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統計數據失真原因之淺析
政法論壇
作者:趙楊陽
(一)我國統計管理體製的缺陷
我國的統計管理體製存在先天性的缺陷,究其原因,我國雖然實行改革開放已經相當長的時間,但是這個過程對於一整套統計管理體製的形成與完善還是遠遠不夠的,我國的統計部門是受到行政部門幹擾的,因此這就使得本該極其嚴謹的統計標準模式在我國難以大範圍完整的執行。現行統計人員管理體製是在計劃經濟體製下製定的。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兩權”的分立、政企職責的分開,仍舊沿襲現行體製,繼續讓統計人員在同一事務中履行多種不同的職責,同時擔任經濟活動的主體和客體,這實際上是將統計人員置於左右為難的兩難境地。雖然國家製定了一係列統計政策,對統計每一環節都有明確具體的規定,但理想的統計製度應該能夠充分兼顧諸方利益,成為博弈各方自願遵守的社會契約。無論從空間還是從時間上來說,我國現行統計製度的製定都欠缺一個充分博奔的過程。統計製度變化後,先後有統計法、統計準則、企業內部統計製度,但由於法律法規的製定往往帶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滯後性,使得統計人員無法有效應對不斷湧現的新的經濟業務和經濟情況,從而導致統計數據失真現象出現。
(二)部分統計人員整體素質不高
統計人員的工作是我國統計事業的關鍵所在,因為統計人員的工作是最直接地域統計的數據與信息接觸的,統計工作人員對於數據與信息的處理的好壞將會直接影統計數據額真實性,統計人員是統計數據流通與操作過程之中的最直接操作者,因此統計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與其工作具備的專業能力將在統計數據的質量上得到直接體現。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大多數統計人員主要將其精力放在了統計過程中的數據錄入、計算與數據的核對過程之上,在數據的知識的應用校對與相關或者剛出台的財經統計法律上了解較少。這就導致了其工作難以跟上現實的步伐,出現了改革已經完畢,但是統計數據卻難以及時地跟上改革的步伐仍然處在改革之前的層麵,不能夠為數據的需求方及時地提供服務,間接地影響了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另一方麵,此種狀況的發生與現實的經濟情況有著密不可分的聯係,一方麵來講,統計人員在我國的工資收入水平較低,其並沒有作為人才來招聘錄用,其作為了等同與工人的層次,導致了其工作的積極性不高,因而統計工作進行的效果也不佳。同時某些統計人員的思想素質仍不佳,其法製觀念單薄,不能遵守相關的國家統計法律,黨自身或者單位的利益與國家的利益相互衝突之時不能擺正思想位置,在單位領導的壓力或自身利益的去試下,放棄了統計行業的職業道德,提供或偽造了虛假數據,為企業提供虛假數據或報假賬,以公化私。
(三)利益的驅動是統計數據造假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