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是什麼?
今日世界
作者:柳楊
這是巴黎動物園裏猩猩籠子中的一幅場景:一隻雌猩猩拽著身後一塊長長的織布,在人群的注視中一邊微笑一邊踱步。忽然,它越過隔板,爬進籠子,把織布的一頭拽到了籠子的鐵絲網前,然後打了一個結,打好之後還拽了拽看是否打結實了。一個結!看到這一幕,人們都愣住了。接著,雌猩猩用同樣的方法把織布的另一頭係在了籠子另一端的鐵絲網上,但係的位置要比第一次稍微低一點。完工之後它走到織布中間,用爪子抻了抻,然後優哉遊哉地躺了上去,得意地看著籠子外麵的人群。沒錯,這就是它自己做的吊床!它像人類一樣開心地大笑著,可籠子外麵的人卻沒一個笑得出來。猩猩的笑聲讓人們感到恍惚,我們該怎麼定位這隻猩猩?又該如何定位我們自己呢?
曾經,麵對動物的種種行為人們不會思考太多。可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在看動物表演,或者在與動物四目相對時,開始思考這樣一個問題:我們到底有沒有權力奴役它們?我們一度認為,人類處在食物鏈最頂端,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與動物有根本性的不同,是客觀上的高等生物。可是隨著科技飛速發展,尤其是在猩猩的一些特質被挖掘出來以後,人們開始質疑自己是否仍具有獨一性。不僅是猩猩,其它動物的特質也正在慢慢地被開發出來。笑、語言、羞恥心、和睦相處、自我意識、界限意識、亂倫禁忌、公平意識、互利意識、權力鬥爭以及恐懼心理都被一一證實是動物生活的組成部分,至少對於一部分哺乳動物來說是這樣的。
人類中心論崩塌了,笛卡爾“動物是機器”的論斷不再具有說服力,人類賦予自己的特權正在瓦解。站在城市動物園的籠子前,一個問題不斷地在人們的腦海裏縈繞:到底什麼是動物?
如果參照法國《民法典》的相關內容,我們可以這樣回答這個問題:這隻黑猩猩與它搭造的這個吊床並沒有什麼區別。猩猩和椅子、門、洗衣機擁有一樣的地位,都被歸入“生產資料”一類。但最近的10年裏,社會科學正處在“人類是動物”學說的轉折點。許多社會學家和曆史學家開始研究他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課題:從動物的視角看問題。這個課題不再被認為是荒謬的,或者怪僻的。法國法學家讓·皮埃爾·馬格諾表示:“任何重大的改革都會經曆三個階段:荒謬,爭論,被接受。我堅信保護動物權利的改革正在走出‘荒謬’階段。對於蔑視動物權利的人,僅僅取笑他們是毫無意義的,我們應該做的是去給他們講道理,讓他們打心底裏重視動物權利。將動物從‘生產資料’的分類中剝離出來隻是第一步,未來的路還很長。”
麵對動物,我們有時甚至會陷入精神分裂的困擾之中。有的人家裏會養兔子,並且把它當做家庭成員一樣親昵對待;有的人卻宰了兔子燉肉吃;還有的人把兔子當做練習解剖的材料。在法國,獸奸家禽是犯罪行為,2005年一名法國公務員因與自己養的小種馬發生性關係而被判了刑。可是如果你吃了它,卻又是不犯法的。將瀕臨滅絕的動物搬上餐桌是違法行為,可卻沒有一部法律來保護這些動物在受到人類性侵時的權利。有的狗、貓或者家禽成為了一些家庭中的一員,人們甚至將它們視為自己的親人,但在所擁有的法律權利上,這些狗,貓,家禽與餐盤或者炒鍋沒什麼區別,隻是物品罷了。對於這樣自相矛盾的法律,我們該如何評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