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批評無依據,則監督無意義
專欄
作者:朱德泉
很多人愛引用這麼一句話:“若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但是人們往往忽略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前提,批評不能亂批評,“若批評無依據,則監督無意義”。
新華社1月3日發布公安部權威消息說:日前,網絡曝光的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烏達消防二中隊打新兵事件,8名打人者被依法刑拘,16名責任人被依紀追責。
其實,這個“日前”,已經是20多天前的事情了。2013年12月9日,一段長達15分鍾的視頻成為當日網絡熱點事件。視頻中,5名“消防新兵”被8名“消防老兵”狂毆,令人發指!旋即,網民紛紛聲討打人者,並將輿情迅速指向軍隊。不過,很多人都搞混了一個概念,認為消防也屬於軍隊。其實消防屬於各級政府的公安機關,實行分級指揮。這次出現問題的,是烏海市烏拉區消防二支隊。
搞清楚是誰出的問題,是一切立論、批評的前提。誰出錯,批評誰。當然還要舉一反三。關於這件事,我在當日連續發了4條微博。
當內蒙古確認“消防老兵輪番打罵新兵”視頻事發烏海市烏達區消防二中隊,該中隊責任人已停職,調查展開並向社會各界及被打士兵道歉,我迅速發布了第一條評論:“【快速處理,從嚴治警】(1)消防隸屬公安部消防局,為公安武警。與部隊係兩個係統兩個概念;(2)接輿情第一時間速查並向社會公開初步結果,責任人停職、道歉,調查處理同步進行,這是進步,應肯定;(3)公開個案處理,接受社會監督本身就體現從嚴治警的自信和決心;(4)盼:割毒瘤絕不手軟,嚴警紀舉一反三!”
但是,在我微博下的跟評,仍然有些網友搞不清消防和軍隊是兩個概念。不少人開始把矛頭指向軍隊。因此,我又發了第二篇微評:“個別公安違紀整個軍隊吃藥?注意,我隻說違紀係因在查處中,如違法該怎麼辦?相信公安部消防局會重拳治警,給社會一個滿意的交代!另外,消防指戰員主流是好的,他們浴火犧牲,舍己救人,依然會令人尊敬!不能一個個案否定一大片。”
這時候,一個我非常擔心的問題出現了,就是一些人開始胡亂聯係,對整個公安戰線開始抨擊,對軍隊展開武斷的攻擊謾罵。
因此,我覺得有必要寫第三條微評:“【滑坡謬誤】即不合理地使用連串的因果關係,將‘可能性’轉化為‘必然性’,以達到某種意欲之結論。如這是個案,但你能保證這不是公安‘冰山一角’?結論:整個公安都黑。繼續滑坡:公安都這樣打人,軍隊還不知把兵打成啥樣?結論:軍隊也黑。繼續滑坡:公安軍隊如此,這個國家完了。結論:推翻政權!”
這條微博發出來後,有個網友一針見血地指出,最後一串邏輯謬誤推導出的結論應該是“軍隊國家化”。
但是,我在第一條微博裏點到的要舉一反三實際上也非常重要。一地出事,各地都應該警醒。既要嚴肅處理當事人、責任人,也要從具體個案中深挖事件的根源。隻有這樣,才能標本兼治,實現長治久安。
因此,我又寫了第四條微評:“5名‘新消防’被8名‘老消防’毆打而不敢有任何反抗,曆時一年半才被網絡踢爆說明:(1)至少這個中隊政治思想教育出了嚴重問題;(2)最基層消防員不敢如實反映自身遭遇,為什麼不敢?必須深究;(3)中隊長、班長層層失察說明作風都高高在上;(4)指揮員定期住基層宿舍,和基層消防士兵同吃同住同訓練勢在必行!”
其實,無論軍隊也好、公安也好,都是戰鬥隊。戰鬥隊光靠正規化、現代化解決不了問題,形成不了戰鬥力。前提是必須以革命化為指引。讀讀《憲法》,這一點寫得清清楚楚!在戰鬥隊的大熔爐裏,解決思想的問題、價值觀的問題,比過去都難了。惟其難,方更顯革命化、更顯政治思想教育的緊迫性、重要性。這是保障人民公安、人民軍隊思想上永不變質的根本!
很多人愛引用這麼一句話:“若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但是人們往往忽略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前提,批評不能亂批評,“若批評無依據,則監督無意義”。
這起輿情事件,烏海消防第一時間表明了要查處的態度後就再無應對措施,而被輿論誤傷的軍隊、武警也任誤傷繼續,任由輿情發酵長達近1個月,更值得反思。
(作者為大眾網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