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集(二)(1 / 2)

“既然這樣,我們還是分了吧,我以前就半信半疑地相信你們分手,果不其然,你們還沒分,——唉——也好,險些釀成大錯。現在把我肚子裏的孩子打了,你就可以回去了。能為你懷一次孩子,我也滿足了,起碼我知道你也愛過我。”她抿嘴甜甜地笑著,又伸手過來給他梳理一下頭發,然後拉著他的手:“走吧,去六水醫院,今天給解決了,也了我的心病了。”

“上哪去,去你家吧。”他和她拉大鋸似的掙了好久,“要去,你自己去。”

“你什麼話,我自己去人家醫生怎麼看我,聽說人流要男人簽字的。”她叫嚷著,氣得直掉眼淚。他拉著她往她家走:“我說過了娶你的,這個孩子就得要,你要是敢偷偷摸摸把孩子打了,看我怎麼收拾你,聽說偷情的孩子聰明,你舍得打掉呀!”

“你放屁,誰跟你偷情了,說得真難聽。狗嘴吐不出象牙!”她對他連踢幾腳,又道:“張揚,你跟她分了,我過不去這坎呢,覺得對她太殘忍了,她費那麼大勁盼著你熬出頭了,而你卻成了她情敵的老公了,擱誰能接受這個現實呀?”

“那你就別管了,我會處理好的。”

午飯過後張俠的大哥,跟張揚嘮起了家常,然後又話鋒一轉:“張揚呀,聽哥給你說句掏心窩的話,我這個妹妹呢是姊妹中的老小,一直都是跟著我過的,就等於是我一手帶大的,我呢也是個要麵子的人,她小姑跟你的關係呢雖然沒擺到桌麵上,但我們家人和左鄰右舍也都看得出來。我們沒什麼要求,我也不像別人張口閉口都是彩禮,我隻要求你叫你父母來一趟,選個日子,來輛車,放掛鞭炮,就行了。你看怎麼樣?”張揚聽了,連連點頭應諾,但心裏明白,就這最簡單的要求他也做不到,因為他跟謝娟還沒分手,不敢聲張;還因為他不敢叫父母知道,更不可能叫他們來。

張俠的肚子已經微微隆起,為掩蓋肚子,她買了兩套韓版上衣,但蓋得了一時,蓋不了一世。最簡單的婚禮又做不到,結婚成了無法解決的難題,最後他倆不得不合謀,給她哥嫂留下一紙說明,聲稱她去了外地打工,實則跟張揚私奔。

張俠到了來城之後,鑒於跟謝娟還沒分手,隻得另租了一間房子,平日裏她跟他一起到文化廣場賣書,倒也有幾份甜蜜。她時常愧疚地說都是她拖累了他,他總是笑著說,他這人就是條賤命,邪她這一畝三分地上了,自願的就有幸福感。她對他嗬護備至,他對她也疼愛有加。也許隻有這樣,他才能真正求得一種心理平衡。

一天下午張揚正在值班,接到來城市城中分局治安大隊一個電話,說張俠因為賣盜版書和禁書《金瓶梅》,被連人帶書地扣押了,好在警察和聯防隊員見她已有身孕沒敢動粗。張揚離老家三百來裏,在來城舉目無親,掛了電話,一下子蒙了,頓然不知所措。銷售盜版和禁書確實是違法的,但這社會警察嘴大,滿大街都是盜版,他們可以說沒看見,也可以不去查,現在就偏偏看見她一個擺地攤的弱女子違法了,那逮的就是她。這就如同特殊服務在我國被定性為非法一樣,盡管所有警察都知道各洗浴中心有特殊服務,但隻有他們想查,或者查到現形才存在是否非法。理是沒地方說的,人可能要拘留的,罰款肯定也逃不掉,罰款也是警察小金庫的一個重要來源,畢竟他們要發福利,畢竟他們的聯防隊員還要發工資。但張揚剛參加工作,手頭本來就很拮據,未必能交得起這筆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