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神童私?暺裘桑?穩鷸苤薔惹釗?(3 / 3)

這人沒好氣地問:“不是人糞是什麼?”

任應岐說:“狗糞。”

這人問:“你怎麼知道?”

任應岐說:“你等一下就知道了。”說完,快步回家,把自己家的狗叫來,讓狗去吃那堆屎,狗聞了聞,夾著尾巴走了。這人將信將疑。任應岐說:“狗與狗是同類,因此,狗不吃狗屎,如果是人屎,狗會吃的。”這人眼見為實,忙向那人道了歉,放他去了。

這件事情,突然使任範對任應岐更加刮目相看了,這孩子小小年紀,觀察事情細致入微,是個有心人哪!

劉河村的人知道這件事情以後,都紛紛相傳,這孩子高人一等,將來必定是一個有大用的人材。都稱讚“瑞周大學長”達情知理,和公了私。這一出名,也給任應岐增加了一些麻煩。有些解不開的疙瘩、難題,都喜歡找任應岐領教。

有一次,鄰村一劉姓與馬姓的人有了糾紛。原來劉家人拉著牛從馬家的蔥地旁走過,正好被馬家的人看見,馬家的人走到蔥地一看,路旁的蔥葉兒齊斬斬地沒有了。馬家的人就喊起來:“你的牛吃了俺家的蔥了。”

劉家的人趕緊把牛繩兒拽住:“沒有沒有,你看我把牛繩拉得這麼緊,它怎麼會吃蔥呢?”

馬家人指著沒有蔥葉的蔥說:“你看,齊斬斬的新茬,還說沒吃蔥。”

本來是一件小事兒,可是兩家互不認輸,驚動了兩姓的族眷,最後發展到請了中人,議定了處置辦法:養家不爭氣,爭氣不養家。既然兩家要爭一個輸贏,由劉家把牛殺了,如果牛肚裏有蔥,馬家分文不賠,劉家還要向馬家賠禮道歉;如果沒有蔥,馬家賠償劉家同等價值的牛一頭。議定以後,就請任應岐書寫具結文書。

任應岐是方圓少有的文化人,被人請到,聽了雙方的情況介紹後,便笑著說話了:“你們一方說牛吃蔥了,一方堅決否認,為這件小事鬧到殺牛驗證的地步,大可不必。牛是咱莊稼人的命根子,耕種耙耬都少不了它,怎能忍心殺它呢?我有一個辦法,能驗證牛是否吃蔥。”

劉馬兩家人聽到這裏,都急著問:“什麼辦法?”

任應岐說:“從現在開始,咱們一天不讓牛吃草,然後再用蔥喂它。吃蔥,劉家就認輸賠償,不吃蔥,馬家就給劉家賠禮道歉。”

劉家人、馬家人都不放心。劉家擔心牛餓了一天,就是不吃蔥,如果餓極了,恐怕也會吃。馬家人更不放心,牛餓了一天,蔥在肚子裏早消化了,咋能驗證?任應岐道:“請你們放心。如果到時無法驗證,我情願賠償。”

一個十二三歲的孩子,說出有理有節的意見,還甘願保證。劉、馬兩家人勉強答應下來。到了第二天,聽說此事的人都來觀看牛吃不吃蔥的驗證,大家都圍著這頭黃牛嘰喳議論,爭執不休。任應岐不慌不忙,讓馬家人割了幾把蔥葉拿來。任應岐拿一把蔥葉喂牛,那牛雖說餓了一天一夜,用鼻子嗅了嗅,就把頭扭過一邊,牛真的不吃蔥。馬家人大疑。圍觀的人在驚詫中,就有人說話了:“是啊,我喂了幾十年牛,細想起來,牛什麼都吃,可沒有見過它吃蔥啊!”話音一落,不少人附議,任應岐這才不慌不忙,發話道:“據我觀察所知,也曾詢問過很多飼養員,牛雖然吃百草,但從來不吃蔥。蔥葉雖嫩,但它辛辣刺鼻,牛嗅覺靈敏,聞到辣味,當然不會吃它了。”

一番話有理有據,再加上剛才的驗證,馬家無話可說,向劉家賠了不是。劉家得理就讓人,也不再追究什麼。兩家有可能引起械鬥的對峙局麵緩和下來,化幹戈為玉帛,又是和好如初了。

任應岐在倉頭還有一件巧改一字救窮人的故事。

有一年冬天,任應岐在北山拾柴,那天快晌午時,聽見林子裏傳來一個女子“嚶嚶”的哭泣聲,還聽見那女子絮絮叨叨地說:“活不成了!活不成了!”不由心裏詫異,難道是這女子遇到了難以解決的煩心事?就悄悄地走過來,看見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子已經用一根白布條子把自己吊在一棵鬆樹上,情急之中,他忙用砍柴刀割斷繩子。那女子“撲嗵”落地,任應岐抱著她的頭,喊醒了她。

那女子悠悠緩過氣來,睜眼看見是一個十幾歲的孩子,便說:“小兄弟,你不該救我呀!”

