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副縣長瀆職牽出受賄案(2 / 2)

事實表明,楊運朝在廣進洋項目實施過程中對王朝山采取虛報工程量套取國家資金一事是心知肚明的。

供證一致,該是結案的時候了,可令辦案人員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楊運朝明知王朝山、楊國崇向老板要錢得好處,虛增工程量套國資,而自己真的會甘願替別人背黑鍋嗎?其中必有緣由。恰在此時,陵水縣檢察院辦案人員通報一條楊運朝曾經受賄的信息。

再次提審楊運朝!

“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你絕不隻是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問題,那麼多工程隊老板,難道隻是給王朝山、楊國崇送錢?你就真的潔身自好,沒有收過老板的錢?不如實徹底交代問題,‘擠牙膏’的做法是徒勞無益的,認罪態度不好將是什麼後果你應該清楚。”辦案人員明確地告訴他。

這一招果然靈驗,楊運朝開始坐立不安。難道檢察院真掌握了自己那幾次收錢的事實?也許是他們故弄玄虛?全交代了肯定會加重罪過,不交代又會弄個態度不好,正在他左右為難之際,辦案人員告訴他,你別忘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那句古語,你的所以所為,真是天衣無縫嗎?

說吧,也許曾經的“朋友”早把自己出賣了。

辦案人員采取不急不躁,對症下藥,逼其就範的原則,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接下來,楊運朝打消了心理顧慮,開始交代他剛當副縣長那年兩次受賄4萬元的問題……

自從收下4萬元錢,楊運朝著實害怕了好一陣子,他怕一旦出事,自己勤奮工作得來的副縣長的官帽就會不保,思來想去,為了4萬元錢一旦出事太不值了。後來,他痛下決心,嚴於律己,決定再不收任何人的一分錢。正因為楊運朝一連幾年克己奉公,因而,政府換屆時,他又一次當選為副縣長。

然而,當楊運朝二次榮登副縣長的寶座之後,他自律的警惕性在隨之而來的誘惑麵前不知不覺變得越來越低,而他自己,對這種悄然發生的變化竟渾然不察,發展到多次收受不法工程隊老板的錢財。長達五年埋藏在心底的貪婪欲望開始像火山一樣爆發,最終在副縣長的位子上收下75.8萬元賄賂。

投之以桃,報之以李。楊運朝直言不諱地告訴辦案人員,他二次當選副縣長,在2012年分管了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後,便給縣農綜辦主任王朝山打招呼,讓他關照一下瓊海工程隊的雲老板,後來,雲老板便拿到了一些項目工程。這也算是對雲老板五年前送錢的回報。

臨近退休狂斂財晚節不保入囹圄

現年58歲的楊運朝,是海南陵水人,打拚了30多年直到50歲那年才升任為副縣長,應該說在前一屆副縣長任上,他除收人4萬元賄款僥幸未被發現外,還算克己的。當他二次當選副縣長之後,他為何放縱自己,瘋狂斂財,最終走上受賄犯罪之路呢?

客觀上,除了工程隊老板們的金錢誘惑外,主觀上,他覺得自己已過了知天命的年齡,知道好景不長,用他自己的話說是:在退休的前幾年,確實有些焦躁,想趕在人生輝煌期結束前弄點錢,那樣的話,退休後就可風風光光過日子。

在這種思想的驅使下,楊運朝抓住機會開始多次受賄。

辦案人員為楊運朝算了一筆賬,2007年,他初任副縣長期間,受賄兩次是4萬元。2012年第二次當選副縣長後,當年受賄五次共3.8萬元;2013年共受賄10次68萬元。可見楊運朝臨近退休,受賄次數越多,受賄數額越大,斂財到了幾乎瘋狂的地步。

辦案人員根據楊運朝的交代,對每一筆受賄事實,除派出幹警進行外圍取證反複核實以外,對每一個問題每一個細節都反複多次訊問,在每次訊問問到其前幾次就某個問題的交代是否屬實,有無記憶上的錯誤,易反複的地方讓其親筆寫供述,以防止嫌疑人日後翻供。

辦案穩紮穩打,步步為營,這為以後的起訴和審判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宣判後,楊運朝痛心疾首地對辦案檢察官道出了心聲:“難怪常言說,知足者常樂,我原本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就是退休後靠自己的退休工資,也足夠安享晚年,可是我沒有好好珍惜。其實,生活的本質是平實的。人們常說,平安就是福,人隻要心圓滿,生活就會圓滿,可惜,我醒悟得太晚了。”

編輯:程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