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封野利蘭急得大喊,但戰馬奔行如飛,細封也脫早就追著那隊斥候騎兵去了。那可是他的親生兒子,細封野利蘭又怎麼能棄之不管?但是,細封野利蘭不會像兒子那樣魯莽,隻帶幾百人便追殺過去。於是,細封部的黨項勇士們再次上演了一次後隊變前隊,前隊變後隊的鬧劇。

騎兵的速度在荒原上發揮到了極致,但是細封也脫和那隊敵人斥候還是失去了蹤影。幸好在火把的照耀下,白雪上蹄印清晰,循著蹄印追下去,沿途不時可以看到倒斃在路上的騎士和戰馬。

細封野利蘭認出來,這些人都是他部落中的勇士,細封也歡的手下。

“快!追上去!”見此情景,細封野利蘭心頭一緊,隱隱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太對頭。

斥候的任務就是發現敵人的蹤跡,判斷敵人的意圖和規模,一旦被敵人發現,最正常的反應就是趕緊撤退,絕對不會和敵人纏鬥。雖然大多數情況下,一追一逃之間,雙方箭來箭往,互有死傷,但追的一方總要占些便宜,傷亡也會少於對方。而現在的情形不同,地上躺的都是細封部的戰士,對方的斥候卻不見一人。

追出去十多裏地,終於在路邊發現一具敵人斥候的屍體,細封野利蘭趕緊跳下馬查看。

這名斥候外麵穿著短袖窄衫,裏麵是一件鐵甲,鐵甲裏麵還有一件皮甲。如果再翻看下去,還有幾件絲綢衣服。斥候背上中了兩箭,都被鐵甲擋住,入肉不深,隻是些皮外傷,並不足以致命。真正的要了他性命的是後頸上的一刀,刀口齊整,足見所用之刀極其鋒利。

荒原上缺少鐵器,就連慕容伏允和許多鮮卑貴族都不會裝備鐵甲,不是裝備不起,而不是不舍得。這名斥候既有鐵甲又有皮甲,可以砍是劉子秋的部下。同樣的道理,一般的部落武士所用的彎刀都極其普通,因為不可能煉製那麼多的镔鐵,在追擊過去的數百人當中,也隻有細封也脫才裝備有一把好刀。

這時,有經驗的部落勇士也察看完了地上的蹄印,說道:“敵人的斥候在百人上下,另外兩三百匹都是空馬。”

遊牧部落在作戰和長途行軍時最常用的辦法就是每人三四匹馬輪換著騎,既可以節省戰馬的體力,又能夠保持足夠的奔行速度。

“追!”細封野利蘭長出了一口氣,馬鞭一指,再次下達了出擊的命令。

通過剛才的勘察,細封野利蘭想通了許多問題。突然遭遇的這些人是劉子秋的手下無疑,但很可能並不是普通的斥候,普通的斥候絕對不會有這樣精良的裝備。正是有了這樣精良的裝備,一百號人麵對三百多人的追擊,竟然還有餘力反擊,並且不落下風。同時,細封野利蘭的心情也逐漸放鬆下來。那個倒斃的斥候顯然是細封也脫的戰果,這就說明他兒子沒事。那名斥候之所以栽在他兒子手上,顯然是戰馬中箭被掀下來的。細封部的勇士並不傻,接下來肯定會射人先射馬,要想消滅那支一百多人的隊伍不成問題。

果然,再往前追下去,路邊倒斃的敵軍斥候多了起來,但陣亡的細封部勇士更多,還有好幾個人顯然死於長槍之類的兵器,胸前都是老大一個血洞。細封野利蘭一直在心中默默計著數,細封也脫的手下和敵人的兵力對比已經由三比一漸漸變成了二比一。

細封野利蘭的內心重新焦急起來,催促著隊伍趕快前進。不知不覺間,天已大亮,他們竟然追出了一百多裏,已經隱約能夠看見幹涸的托素湖,湖床上覆蓋著厚厚的積雪,白茫茫一片。而此刻,擔任左路先鋒的渾羅才剛剛離開營地。

忽然,有一名眼尖的細封勇士朝著雪地上一指,大聲說道:“快看那邊!”

順著這名細封部勇士手指的方向看去,雪地上有許多黑點一動不動。細封野利蘭心頭一緊,策馬衝了過去,眼前的情景令他大吃一驚。雪地橫七豎八躺著數百具屍體,皚皚白雪已經染成了一片鮮紅。

忽聽有勇士喊道:“快過來,二公子還有氣息!”

細封野利蘭聞聲跑了過去,隻見細封也脫雙目緊閉,氣若遊絲,不由大驚道:“也脫,也脫,你怎麼了?”

細封也脫費力地睜開眼睛,說道:“父親,快追過去,他們隻剩下不足三十騎。”

說這番話的時候,細封也脫已經十分吃力,嘴角不住地滲出血絲。他身上有兩處被馬槊刺傷,雖然沒有傷及內髒,但還是流了許多血。如果不是天氣嚴寒,鮮血迅速凝結,隻怕他早就失血過多而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