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完全沒有發現我打了耳洞,戴了一對鍍金的耳墜,翩翩起舞的芭蕾姑娘,是我花了半個月的工資,在人民商場裏買的。
我向樂樂傾吐過我和皓軒如今的關係,樂樂說,女人是容易讓男人厭倦的動物,所以我們要長久的抓住他們的心,必須學會風情百變。樂樂是我們當中最早熟,也最討男人喜歡的姑娘,大學四年,她換了好幾個男朋友,每一個男孩子都愛她愛的死心塌地。可她的心卻如石頭般的硬,一旦發現對方身上有她難以忍受的毛病,立馬就提出分手,絲毫不顧及彼此間存在的感情。
樂樂現在的男朋友是一家公司的市場總監,比我們大十歲,是她在酒吧裏認識的。樂樂說他跟我們都不一樣,他是一個有抱負的男人,於是她使出渾身的解數來妖惑他,把那個市場總監迷的暈頭轉向。除了不著急與她結婚,他什麼都滿足樂樂,經常送她名牌的包包和衣服。
這些物質的東西是皓軒給不了我的,可我從沒有責怪過他,但他是一個極其要強的人,旁人的富裕襯托著我們活的有多麼的狼狽。他籃球打的好,曾是學生會的主席,這些優點都無關緊要了,轉而被一個新身份代替,他現在在一家律師事務所做實習律師,收入是寒磣的,地位是卑微的。
良久,我們一句話也沒有講,見我百無聊賴的玩弄手中的可樂杯,皓軒把杯子拿過去,咕咚咕咚喝裏麵的可樂。他對我的冷漠,常使我以為他已經不愛我了。然而在我絕望的時候,他又會給我打來電話,“小書,我們見個麵吧。”
他的聲音平靜又溫和,讓我產生一種自己過於矯情的內疚感,他仍然是愛我的,我想著,目不轉睛的注視著皓軒。他穿著一套打折的西服,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睛,同我在大一迎新晚會上見到他時沒有區別。
雖然我是一名編輯,在我的筆下誕生過不少的故事,但我對於感情,口齒是木納的,我從沒有問過皓軒是否愛我,我也從未直白的表達過我對他的情感,隻是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內心是永恒的四月天。
突然他站起了身,看了看手表,說:“我送你去坐地鐵吧,我要回所裏寫份訴狀。”
我也看了看手表,說:“已經五點鍾了,你還要回所裏加班?”
“沒辦法,實習律師的生活就是這樣子的,寫訴狀,跑證據,反反複複,熬過這一年就好了。”
他充滿希望的說出這句話,像是他自信滿滿,把未來看的一清二楚似的。我跟在他身後走出肯德基的大門,玻璃門上映出兩道瘦削的身影,想起一年前也是在這家店,我們擊掌歡呼憧憬前景,那般的激情昂揚,隻不過一年的光景,物是人非。
馬路上的車輛很多,皓軒走的特別快,高挑矯健的身姿轉眼到了馬路對麵,然後他站在那裏看我過馬路。我獨自在車水馬龍間穿梭,晚霞渲染了天邊,起了風,揚起我穿著的風琴褶長裙,腰帶尾端的兩顆鈴鐺叮鈴鈴的響,猛然間有種孤獨的想落淚的衝動。
終於到了馬路對麵,他伸手牽住我,愛憐的責備,“你怎麼不緊跟我,被汽車撞到了如何是好。”
一股暖流從我的身體裏穿過,愛情真的是一種很感性的情緒,內心的陰霾和不暢在瞬間消失殆盡。我挽住他的胳膊撒嬌道:“樂樂說過,我們現在隻是男女朋友關係,並不是夫妻,你對我沒有扶助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