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采訪人住在一棟很老的居民樓裏,這棟樓起碼也得有四十多年的曆史了,破舊的程度其實也還好,就是麵積很小。
一去到他們家裏,我就覺得他們家的空間狹窄到讓人有種喘不過氣來的感覺。倒不是單純因為麵積小,可能也是因為這個家裏的氣氛,還有那些堆滿了各個角落的藥品。
這對姐弟的事跡確實挺感人的,姐姐車禍,高位截癱以後,相依為命的弟弟沒有拋棄姐姐,盡心盡力十年如一日的照顧。像這樣的故事,在這個越來越冷漠的社會上,的確是一件很正能量的事情。
隻不過,對於采訪這件事,他們好像有點抵觸,並不怎麼樂意接受。那個弟弟甚至直接就開口跟我說,如果不是為了多賺點錢維持家用,他連一個采訪都不想接。
問的那些問題,他們大概早就已經不知道對著多少人說過了, 那些讓別人覺得感動淚流滿麵的事情,從他們的嘴裏說出來已經是平靜,不,甚至已經是淡漠了。
我能感受得到這種氣氛的詭異,低頭記錄好以後,我才鬆了一口氣。對於他們的這種淡漠,我很能理解。
這個世界上,從來就沒有真正存在過什麼感同身受,沒有人可以真的體會到發生在另外一個人身上的一切,沒有人可以真的感同身受去體會理解到別人的感觸。
至於像這對姐弟的故事,之所以會被人們津津樂道,其中有相當大一部分,其實隻是因為這樣咀嚼別人的事情,會讓他們更能體會到自己現在的生活有多幸福,能提升他們自己的滿足感罷了。
我合上筆記本,認真地跟他們說了謝謝,然後把錢交給他們,離開了這棟老舊的居民樓。
這次采訪很輕鬆,我隻用了一個上午,就已經整理出來了寫稿子要用的所有東西。這也應該要拜當地媒體所賜,好不容易出來這麼一個正能量的典型,當然要不遺餘力地挖掘采訪。所以這對姐弟早就習慣了要說什麼,該說什麼。
出差的時間,主編給了我三天,就算是要把稿子寫完,一天的時間也就夠了。所以剩下的兩天,我決定要在B市在好好轉一下,讓自己放鬆放鬆。
B市的旅遊業不怎麼樣,但B市的小吃卻不錯,比起酒店,我更喜歡去什麼小吃街吃吃走走,心情都會跟著好起來。
大概晚上九點半的時候,我回了酒店,剛進大廳,就見到了一個人,看起來有點眼熟,一時半會卻沒認出來。直到聽到旁邊人喊他劉先生的時候,我才猛然意識到,眼前這個跟我出現在同一家酒店的人,竟然是劉天一!
他來這不知道是為了什麼,不過我倒是挺好奇的,像劉天一這樣身份的人,怎麼還會來住這種酒店。
我站在電梯這,心髒忍不住噗通跳了幾下,我能肯定他來這肯定不會是因為我那點小事,但是現在看見他,我還是有點緊張。
等的電梯來了,我正準備上去,裏麵那個戴著大墨鏡的女人就走了出來,我沒認出她來,就在擦肩而過的時候,她卻一把抓住了我的手,“程程!?”
她的聲音像是不敢相信,又帶著那麼點咬牙切齒。
我還是沒反應過來,盯著那張帶著墨鏡的臉,看了幾秒鍾,我才恍然意識到,任帆!
她是任帆!
現在她帶著一個足足遮住她半張臉的墨鏡,我剛才根本就沒認出來,隻是覺得有點眼熟,根本就沒想到,我竟然會在這個地方遇到了任帆!
她為什麼會在B市,又為什麼住的跟劉天一是同一家酒店?
冷汗在瞬間從我手心裏滲了出來,沒想到在這個地方,竟然會讓我遇到最不想遇到的人。我的心髒開始噗通噗通亂跳了起來,並不是因為任亞的事情,而是……
劉天一在這,任帆也在這,任帆還刻意打扮到讓人看不出來她是誰。他們倆現在一起出現在酒店,要說他們倆沒什麼,我真的沒辦法相信。
看他倆這架勢,根本就是偷情來了。
我早就該想到的,任帆她也沒什麼本事,沒什麼利用價值,怎麼可能讓劉天一幫她出頭,現在我全都明白了,劉天一跟她,是地下情人的關係,難怪劉天一為了她願意攙和進任亞的事情。
任亞的事情,對於任帆來說,還不至於會想要弄死我,可是現在,我撞破了她和劉天一偷情,別說是她,劉天一都絕對不可能放過我。
我想掙開任帆的手,她的力氣卻特別大,指甲都快掐進我肉裏了。
劉天一走了過來,“怎麼了?”
任帆臉上做出一個特別自然的笑容,“劉總真是貴人多忘事,這是程記者。”
我硬著頭皮,“劉總好。”
“程記者?”
任帆笑了笑,“劉總不記得了,就是H日報那個最好的記者,本來上次就是她要去采訪你的,結果那天程記者臨時有事沒能去成,你不是還覺得挺可惜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