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創新可以曆經150年而長盛不衰?一個敢於冒險的小販成就了這樣的創新,因為他的產品成了西方大眾化精神的象征——牛仔褲。
1829~1902
李維·斯特勞斯:他讓美國人著迷。他期望去西部賣掉一些毯子、鐵鍬和靴子。1847年,18歲的李維·斯特勞斯從德國不來梅乘船來到紐約。一踏上美國土地,這個貨郎就背上兩個重達100磅的背包在紐約走街串巷:一個掛在胸前,另一個背在背上。他背著數卷布匹,一些紗線、針、剪刀、紐扣、梳子、書籍、鞋、毛毯和水壺,他從英國西徹斯特縣的佩勒姆出發,挨家挨戶叫賣他的產品。一路上,他逐漸學到了一些英語單詞。在路途中,他隻能在穀倉、馬房和土溝裏過夜。在周五他總會回到下曼哈頓,準備過猶太人的安息日。
在從歐洲到美國橫跨大西洋的旅程中,李維和他的母親及3個姐妹在狹窄而陰冷潮濕的船艙角落裏擠了1個月。到後來,在把猶太教規允許的食物吃完之後,他們隻能靠普通的幹扁豆和鹹肉充饑。李維的原名叫勒布(Loeb),Loeb用德語拚讀很順暢,但用英語拚讀就有些別扭。他改名是想融入這個對待猶太人就像對待異類一樣的新世界。李維成長於紐倫堡北部上弗蘭科尼亞的布滕海姆(Buttenheim),他在這片林區的一個小村莊長大。李維的父親赫希(Hirsch)是個小商販,母親麗貝卡·哈斯(Rebecca Haas)是赫希的第二任妻子。布滕海姆是個美麗的地方,但在那裏,猶太家庭不允許擁有自己的土地,他們隻能在有限的範圍內從事一些商業活動,比如叫賣商品。然而,隱隱約約的屠殺猶太人的威脅使他們每天都生活在提心吊膽之中。在他父親去世後的1845年,李維的兩個同父異母的兄弟喬納斯和路易斯都移民到了美國,李維到達美國時,他們正忙於沿街叫賣。19世紀上半葉,猶太商販在整個美國都小有名氣並頗受歡迎。許多猶太人做得非常好,得以躋身更有利可圖的行業。一部分人成了醫生或其他專業人員,像本傑明·奧爾特曼(Benjamin Altman)、亞當·金貝爾(Adam Gimbel)、邁耶·古根海姆(Meyer Guggenheim),都從商販變成了大企業家。
明星們穿上工人們的褲子更具魅力。圖為瑪麗蓮·夢露(Marilyn Monroe)特寫,由安德烈·德·迪耶納(Andre de Dienes)拍攝於1950年。
他剛到西部不久,整個國家就被加利福尼亞州的淘金狂潮震撼了。單單在1849年,就有8萬名淘金者湧入加州。很快,範妮和斯特恩也被吸引到舊金山,李維決定與他們一道搭檔做生意。在前往舊金山之前,他先返回紐約,從他兄弟那裏備貨。他覺得此行應該帶上礦工可能需要的每一種能想到的物品,此舉顯示出這位巴伐利亞[1]山村少年的冒險品格和年輕人的探尋精神。當時還沒有通往加利福尼亞的鐵路,一些人忍受著饑渴,冒著被印第安人襲擊的危險,從陸路前往;許多人則穿越瘴氣彌漫的巴拿馬地峽;另外的人乘船繞過合恩角駛往加利福尼亞。這三條路線都要經過數月艱苦而危險的旅程。李維則另辟蹊徑。他帶上毛毯、鐵鏟和靴子,在2月份的第一周搭乘帆船先抵達巴拿馬,然後乘坐太平洋蒸汽郵輪“地峽”號(Isthmus)前往舊金山。他於1853年3月14日抵達舊金山,那天剛好是他24歲生日,也是他獲得美國公民資格的日子。那時,舊金山是個治安混亂的地方,那裏有399間酒吧和28家釀酒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