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章 真正的較量(1 / 1)

審判長吳鳳歸納的兩個焦點問題是:一、第一被告是否欠原告工程款;二、第二被告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

林天豪覺得吳風歸納的這兩個焦點問題明顯有些籠統,換句話說,不夠專業,不夠用心,有些敷衍了事。

如果把這兩個問題拆解成四個問題或者更具體一些,可能就會更直觀,比如:第一個問題,原告的工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這才是原告和第一被告爭議的焦點,因為第一被告對抗原告主張工程款的答辯理由就是工程存在問題,解決了這個問題,也就是解決了第一被告是否應承擔向原告支付工程款的問題。

第二個焦點問題同樣如此,可以更具體一些,直接點明讓雙方圍繞第二被告是否完全履行了投資義務進行舉證,這樣就更具體、更明確。

當然,你也不能說吳風歸納的焦點問題不正確,可是,他所謂的歸納幾乎就是原告的訴訟請求和被告的答辯,這樣的歸納有何意義?

如果是剛做律師那兩年,林天豪肯定會當庭提出異議,可是,他已經不是幾年前那個青澀的小律師了,對法官這種偷懶或者說是水平平庸他也是司空見慣,隻不過在心底付之一笑,微微搖頭,表示沒有異議。

被告代理人也表示沒有異議,接下來進入法庭舉證階段。

針對第一個焦點問題,林天豪按程序一一舉出了工程協議、竣工驗收報告,結算單等幾份證據,對方代理人對這些證據均未提出異議。

鄭國民也是老律師了,資格比林天豪還老,當然不會在這些明顯就可以看得出來沒有絲毫問題的證據上糾纏。

接下來,對方第一被告代理人舉證,鄭國民舉出了一份第一被告在工程建設期間對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給原告的函。試圖以此證明原告存在工程質量問題。

林天豪又補充新的證據,原被告雙方及工程監理方代理人分別簽字的工作紀要,證明這個質量問題涉及到設計變更,已經得到包括第一被告在內的各方認可。

就第一個焦點問題的舉證,基本上和原審沒有太大的出入,今天的重頭戲是第二個焦點問題。

林天豪按照常規,先舉了第一被告的公司章程、股東登記等幾份證據,基本都是工商檔案的內容,對方代理人也都予以了認可,庭審很平靜、波瀾不驚。

不過,大家都知道,這僅僅是暴風雨的前奏。

按照現行的證據規則,開庭前,當事人各方要向法庭提供證據目錄,而對方當事人也可以在閱卷的時候,通過證據目錄了解到所提供證據的大致情況,甚至可能提前看到證據,這有利於節省庭審上時間,節約訴訟成本。

原告既然在重審中把北方藥業列為第二被告,當然也要有充足的證據支持。

這些大家都心裏有數。

按照林天豪的示意,米娜把一份複印件和一份從工商部門查到的並蓋有工商局查檔專用章的工商檔案遞交給了審判長,林天豪循慣例對證據進行說明。

“從出資協議和工商登記以及第一被告長虹公司的公司章程上,我們可以看到,第二被告承諾向第一被告出資總額為八千萬元,占注冊資本總額一億元人民幣的百分之八十,出資方式是實物出資,出資方式是實物出資,具體是廠房、設備。”

說到這裏,林天豪的目光在鄭國民和法官的臉上緩緩掃過,大家都沒有提出什麼異議,他繼續發言。

“可是,我們從工商檔案中發現,除了一份機器設備清單,和一份房屋轉讓合同,沒有看到第一被告的產權證明,不得已,我們到房地局產權部門進行了調查,奇怪地發現,到目前為止,四年左右的時間過去了,這套房產仍然登記在第二被告北方藥業名下,下麵我出具的證據就是這套房產的產權證明,證明這套房產任然在第二被告名下。這套房產登記的地址、丘地號、建築麵積和第二被告承諾作為出資轉讓給第一被告的那套廠房完全一致。

“這份證據所要證明的問題是,第二被告並沒有按照其承諾把該房產轉讓給第一被告。”

真正的較量開始了,主審法官的神情變得凝重起來,他示意鄭國民發表質證意見。

鄭國民不慌不忙地分別向法官和林天豪點了點頭,微微一笑說:“本代理人對原告代理人所提供的證據的真實性沒有異議,第一被告也不發表質證意見,第二被告對原告代理人對原告代理人陳述的這份證據所證明的問題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