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杜威的“思維五步法”淺析(2 / 2)

杜威思維五步法隻是一個大致的框架,思維過程並不是嚴格的按照這個程序進行的。完全根據個人的理智和知識的積累。在真正的思維中,每個階段都會形成一種暗示,而這種暗示可能會形成一種觀念來指導思維。精心地提出假設,假設在思維的每一個階段,檢驗也是在每一個步驟存在,隨時反饋思維,不斷觀察作出正確的暗示。

第一,“思維五步法”是從直接經驗出發,從疑難問題開始的。

第二,“思維五步法”的動力在於不斷追求結果的需求,它排除盲目性與偶然性。

第三,“思維五步法”的目的在於應用,在於將疑難化為確定。

第四,“思維五步法”不是固定的形式主義的思維模式。

第五,“思維五步法”不是一個封閉的完成了的過程。

杜威的“思維五步法”的關鍵步驟也是“假設-檢驗”以及“檢驗”之後的再“假設-檢驗”。“假設-檢驗”式的反思性思維意味著追問暗示的由來並形成假設,也就是說,“假設-檢驗”中的“假設”實際包含了“獲得暗示-確定問題”的思維程序,而“檢驗”實際蘊涵了“觀察-分析”的思維步子。

假設。假設一般被視為“解釋”或“解決”問題的一個設想。確實,假設總是對問題的解釋或解決,所有的假設都是對問題原因(解釋)以及問題的化解(解決方案)的關注,是關於“為什麼發生這樣的問題”(解釋)的估計和預謀。

檢驗。問題與假設隻有進入了檢驗的程序,問題才成為問題,假設才成為假設,問題與假設才獲得最後的意義。這就是杜威所強調的“理解事物的意義”。一種觀念在得到理解之後,這樣的事件或事物便有了意義。理解了的事物才是具有意義的事情。

三、思維五步法的實際意義

思維五步法被廣泛的應用於教育學領域,杜威認為教學的過程和思維的過程是相同的。並提出教學五步法。

第一階段:杜威認為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從體驗一個真實的情況開始。教師為孩子提供一個真實確定的情境。

第二階段:杜威認為,在這個階段,必須是存在一個真實的思維導向問題。兒童必須有足夠的信息即知識經驗積累和實用的材料來應對這種情況所產生的問題。

第三階段:從觀察和試驗中,必須作出故障診斷思維和假設。杜威認為,進入未知的推論總是從一個已知的東西的飛躍,產生的東西。

第四階段:兒童自主學習,根據平日的積累和實驗的過程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在此時,兒童不僅要找到方法,更應當有序組織和安排他們解決問題的方法,即提說假說。

第五階段:兒童通過實踐測試證明他的想法是正確的。杜威認為,此時,兒童形成初步的概念,他提出了一些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假設,並在以後的實踐活動中可以得到應用。

所以,總的來說,杜威認為,人們在實踐活動中存在著不確定和疑惑,思維活動從此刻開始。為了解決問題,開始觀察和產生聯想,提出假設,以便可以找到解決問題之道。而提出怎麼的解決之道,產生怎樣的聯想,提出怎樣的假說,則是根據日常生活的積累,存在著個人差異。找到方法之後,就回到實踐中去檢驗理論的真實性,如果可行,則初步形成一個概念,根據情況會上升到理論指導,或者形成真理。如果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則回到觀察的階段,再一次重新聯想和推論,以便找到正確的解決之道。一個有意義和有價值的思維就是在這種來回往複中形成的。最終形成一個可靠正確的經得起推敲的結論。

【參考文獻】

[1] 杜威著. 薑文閔譯. 我們怎樣思維[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

[2] 杜威著. 王承緒譯. 民主主義與教育[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

【作者簡介】

馬林瑞(1989-),陝西綏德人,長安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院2011級科學技術哲學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