜(jié吉):同“潔”。據我:依從我,即保佑我。(17)實:同“是”複指提前的賓語。(18)皇:大。輔:輔佐,這裏指保佑。所引《周書》已亡佚,這兩句見於偽古文《尚書》,下同。(19)黍:黃黏米;稷(jì寄):不黏的黍子,黍稷這裏泛指五穀。馨(xīn):濃鬱的香氣。(20)易物:改變祭品。繄(yì):句中語氣詞。(21)馮:同“憑”。(22)明德:使德明。馨香:指黍稷。其:語氣詞,加強反問。吐:指不食所祭之物。(23)以:介詞,表率領。以其族行:指率領全族離開虞。(24)臘:歲終祭祀。這裏用作動詞,指舉行臘祭。(25)更:再。舉:發兵。(26)丙子:十二月初一正逢幹支的丙子。朔:每月第一天。(27)醜:虢公名。京師:東周都城,今河南洛陽。(28)館:為賓客們設的住處。這裏用作動詞,借住的意思。(29)媵(yìng):陪嫁的奴隸。秦穆姬:晉獻公女,嫁秦穆公。(30)書:指《春秋》經文。
【譯文】
晉侯再次向虞國借路去攻打虢國。
宮之奇勸阻虞公說:“虢國,是虞國的屏障,虢國滅亡了,虞國也一定跟著滅亡。對晉國不可啟發它的貪心,對這支侵略別人的軍隊不可輕視。一次借路已經過分了,怎麼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話說‘麵頰和牙床骨互相依著,嘴唇沒了,牙齒就會寒冷’,說的就是虞國和虢國這種情況吧。”
虞公說:“晉國是我們的同宗,難道會加害我們嗎?”宮之奇回答說:“太伯、虞仲是大王的長子和次子,太伯不聽從父命,因此不讓他繼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兒子,是文王的執政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勞,因功受封的典策還藏在盟府中。現在虢國都要滅掉,對虞國還有什麼愛呢?再說晉獻公愛虞,能比桓莊之族更親密嗎?桓、莊這兩個家族有什麼罪過?可晉獻公把他們殺害了,還不是因為近親對自己有威脅,才這樣做的嗎?近親的勢力威脅到自己,還要加害於他們,更何況對一個國家呢?”
虞公說:“我的祭品豐盛潔淨,神必然保祐我。”宮子奇回答說:“我聽說,鬼神不是隨便親近某人的,而是依從有德行的人。所以《周書》裏說:‘上天對於人沒有親疏不同,隻是保祐有德行的人。’又說:‘黍稷的味道不算芳香,隻有美德才芳香。’又說:‘人們拿來祭祀的東西都是相同的,但是隻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這樣看來,沒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睦,神靈也就不享用祭品了。神靈所依據的,就在於德行了。如果晉國吞並了虞國,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獻給神靈,神靈難道會吐出來嗎?”
虞公不聽勸阻,答應了晉國使者借路的要求。宮之奇帶著全族的人離開了虞國。他說:“虞國等不到年終祭祀的時候就要滅亡了。就在這一次借道之行,晉國不用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晉滅掉虢囯,虢公醜逃到東周的都城。晉軍回師途中安營駐紮在虞國,就乘其不備發動進攻,滅掉了虞國,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為秦穆姬的陪嫁隨從。然而仍繼續祭祀虞國的祖先,並且把虞國的貢物仍歸於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記載說“晉國人捉住了虞公。”這是歸罪於虞公,認為這是他的疏忽。
【作者簡介】見《鄭伯克段於鄢》
【賞析】
僖公五年(公元前655)晉國向虞國借道攻打虢國,是要趁虞國的不備而一舉兩得,即先吃掉虢國,再消滅虞國。具有遠見卓識的虞國大夫宮之奇,早就看清了晉國的野心。他力諫虞公,可是虞公不聽,最終落得了被活捉的可悲下場。
本篇反映了春秋時代的民本思想。宮之奇在勸諫過程中,有力的駁斥了虞公迷信宗族關係和神權思想,指出存亡在人不在神,應該實行德政。又指出“輔車相依,唇亡齒寒”的道理,保護鄰國不受侵犯同時也是為了保護自己不受侵犯。宮之奇的諫詞分三層:先陳述形勢,再揭露晉的無情,最後論述修德重民的道理。深刻詳盡,層次井然
文章開頭隻用“晉侯複假道於虞以伐虢”一句點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著便通過人物對話來揭示主題。語言簡潔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問句。如用“輔車相依,唇亡齒寒”比喻虞晉的利害關係,十分貼切、生動,很有說服力。
宋公及楚人戰於泓(1)。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2)。司馬曰(3):“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4),宋師敗績。公傷股(5),門官殲焉(6)。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7),不禽二毛(8)。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9),不鼓不成列(10)。”
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11),隘而不列(12),天讚我也(13)。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敵也。雖及胡耇(14),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15)?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16)。三軍以利用也(17),金鼓以聲氣也(18)。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誌,鼓儳可也(19)。”
【注釋】
(1)宋公:宋襄公,名茲甫。泓:泓水,在今河南省柘(Zhè)城縣西。(2)既:盡。濟:渡過。(3)司馬:統帥軍隊的高級長官,此指子魚。(4)陳:同“陣”,這裏作動詞,即擺好陣勢。(5)股:大腿。(6)門官:國君的衛士。(7)重(chóng)再次。(8)禽:通“擒”。二毛:頭發花白的人。(9)寡人:國君自稱。亡國之餘:亡國者的後代。宋襄公是商朝的後代,商亡於周。(10)鼓:擊鼓(進軍)。(11)勍(qíng)敵:強敵。勍:強勁有力。(12)隘:這裏作動詞,處在險隘之地。(13)讚:助。(14)胡耈(gǒu):年老的人。(15)何有於二毛:即“於二毛有何(愛)。”(16)服:向敵人屈服。(17)三軍:春秋時,諸侯大國有三軍,即上軍,中軍,下軍。這裏泛指軍隊。用:施用,這裏指作戰。(18)金鼓:古時作戰,擊鼓進兵,鳴金收兵。聲氣:振作士氣。(19)儳(chán):混亂,不整齊,此指不成陣勢的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