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高等學校績效審計方法體係構建探討
審計
作者:張學平
摘要: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高等學校的經濟事項也日趨複雜,構建一套適合我國高等學校的績效審計方法體係已顯得尤為重要。全麵而深刻地了解績效審計方法的理論基礎,是構建高等學校績效審計方法體係的指導依據,在實踐方麵,本文借鑒了澳大利亞績效審計的方法體係,希望能對我國高等學校績效審計的構建有所啟示。
關鍵詞:高等學校 績效審計 方法體係 構建
我國高校績效審計主要是借鑒和沿用財務審計的技術和方法,目前還沒有形成比較規範的方法體係。現代績效審計,不僅要求繼承和發展傳統審計方法的合理內核,而且還要吸收管理學、計量經濟學、統計學、運籌學、數學等領域的先進技術,建立一套包括審計查證方法、管理技術方法、審計分析方法等形成的方法體係。
一、高等學校績效審計方法的理論基礎
績效審計方法的理論包括兩大部分,即辯證唯物主義和係統論、信息論、控製論。辯證唯物主義方法論,要求審計人員在進行績效審計時,要以事實為基礎,以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為導向,堅持實踐的觀點、全麵全局的觀點、發展的觀點、群眾的觀點以及聯係的觀點。以這些觀點為指導,審計人員才能在工作中堅持正確的原則,把握正確的方向,得以更好的發現問題和分析問題,才能客觀地評價高等學校教育資源使用的效益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根據係統論的觀點,在進行績效審計時,要把被審計項目看成是整個係統的一部分,並找出其子係統和次子係統,同時發現被審計項目與被審計單位其他經濟事項的聯係,以及各子係統和各次子係統之間內在的聯係。進行績效審計的過程,也是對被審計單位信息的獲取、傳遞、處理和儲存的過程。因而在進行績效審計時,也要運用信息論的原理。根據信息論,績效審計方法可分為:信息收集技術和信息分析評價技術。信息收集技術沿用了一部分傳統財務審計的方法,比如審閱法、核對法、函詢法、觀察法、盤點法、抽樣法等,但也有自身獨特的方法。信息分析評價技術包括比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座談會、調查問卷和審閱法。在高等學校績效審計過程中運用控製論,不僅要把被審計項目看作控製過程,研究審計項目各部分的耦合狀態是否良好,發現耦合不良或失控狀態即提出改進意見,也要把審計過程看成控製過程。同時在後續審計階段,運用控製論的觀點,檢查調節、控製命令的執行情況,將審計建議的執行情況反饋給學校相關部門,以促使被審計部門執行審計建議,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益。
二、澳大利亞績效審計方法借鑒
隨著國外績效審計的發展,績效審計的方法也越來越呈現出多樣化。在績效審計中除了運用傳統的財務審計的方法,還可以運用管理會計、信息論、控製論、概率論、規劃論、網絡技術、統計學、對策論、數量經濟學等科學中的一些專門方法,形成了績效審計的技術方法體係。這些技術方法主要有比較分析法、動態分析法、平衡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回歸分析法、網絡計劃法等。這些方法被廣泛地應用於績效審計的實踐當中。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審計局近三年來出具的審計報告與所使用的審計方法之間的關係。
三、高等學校績效審計方法體係構建
(一)構建原則
要構建適合我國高等學校的績效審計方法體係,應遵循適用性和層次性原則。適用性原則要求構建的審計方法體係應能適合我國高等學校開展績效審計工作的實際需要,能有效的指導實務工作。由於我國高等學校績效審計開展的時間短,相關的規範均未建立起來,給實際審計工作的操作帶來了許多的困難和問題。層次性原則是指審計方法應盡量體現層次性、遞進性和鮮明性。績效審計可以使用多種多樣的審計方法,比如在總體審計工作的安排上,是按照“從上到下”還是“從下而上”;是采用“順查法”還是“逆查法”;是“詳查法”還是“抽查法”;是“定量分析”還是“定性分析”,抑或兩者的結合。績效審計方法體係的構建應體現層次性、鮮明性和適用性的特點。
(二)方法體係構建
1.績效審計方法按照其用途可分為信息收集方法和信息評價方法。客觀地收集和評價證據是審計的核心。整個績效審計過程就是一個證據收集、分析、評價並得出審計結論的過程。而審計方法就是審計師用於收集和分析證據的工具和手段。
信息收集就是調查取證,通常可以從三個來源獲取審計證據:人員、文件、實地觀察。績效審計中收集信息的方法有很多,而且在審計過程中運用非常靈活,它主要是沿用了一部分傳統財務審計的方法,比如審閱法、核對法、函詢法、實地觀察法、盤點法、抽樣法等,也有自身獨特的方法,比如麵談、調查問卷、案列研究、座談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