被人救了不致謝反而抱怨恩人,任應岐猜想這位大嫂一定有重大冤情,便說:“大嫂,世上再苦再難,也有邁過去的坎,怎能自尋短見呢?”

大嫂忍不住淚流滿麵,向任應岐訴說了自己蒙受的冤屈。

原來這位大嫂姓吳,丈夫姓莫,是北山一個老實巴交的佃戶,給財主老田家種地。前幾天丈夫去田家交租,尚欠玉米一鬥。前天田財主借機又來逼租。原來這個為富不仁的田財主,早就看上了年輕貌美的莫吳氏,趁其丈夫外出砍柴未歸之機,借故前來欲行不軌。田財主見莫吳氏一人在家,就趨步上前,用極其下流難聽的語言百般挑逗,動手動腳。莫吳氏雖然極力反抗,大聲喝斥,怎奈住家偏僻,並無人出來加以阻止。田財主更加有持無恐,強行將莫吳氏拽到內室,欲行不軌。就在這時,她的丈夫砍柴歸來,聽見屋內妻子驚恐的喊叫聲,放下柴捆,手持柴刀衝進屋裏,一刀砍在田財主的後腦勺上。田財主被砍得腦殼迸裂,血漿四溢,一命嗚呼了。這一刀砍出了人命大案,田家據狀上告到魯山縣衙,說是她丈夫殺人害命,以命相抵。魯山縣縣太爺立即發出拘捕台票,把她丈夫逮捕歸案。莫吳氏一個貧家弱女,萬般無計可施,找了一個鄉間的私塾先生,寫就一狀,要到縣衙替夫伸冤。誰知一個小腳女人,從沒有出過遠門,更不知道官司斷到何步。想起身受玷汙,丈夫還要抵命,兒女尚小,難以維持生計,越想越冤,越想越覺得沒有活路,就投環自盡,了此性命。

任應岐聽罷,不由一腔怒火上升。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強奸民女,罪不可赦,難道正當防衛的人真的要判死刑?天理何在?法理何在?公道何在?想到這裏,便有心救助莫吳氏。問道:“你的狀子呢?”

莫吳氏道:“隨身攜帶。”

“拿來我看看。”

莫吳氏取出狀紙,任應岐從頭到尾看了一遍,不由劍眉一挑,說道:“大嫂,我有救助你丈夫的辦法了。”

莫吳氏揩去眼淚,望一眼這位十二三歲的砍柴娃,有些疑惑地問:“你小小年紀,有什麼辦法救我丈夫?”

任應岐笑道:“麥秸垛雖大壓不死老鼠,秤砣雖小壓千斤。我既然答應救助你丈夫,就有救助他的辦法。大嫂,你這張訴狀我已經認真看過,雖然有證有據,有理有節,很符合你所說的真實情況,但是這張狀子卻不能拿到縣衙。一旦拿到縣衙,你丈夫就必死無疑了。”

莫吳氏驚問:“難道有什麼不妥當的地方?這可是我們當地一位老私塾先生用了一天時間,反複斟酌修改寫出來的呀!”

任應岐解釋道:“狀子裏麵有一句:民婦丈夫砍柴歸來,發現田財主對民婦強行不軌,激忿填膺,用柴刀殺死。這個‘用’字,便是故意殺人,要判極刑,對你丈夫不利。”

莫吳氏道:“那該用什麼字呢?”

任應岐道:“‘用’改為‘甩’。甩柴刀殺死,便可以說明在情急之下,你丈夫在遠遠的地方把柴刀甩過去,導致強暴者喪命,這就是防衛過當過失殺人的意思了。”

莫吳氏聽罷,連連點頭同意。任應岐便領莫吳氏來到自己家裏,把這個“用”字加了一條尾巴,改成一個“甩”。莫吳氏千恩萬謝的去了。

果然,不久就傳來了消息,莫吳氏的丈夫被縣衙以“誤傷致強暴者死亡”的過失罪判了監禁一年的刑期。

人過有名,雁過留聲。任應岐未冠少年,義氣千秋,急公好義,義救弱女的事兒傳遍了倉頭,如今可是隔著門縫吹喇叭—大名在外了。這一出名,又引來了任應岐的一世姻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