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呢,世人其實一個也不傻,類似濟公這樣充滿辯證思想的哲理,世上也從來都不缺,隻不過說法有異,章程不同罷了。譬如說法律,比如說政策,譬如說“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等等,大可不必訪名山,問高僧才覓得來。可世人們知道了道理後,實際上又如何行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坐在會場上作報告時,手是可以不伸的,非但不伸,還要慷慨激昴地痛斥一番伸手者;但夜黑風高時,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時,伸上一回又如何?
所以說,世人患的曆來不是不懂道理,而是不欲道理。更不是缺少道理,而是嫌道理過剩。所以聰明者便懂得挑挑剔剔,使自己自由自在起來;對脾胃的照單全收,讓自己快樂無憂;不對的拿去束縛別人。讓他們記住:“榮華富貴不過是眼前虛幻的空花,傲什麼?誰能保證自己一輩子不做錯點什麼事,責備別人幹什麼”?至於那“一旦死期到來萬事皆休,忙忙碌碌幹什麼?”之類,大可一笑了之。眼下死期不還沒到嘛,豈不是不拿白不拿,不爭白不爭?何況有些個道理原就是紙上談談的,一到現實裏,立馬便蒼白甚而迂腐起來。像什麼“虛假的語言會把人一生的福氣折盡,說謊幹什麼?”實際卻是,因說謊而得福的,因不說謊而折福的比比皆是,你究竟是說謊還是不說謊?而誰若不信這個邪,欲窮究其中道理的話,倒真要“聰明的反被聰明所誤”了。恐怕還是各憑各的感覺,各靠各的“悟”性,“說”起來或做起來再說,要來得“曠達”而“灑脫”多嘍。
酒 話
沒有酒的人生是蒼白乏味的。醉生夢死的人生則過猶不及。
這就是我對酒的理解。其實酒之利弊無庸我說,愛喝的自有其切身體驗。文人雅士也多好杯中物,且少不了寫幾句感受。但不少是附庸風雅或故弄玄虛之言,梁實秋的《喝酒》倒獲我心。他六歲就有過酩酊體驗,兀自立於椅上,用湯勺舀了勺高湯,不慌不忙澆在父親襟上,然後倒頭呼呼大睡。他對酒的評論也中肯:“酒實在是妙,幾杯落肚之後就會覺得飄飄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會綻出笑臉;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會議論風生。再灌下幾杯之後,所有的苦悶煩惱全都忘了,酒酣耳熱,隻覺得意氣飛揚,不可一世;若不及時知止,可就難免玉山頹欹,剔吐縱橫,甚至撒瘋罵座,以及種種的酒失酒過全部都呈現出來。”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喝酒是不是也該評出些狀元來,我把不準。但我把得準的是,善飲在中國曆來是可以令人崇敬、堪與世上任何國家爭一高下的壯舉,也是一件可以派上大用的(如“酒杯一端、政策放寬”)、有時甚至關係到生死存亡的大本事。有些煞風景的是,好事也常會樂極生悲,喝酒也就每每被異化成某種不那麼讓人愉悅的文化來。洋人拿XO當瓊漿,假模假式地在鼻尖上嗅嗬嗅舌尖上滾嗬滾的,十天半月也不舍得喝下一瓶去。咱一口就是一大杯,一幹就是一大瓶。洋人也有酗酒嗜煙的,卻小氣巴拉地舍不得勸酒敬煙,也沒怎麼聽說有敢和人拚酒的。咱可了不起,不斷有“生命誠可貴,人格價更高,若為鬥酒故,兩者皆可拋”之士前赴後繼。自己好醉者,多半可能是想澆酥胸中什麼頑固的塊壘吧?隻不明白為什麼還好讓別人與他同醉。比如晉代那個以鬥富昭著的石崇,逼人喝酒的手段也可謂登峰造極:你喝不喝?不喝,就殺個丫環給你看。再不喝,殺一雙……當代則不用說了,多少萬物種都已滅絕或瀕臨滅絕了,席上還在疊盆架碗地猛上珍禽異獸。豪飲之風亦推陳出新愈演愈烈。民間不必說,官場亦不失模範。許多超豪華酒家你到晚間去看看,停車場黑壓壓亮鋥鋥躺著的,大多是有頭有臉的高檔坐騎。民謠不也說嗎:“能喝半斤喝四兩,這樣的幹部不能要。能喝四兩喝半斤,這樣的幹部要重用”。其實,喝上四兩半斤的在現實中實在太稀鬆平常。有個號稱一斤漱漱口,兩斤剛剛好的朋友,被人無限深情地敬之為“牛一缸”,他也頗為之自豪。而實際上,不見得真能論“缸”喝,但至少在人前,誰也沒見他孬過。隻是回家後怎麼樣,第二天是不是感冒般懨懨地病酒,我不得而知。醉過的都明白,想來他是好不到哪去的。
顯然我個人是不太欣賞這類壯舉的。酒喝得再多,頂多算得個酒鬼,有啥子榮耀的呢?但我得坦承,我也是個喜歡整幾盅的人,尤其是入席應酬,眾人皆醉我獨醒並不是好滋味。讓我光舉個橙汁站起來坐下去陪那幫呼喝喧天、稱兄道弟的酒客們老半天,未免太無聊,滿桌珍饈也總覺無下箸之處。至於我喝酒的水平,則從不敢也不欲誇耀。正所謂“花看半開,酒喝微醺”足矣。喝什麼酒也並不是最重要的,關鍵還在“知止”即適度上。而酒的本質還是一劑醫心療神之藥。不僅能解憂,還能提神解乏,且可娛情悅性、潤滑人際關係,妙處可謂多多。但對症有度即良藥,濫飲無度則毒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