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在產業組織理論課程中的應用
教學改革
作者:刁璟璐
【摘 要】 本文首先闡釋了產業組織理論研究內容及主要學派,其次分析了博弈論在產業理論研究中的作用,最後論述了博弈論在產業組織理論課程的運用與研究進展問題。
【關鍵詞】 產業組織理論;博弈論;課程教學;應用
一、產業組織理論研究內容及主要學派
產業組織理論(Industrial Organization Theory),由美國經濟學家梅森(Edward.S.Mason)和貝恩(J.Bain)創立。其理論淵源可追溯到馬歇爾的經濟理論,是微觀經濟學中的一個重要分支。大致來說其主要研究內容大體可分三類:一是企業理論,如為何存在企業;企業的最優規模和範圍由什麼決定;企業內部結構;企業之間為何會兼並,以及這些兼並是否會提高經濟效率。二是市場結構與企業行為的關係,例如市場結構是否依賴於進入和退出壁壘;企業數目過多時,是否會發生類似壟斷行為;有關市場績效以及市場結構間的經驗性證據。三是政府與企業的關係,包括政府行為對於技術變革的影響;政府增進和減少社會福利的行為所產生的影響;市場結構和政府行為對國際貿易市場的影響等。
目前主流經濟學將產業組織理論發展曆史劃分為三大學派。首先即由梅森及其弟子貝恩創立的哈佛學派(Harvard School),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產業組織理論的主流學派。貝恩創立了市場結構-市場行為-市場績效即SCP研究模式,使之成為產業組織理論分析的主體框架。第二大學派即芝加哥學派,以施蒂格勒等為代表創始人。其在理論上繼承了奈特(F.Knight)的經濟自由主義思想和社會達爾文主義,他們主張國家應該盡量減少對市場競爭過程的幹預。但芝加哥學派主要缺點即缺少必要的分析工具。由此應運而生了產業組織理論發展的熱點即新產業組織學派,從70年代至今該學派已得到了長足發展,除了在理論框架和方法論上對傳統的產業組織理論有所突破以外,還對一些具體的產業組織問題進行了新的探索。
二、博弈論在產業組織理論課程的運用
目前新產業組織學派的研究仍在持續,博弈論在其中的重要工具作用日益突出。現在博弈論已成為產業組織研究中占主導地位的研究工具,常用於研究寡頭壟斷、不完全市場定價、企業兼並、反壟斷規製等問題。可以說,目前產業組織理論所取得的理論上的重要貢獻大多數都是由博弈論誕生的。也正是由於博弈論的應用,才使得產業組織分支成為目前產業經濟最熱門的研究領域。
1、博弈論在寡頭均衡部分的應用
無論在微觀經濟學分析以及產業組織理論分析當中,古諾模型都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不同點是產業組織理論誕生了剩餘需求這一概念,利用剩餘需求與博弈相結合推導兩個甚至n個廠商的古諾均衡產量,無疑是借助博弈論在產業組織當中作為工具的非常重要的體現。具體到分析當中,當限製兩古諾寡頭處在同質市場無進入,二者生產商品完全相同,市場需求函數為Q=1000-1000P,由剩餘需求概念即可得到任意一個廠商剩餘需求為Q1=1000-1000P-Q2(其中Q1+Q2=Q),則其與邊際成本(假設MC=0.28時)相交點可得,該點即2倍於其邊際收益MR與邊際成本交點,由此即可得二者最優反應函數,根據反應函數可得二者博弈產量之後的最優古諾產量。運用相同方法可得n個廠商最優反應函數。
除卻在古諾均衡之外,博弈論在分析寡頭另外兩大模型即伯川德以及斯坦科爾伯格模型中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在伯川德求解兩個價格博弈的廠商的最優反應函數時,即可根據二者博弈過程得時到其價格在每一處均應稍低於另外一者同時應高於其MC曲線,最終二者均衡點即均使價格P=MC時不再變化。可得出其最優反應函數如下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