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基於委托代理理論的股權激勵研究(1 / 3)

提要本文從委托代理理論出發,指出股權激勵的作用,分析股權激勵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

關鍵詞:股權激勵;作用;問題;代理成本

中圖分類號:C93 文獻標識碼:A

股權激勵是授予公司經營者、雇員股權,使他們能以股東身份參與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服務的一種激勵製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權、員工持股計劃和管理層收購等內容。股權激勵本質上屬於公司治理的範疇,旨在使經營者、員工與公司之間建立一種以擁有剩餘索取權為基礎的激勵機製,將經營者、員工與公司組建成一個利益共同體,使經營者、員工在分享公司經營成果的同時也承擔公司經營風險,從而有效防範經營者、員工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

一、股權激勵的理論基礎

現代契約理論的分支之一是委托代理理論,它是研究經營者激勵機製問題的主流。委托代理理論認為,現代公司製企業的所有權與控製權是相分離的,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關係主要是靠各種不同的契約加以協調的。信息不對稱是委托代理理論的出發點和契約設計的基本動因。信息不對稱是20世紀七十年代興起的信息經濟學中的一個核心範疇,在信息經濟學中,委托代理關係泛指任何一種涉及信息不對稱的交易,交易中有信息優勢的一方稱為代理人,另一方稱為委托人。代理人很清楚他的決策、努力等如何影響所觀察的業績,而委托人對這種影響並不確定,這時就存在著信息不對稱。最早對信息不對稱範疇加以規範和分類的是阿羅,他將信息的不對稱性按照以下兩種標準劃分:一是信息不對稱發生的時間:產生於契約行為發生之前的信息稱為事前不對稱信息,即逆向選擇;由契約簽訂後無法觀測的行為所導致的不對稱信息,稱為事後不對稱信息,即道德風險;二是信息不對稱的內容:包括隱藏行動和隱藏信息兩類。

在現代公司製企業中,由於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帶來了剩餘索取權與經營控製權的分離,產生了“委托-代理”矛盾,以及相應的代理成本。代理成本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由信息不對稱產生的監督成本;另一部分是由信息不對稱產生的道德風險成本。如果作為委托人的股東建立一套最適當的激勵機製,使得作為代理人的經營者為他們的最大利益而行動,那麼代理成本就將大大降低。隻有給予經營者一定比例的企業利潤,使經營者的經營業績和企業收益相關聯,才能達到經營者為股東的利潤最大化服務的目的。而股權激勵是讓經營者持有一定的企業股份,使其和股東一起分享企業剩餘利潤,並承擔相應的風險,這就使得經營者的利益與所有者的利益趨於一致性,體現了“效率”與“民主管理”相和諧的“共同治理”原則,從而促使經營者為公司利潤最大化服務。

二、股權激勵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有利於完善企業股權結構,可以不斷吸收和穩定優秀人才。股權對經理人員的吸引力遠比現金報酬大,因為即使經理人在獲得股權後要離開企業的話,也可以因其享有的特殊權力而獲得公司的成長收益。為了吸引、留住優秀人才,公司必須向經理人提供較為優厚的薪酬,而常規的高額工資和年度獎金會引起公眾的注意與反感。相比之下,股權等長期激勵機製可以將財富“隱形”地轉移給真正為公司作出貢獻的那些經理人,從而不會引起太大的矛盾。此外,許多公司對股權附加限製條件,規定在股權授予一段時間以後,經理人才擁有該股權,從而加大經理人離職的機會成本以減少人才的流失。

(二)可以更好地實現激勵相容。由於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當經營者的利益與股東利益相衝突時,經營者很可能會犧牲股東利益以牟取私利。實施股權激勵,建立以產權聯係為紐帶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機製,將管理者放在和股東同一個利益層麵上,將促使管理者更加重視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另外,由於信息不對稱,股東不能觀測到經理人行為和自然狀態,而經理人總是選擇使自己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為,所以需要一種長期的激勵製度以使企業股東對真正為公司作出貢獻的經營者們給予豐厚的獎勵,從而促使經營者為企業的發展努力工作。

(三)可以降低代理費用。代理費主要是指在股東與經營人之間訂立、管理、實施那些或明或暗的合同的全部費用。代理費用不僅包括以薪金和紅利方式支付給經營者的顯性成本,還應該包括由於經營者過失所造成企業發展損失的隱性成本。由於信息的不對稱,股東無法知道經理人是在為實現股東收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還是已經滿足平穩的投資收益率以及緩慢增長的財務指標;股東也無法監督經理人到底是否將資金用於有益的投資,還是用於能夠給他本人帶來個人福利的活動。通過實施股權激勵,將經理人的薪酬與公司長期業績或者某一長期財務指標更為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使經理人能夠分享他們的工作給股東帶來的收益,從而有效降低代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