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農業經營主體與現代農業企業化經營(1 / 3)

論農業經營主體與現代農業企業化經營

企業發展

作者:劉歡

【摘要】 隨著中國農業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業經營主體已由改革初期的家庭經營農戶占主導的格局向現階段多類型經營主體並存的格局轉變。而如今進行企業化經營,從而不斷提高農業生產的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水平,是我國農業現代化的必然選擇。本文通過分析各農業經營主體的特點,探討其進行企業化經營的必要性及存在的問題,從而提出相應的措施,發揮企業化經營模式在規模、效率、技術、市場等方麵的優勢,提高農地資源配置和生產經營效率。

【關鍵詞】 農業經營主體 農業企業化

一、農業經營主體的基本內涵和主要類型

農業經營主體是指直接或間接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和服務的任何個人和組織。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農業經營主體已由改革初期相對同質性的家庭經營農戶占主導的格局向現階段的多類型經營主體並存的格局轉變。這種多類型的農業經營主體主要包括農戶、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以及社區性或行業性的服務組織等。

其中,農業企業是指從事農、林、牧、副、漁業等生產經營活動,具有較高的商品率,實行自主經營、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資格的盈利性經濟組織。

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是農民自願參加的,以農戶經營為基礎,以某一產業或產品為紐帶,以增加成員收入為目的,實行資金、技術、采購、生產、加工、銷售等互助合作經濟組織。其中農民可以通過合作經濟組織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參與市場“談判”決定價格,在購買生產資料,出售農產品方麵獲得更大的定價權。

農業服務組織是指在產前、產中和產後各環節為農業生產提供專業化、市場化服務的經濟組織,包括專業服務公司、專業服務隊、農民經紀人等。它們為小規模農戶提供農機作業、病蟲害防治、技術指導、產品購銷、儲藏運輸等服務,降低了農戶生產成本,提高了農戶的資源要素利用效率。

二、現代農業企業化經營的必要性

農業企業化是一個發展的過程,是根據市場經濟運行的要求,以市場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農業資源開發為基礎,在保持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穩定不變的前提下,在現有農村生產力水平和經濟發展水平基礎上,把分散經營的農民組織起來,優化資源組合,全麵提高農業生產力,從而解決農業生產過度分散化和非組織化這一當前我國農業問題的主要症結的過程。

1、現代農業企業化經營的優越性明顯

企業化經營不僅可以通過不斷提高生產效率,還可以通過引入社會資金,培育新型的農業投資經營主體,發展集約型的現代化農業,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麵。

第一,農業生產的專業化。從宏觀上講,是指農業作為一個產業部門,在全國範圍內形成地區專業化,同時可以通過農業生產經營的集中化、商品化,擴大各產業部門和各類農場的分工,從而促進了部門專業化和農場專業化;而從微觀來看,農業部門和農場專業化的發展,又把一種產品的不同部分或不同工藝階段都分成了專項生產,推動了農業生產工藝專業化。

第二,生產管理的標準化。現代農業企業化經營是利用企業化的管理模式,在體製上,健全了生產、財務、管理、質檢、水電、供銷等部門,為統一技術、統一操作流程奠定了基礎;在生產上,可以實現連片種植,按規劃進行統一開發;在管理上,實行分片、分區承包到戶,按統一標準進行管理;在銷售上,對產品進行統一包裝和營銷,可以有效杜絕市場欺騙行為。

2、農業企業化經營模式的多樣化

農業企業化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生產逐漸成為一種適應新形勢要求的市場化、規模化和深度開發化的高度化過程,也是農村經濟組織化過程。在農業發展實踐中出現的農業企業化經營模式主要有四種:一是農戶聯合經營方式。這種方式仍以小農家庭承包為基礎,土地要素沒有重新組合,但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相對分離,采用共同作業方式,從事某一作物栽培種植、作業管理、收獲、保存、運輸、銷售,從而大大降低了生產成本;二是委托經營方式。農戶通過土地租賃的形式把土地委托給“能人”經營,土地要素仍沒有流動,但已經實現一定程度上的集中。三是合作經營方式。農民用土地、資金、技術、勞力等要素入股,組成合夥人性質的生產合作社。這種方式,土地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農民既可以從勞動中獲得工資收入,又可以從土地入股中獲得預期收益;四是公司經營方式。生產完全按現代企業運作方式管理,產權清晰,經營方式現代化,產供銷一體化,麵向區域市場與全國市場,甚至還麵向國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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