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
作者:李婧
摘要:現行財政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分析,表現在七個方麵,其中,突出表現財政審計的獨立性較弱。監督者與被監督者同時隸屬於政府部門,具有濃厚的內部審計色彩,獨立性立場難以很好維持;以及財政審計未來的發展趨勢和戰略構想。
關鍵詞:財政審計;發展趨勢;戰略構想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1)01-0121-01
財政審計又稱財政收支審計,是審計機關依照《憲法》和《審計法》對政府公共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實施的審計監督,是政府審計的一種形式。根據我國現行的財政管理體製和審計機關的組織體係,財政收支審計包括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下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財政審計涉及麵廣,難度大,各項基礎管理工作尚須加強,缺乏完善的效益評價標準體係,在具體審計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筆者結合工作實踐,就如何在預算執行審計中開展財政效益審計、提高預算執行審計水平談幾點淺見。
一、財政審計存在的問題分析
1.財政審計的獨立性較弱。突出表現:監督者與被監督者同時隸屬於政府部門,具有濃厚的內部審計色彩,獨立性立場難以很好維持。當審計出來的問題影響到本級政府或其所管轄部門的利益或聲譽時,難免會出現以權壓審、幹預審計機關獨立執法的現象,審計執法障礙和阻力較大,不能完全到位。
2.法製不夠健全。一是規範審計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我國《審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多側重於程序法範疇,對審計的具體工作行為進行了明確規定,但就行政執法內容等方麵的規定不完善。二是審計依據性法規不完善。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往往由於相應的法規不完善、不明確,造成審計定性和處理處罰依據模棱兩可,給審計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在某種程度上,削弱了財政預算審計的控製力和執行力。
3.難以擺脫傳統思維定勢。近年來,財政審計還沒有完全跟上財政改革的步伐,缺乏整體意識、全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審計工作仍然側重於真實性、合法性審計,效率、效益審計的理念尚未貫穿到審計的全過程。有的審計重點還沒有及時轉移到以支出審計為主上來,支出審計的深度和廣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有的隻關注執行結果的真實、合法性,忽視執行過程中預算編製及調整的科學合理性、資金撥付的及時安全性,使用管理的效率效果性;效益審計工作範圍小、層次低、無法體現出效益審計的成果;審計人員缺乏宏觀意識,不善於、也不習慣從微觀的審計中去發現那些具有共性、帶有傾向性的問題,並通過剖析和提煉,從政策、製度、體製上進行反映,而是習慣於就事論事,滿足於對個性問題的揭露和查處。
二、財政審計的發展趨勢
1.“公共財政”呼喚“公共審計”。公共財政目標的建立和公共財政的改革規則的明確並不意味著必然會產出良好的結果,其原因既有客觀上的局限性,也有信息不對稱、利益誘惑和利益衝突等。保證公共財政目標的實現和對改革規則的遵循就成為當務之急。作為永恒主題的財政審計在此階段就會以公共審計的身份走向前台。究其理由,一是財政審計的客體財政資金來源於納稅人,即來源於社會公眾,具有明顯的公眾性。隨著公共財政的建立,財政資金的很大一部分資金是用於公共事業,受惠的是社會大眾,更具有公共性。二是財政審計的主體政府審計既對政府負責,也對公眾負責,財政審計更加關心民生、關心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民本主義的元素越來越融入財政審計理念之中。三是從審計結果的轉化利用看,將來的審計報告不僅是審計機關的內部報告,而且要麵對社會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