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新校注?齊策》幾點商榷
文學評論
作者:李夏
摘 要:繆文遠先生著《戰國策新校注》作為《戰國策》諸注本中的精善,在學術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本文圍繞《戰國策新校注·齊策》中的題解、注釋等,試舉其二章中有所疑問的幾處加以論述,並從孟嚐君與門客的相處方式、孟嚐君的成長環境角度小議其現實精神。
關鍵詞:戰國策新校注;齊策;孟嚐君
作者簡介:李夏,1994年8月生,女,漢族,廣東廣州人,在讀本科生。
[中圖分類號]:I2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139(2015)-20-0-02
一、“君之好士未也”
語見《魯仲連謂孟嚐君曰章》1,魯仲連指責孟嚐君不能真正重視賢才。繆文遠先生在此章題解中,指出《史記·孟嚐君列傳》中有“食客數千人,無貴賤一與文等”的說法,而此語與之不符,由此推斷該章為擬托之文。這應是有欠深究的。
孟嚐君田文的門客,實際存在等級製。《齊人有馮諼者章》載:馮諼投入孟嚐君門下,剛開始無所建樹,僅有粗陋的食物維持生存,原文記“食以草具”;後來他三次彈鋏,孟嚐君分別回以“門下之客”、“門下之車客”以及逸出門客常製的奉養老母的待遇,逐級上升的線索是明確的。再看《孟嚐君列傳》,雖然沒有奉養老母的記載,但有“置傳舍十日”、“遷之幸舍”、“遷之代舍”語,已為各門客等級具名。另一位門客夏侯章的待遇也很說明問題。《齊策三》載,“孟嚐君奉夏侯章以四馬百人之食,遇之甚歡”。四馬百人之食,夏侯章自己說那是上等賓客的待遇,孟嚐君既有“邑入不足以奉客”的憂患,如此優厚的待遇就隻能擇優而行,甚至隻是鳳毛麟角,這樣就會在賓客間產生上下等級。因此,除非“等”字指的是更為抽象的含義,否則“一與文等”這種說法,是有待商榷的,更不能據此作輕率的推斷。
關於孟嚐君與其門客的事跡,《孟嚐君列傳》中還有一段記載,太史公寫在“一與文等”後作為例證:
“孟嚐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客怒,以飯不等,輟食辭去。孟嚐君起,自持其飯比之。客慚,自剄。士以此多歸孟嚐君。”
這一段文字的疑點,在於“有一人蔽火光”。關於此人的身份,學者多認為是夜食門客之一,並因此認為“一與文等”說法屬實。其實這個人也可能是孟嚐君的左右。如果確實如此,那麼“客怒”就不是一個偶然事件,而是孟嚐君有意達到的目的。借由“客怒”之機,他便可“自持其飯比之”,門客看見飯食果然相同,自然羞愧難當,由此就增益了孟嚐君“無貴賤一與文等”的名聲。
這種鞏固地位的小手段有時也見於《戰國策》。在《齊王夫人死章》中,孟嚐君為了判斷齊王的七位妃嬪哪個最受寵愛,向齊王進獻了七副耳飾,其中一副尤其精美,而它被賜予的對象自然是最受寵的妃子。孟嚐君的父親齊相田嬰也有類似的記載,他隻用了一個小小的提議,就促使齊威王厭倦於事必躬親的理政方法,從而巧妙地獲得了自己掌管這些事務的權力。2另一方麵,從孟嚐君的種種言行看來,其對聲名的執著不可謂不強,有時達到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孟嚐君出行國章》載孟嚐君語:“有能揚文之名,止文之過,私得寶於外者,疾入諫”,為了弘揚美名可以寬忍門客私下受賄的行為;《趙王封孟嚐君以武城章》3載其語門客曰:“毋伐樹木,毋發屋室,訾然使趙王悟而知文也”,考慮的也是使自己的美名得到彰顯;而上文提到的夏侯章,以毀為譽,手段更是匪夷所思。由此觀之,略施計謀,設一出“比飯”的好戲以歸天下之士,並非沒有可能。
二、“譚拾子迎之於境”
語見《孟嚐君逐於齊而複反章》。關於此章之事的真偽,由於年代無法確定,學者多有爭議。題解中繆文遠先生以此事在《史記》作馮諼事,推測“譚拾子”蓋擬議之人。而筆者以為是兩件不同的事,這裏試予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