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紮堆更名不可小視
觀察
作者:黃湘源
上市公司對股票簡稱更名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不準確,不僅會嚴重影響投資者的投資判斷,個別公司為內幕交易、操縱股價等市場違法行為留下太多空間。
上市公司更名看起來似乎是不值一提的小事,然而,卻凸顯了“小洞不補,大洞吃苦”的大道理。
不是嗎?一年多前的湘鄂情更名“中科雲網”時,細心的人們並不是沒有注意到,其中文注冊名稱雖然更改了,而其新公司章程中的公司英文名稱卻未變,也就是說,變更公司名稱和業務範疇,表麵上是湘鄂情與中科院計算技術研究所全麵深度合作,實質上,深陷債務危機的湘鄂情自顧不暇,把握所布局的這些板塊業務前景還是一個大大的問號。事態後來的發展充分證實了這一點。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4月2日,今年共有64家A股上市公司變更了股票簡稱,前3個月更名數量已達去年全年的近40%。而其中非因ST更名的有38家之多。而在公司更名後,持股30天的平均漲幅可達10.07%,持股20天的上漲概率達68.57%。
上市公司更名隻是表象,其背後無論是上市公司熱衷於並購重組,還是為了追逐與互聯網、手遊等時下熱點沾邊的相關概念,股票簡稱變更所帶來的投資效應均不可小視。上市公司對股票簡稱更名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不準確,不僅會嚴重影響投資者的投資判斷,個別公司出於炒作題材的動機,刻意炮製相關的題材信息,忽視了對相關風險和事實依據的如實披露,故意給市場炒作留下空間,為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操縱股價的市場違法行為留下太多的空間。這樣的事例,以往並非少見。
最近頻繁發生的上市公司任性更名,與注冊製改革的臨近不無關係。注冊製不僅是相關操作機製的順勢變遷,更是我國資本市場基本製度、文化和遊戲規則的主動糾偏。令人遺憾的是,隨著IPO審核逐漸由實質性審核更多向形式審核的轉變,人們對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不僅沒有與時俱進,反而還有太多本不應有的誤解。在注冊製改革前夕的任性更名,正是如此。由於監管層此前並無對公司更名的明確限製,無論是否正在實施資產重組,還是上市公司未來是否有可能麵臨著主營轉型,隻要經上市公司董事會等法定程序,到工商局變更登記即可,手續非常簡單。更名的無節製和監管的馬後炮,不僅反映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機製方麵的某些製度性缺陷,而且,在某種程度上,也很有可能正是近期某些上市公司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操縱股價行為借機大泛濫的重要原因之一。等到發現有一些上市公司的更名可能涉及重大重組,或更有可能利用更名迎合市場熱點題材炒作時,再來監管問詢,豈不為時晚矣?
因此,交易所采取問詢函等強化信息披露的手段介入監管,要求更名的上市公司充分披露說明更名原因的有效信息,如更名依據、簡稱與公司經營的相關性和合理性、未來規劃等,顯然非常必要。
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現狀,不妨先從整頓上市公司更名現象開始。為了不讓上市公司的任性更名影響信息披露的完整性、透明性、及時性,甚至掩飾和掩蓋躲在其背後的內幕交易、市場操縱、股價操縱等違法違規現象,對更名過程中疑點太多的問題有必要順藤摸瓜、一查到底。
在注冊製條件下,IPO審核的重點,是信息披露形式上的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監管的轉型,決不意味著可借市場化名義對那些並沒有真正達到完整、準確、及時要求的信息披露放任自流,更不意味著在注冊製改革前夕,可對上市公司任性更名背後那些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股價操縱等違法行為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