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長期股權投資 60 000 000
貸:股本 10 000 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49 400 000
銀行存款 600 000
(二)投資收益確認的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對清算性股利的會計處理進行了曆史性的“變革”,即對於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除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對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外,投資企業應當按照享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投資收益,不再劃分是否屬於投資前和投資後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利潤,一律將其作為投資收益性質的股利,計入當期損益。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刪除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對清算性股利的會計處理,並修訂為:“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當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清算股利投資收益的確認,是針對成本法下的變化,但對於權益法下清算股利的處理則不適用。
案例分析:
例3:2013年1月2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2 000萬元投資於乙公司,取得對乙公司60%的股權,對被投資單位乙實施控製。甲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20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20 000 000
例4:2013年4月20日乙公司宣告上年度的現金股利200萬元。2011年末乙公司實現淨利潤為6 000萬元。2014年4月20日乙公司宣告上年度的現金股利300萬元。
借:應收股利 1 200 000
貸:投資收益 1 200 000
借:應收股利 1 800 000
貸:投資收益 1 800 000
(三)抵銷投資方和被投資方的未實現損益的會計處理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權益法確認投資收益時應按照享有的比例抵銷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未實現內部交易損失中的資產減值損失應全額確認。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內部交易損失,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等規定屬於資產減值損失的,應當全額確認。
例5:A公司持有B公司30%有表決權股份,能夠對B公司生產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2014年,A公司將其賬麵價值為700萬元的商品以55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B公司。2014年資產負債表日,該批商品尚未對外部第三方出售。假定A公司取得該項投資時,B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麵價值相同,兩者在以前期間未發生過內部交易。B公司2014年淨利潤為1 000萬元。上述甲企業在確認應享有乙公司2014年淨損益時,如果有證據表明交易價格640萬元與甲企業該商品賬麵價值800萬元之間的差額是該資產發生了減值損失,在確認投資損益時不應予以抵銷。
甲企業應當進行的會計處理為:
10 000 000×30%=3 000 000(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3 000 000
貸:投資收益 3 000 000
(四)不具有控製、共同控製、重大影響,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處理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企業持有的不具有控製、共同控製、重大影響,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股權投資,作為按成本計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核算,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